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0〕2號),設置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簡稱市計生委)。市計生委是負責本市計劃生育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訂本市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管理。 (二)研究本市人口發展戰略,根據國家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以及全國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制訂本市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訂本市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計劃;負責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參與本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組織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四)負責外地來京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五)制訂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 (六)綜合管理本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組織制訂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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