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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1〕11號
  2. [發佈日期] 2001-02-1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 與工會聯繫與溝通的意見

 

 
京政辦發[2001]11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
與工會聯繫與溝通的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近年來,在各級政府與工會的共同努力下,市、區(縣)兩級政府與工會建立了多形式、多渠道的聯繫與溝通,密切了政府與職工的聯繫,促進了各級政府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長期以來,在組織和教育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更好地發揮工會在首都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的作用,進一步做好政府工作,經市政府同意,就加強市、區(縣)兩級政府與工會的聯繫與溝通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政府與工會的日常聯繫,通報政府重要工作和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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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
    市、區(縣)政府應採取適當方式,向同級工會通報政府重要的工作部署和與工會工作有關的行政措施,研究解決工會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問題;建立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的各項改革專門機構要有工會方面的代表。各級工會及時向政府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呼聲,為政府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協助政府做好釋疑解惑工作,協調勞動關係,把職工的思想統一到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上來。
    二、多種形式、多渠道加強有關重大決策出臺前的聯繫與溝通
    對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市政府研究起草規章、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區、(縣)政府制定國民經濟和發展計劃時,應充分聽取工會的意見;市、區(縣)兩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研究制定工資、物價、安全生産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重大政策、措施時,應吸收同級工會參加,聽取工會的意見。政府出臺一些重大政策特別是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前,可採取座談會的形式講明決策意向和決策內容。工會可就職工反映較集中或突出的問題主動與政府有關部門座談,提出意見和建議,暢通政府與職工群眾聯繫的渠道,協助政府做好決策前的調查研究工作;重大決策出臺後,監督政府有關政策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反映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建立、健全政府與工會的聯席會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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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充分發揮工會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中民主參與、民主監督和社會調節的作用,推進政府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市政府決定建立政府與工會的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政府、工會領導同志和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負責人參加,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通報深化改革中職工普遍關心和迫切希望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調解處理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發揮工人階級促進改革、發展和維護穩定的主力軍作用。聯席會議議定事項,有關方面要認真貫徹執行,落實情況在下年度聯席會議上予以通報。


                           二〇〇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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