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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1〕93號
  2. [發佈日期] 2001-12-1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十五”時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1]93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北京市“十五”時期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計委、市規劃委、市文物局制訂的《北京市“十五”時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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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五”時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

    北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是全國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歷史文化名城。根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為妥善處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關係,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特製定本規劃。
    一、北京歷史文化名城概況
    北京始建於3000多年前,先後有遼、金、元、明、清五個朝代在此建都,有800多年的建都史。北京是國務院首批公佈的我國歷史文化名城之一。故宮、長城、北京猿人遺址、天壇、頤和園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文化遺産”,突出了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地位。
    (一)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形成。
    北京位於華北平原北端的北京平原,五、六十萬年前開始有人類活動,是中華民族的文明發祥地之一。北京建城的歷史可追溯到西元前1l世紀的西周時期,當時,北京地區為燕國和薊國的封地。燕滅薊後,定都薊城(今宣武區廣安門一帶),薊城成為北京地區的政治、文化中心。從秦漢至隋唐、五代,薊城在原有基礎上不斷發展,成為我國北方重鎮和交通要衝。西元938年,遼在薊城(時稱幽州城)的基礎上,建南京城並將其定為陪都。金滅遼後於西元1153年遷都於此,改稱中都。金中都城是北京向全國性政治中心過渡的重要標誌。蒙古汗國在中都城東北郊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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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都城——大都,後大都成為元代的都城。明代的北京城在元大都基礎上形成,皇城居中,以城市中軸線貫穿南北,左祖右社,前朝後市,五壇八廟星布城周,嚴整有序。清北京城基本延續了明北京城的格局,同時建造了北京西北郊的園林景區,營建了“三山五園”等離宮建築群。
    (二)北京歷史文化名城傳統風貌特點和主要遺存。
    1.城市傳統風貌特點。以故宮為中心,南起永定門,北至鐘鼓樓,綿延7.8公里的南北中軸線,形成嚴謹、對稱的城市格局。平直齊整的棋盤式街道網和樓、壇、廟、亭、塔構成豐富的街道對景。綠樹掩映下的大片青灰色平房四合院,綠蔭碧水,烘托出紅墻黃瓦的皇宮,形成統一協調而重點突出的城市色彩。以平房四合院群為依託,以景山萬春亭、鐘鼓樓、正陽門、永定門城樓等建築為控制點,形成起伏有致的城市輪廓線和平緩開闊的城市空間。六海園林水系和長河、通惠河等舊城外河流構成了與城市沿革密切相關的河湖水系。
    歷經近現代城市發展變遷,北京的傳統風貌發生了一些變化。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在城市現代化建設過程中,繼承和發展了城市的中軸線和平緩開闊的城市空間;在棋盤式道路網基礎上進行調整和完善,形成環線加放射線的城市道路格局;保護了皇城的格局,整治和恢復了一些園林水系和景觀。
    2.主要歷史文化遺存。城市水系、皇城和舊城基本格局,以及重要文物古跡和有價值的歷史建築是構成北京古都風貌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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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此外,還有獨特的風景名勝區和各個時代的特色建築。
    (1)以故宮為主的宮殿建築群和整個皇城;以頤和園為代表的皇家園林;天壇等重要的壇、廟、寺、塔;四合院民居、戲樓、會館等民間建築;天安門、人民英雄紀念碑、北大紅樓等革命遺址和紀念建築;以及各歷史時期的古人類活動遺跡、城市遺址、名人故居、近現代西洋古典建築和自然保護區等。
    (2)與北京城市沿革密切相關的河湖水系。如玉泉山水系和長河、護城河、六海、白浮泉、通惠河、蓮花河、涼水河、金水河、亮馬河水系以及溫榆河、永定河、潮白河水系等。
    (3)佔地62平方公里,由內城和外城構成凸字形城市平面,體現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形態特徵,是傳統風貌的集中地區。
    二、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
    建國以來,隨著對保護歷史文化名城認識的不斷深化,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已被列入歷次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積極探索不斷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有效方法。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不斷向前推進。
    (一)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被納入北京城市總體規劃
    1953年上報中央的《改建與擴建北京市規劃草案的要點》和 1958年制訂的《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初步方案(草案)》,確定了保護古代建築物的原則。1983年經中共中央、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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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院批准的《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提出:保護古都風貌不僅要保護古建築本身,也要保護周圍環境。1993年經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提出了歷史文化保護的三個層次和10條措施。三個層次: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保護和從整體上保護歷史文化名城。10條措施:1.保護和發展傳統城市中軸線;2.注意保持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平面;3.保護與北京城市沿革密切相關的河湖水系;4.舊城改造要基本保持原有的棋盤式道路網骨架和街巷、衚同格局;5.注意汲取傳統民居和城市色彩的特點;6.以故宮、皇城為中心,分層次控制建築高度;7.保護城市重要景觀線;8.保護街道對景;9.增辟城市廣場;10.保護古樹名木,增加綠地。
    (二)制定市區中心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1995至1997年,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市規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有關政府,共同編制了《北京市區中心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對市區324平方公里範圍內的用地提出了較為詳細的控制要求,特別是從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出發,從城市設計的角度,對舊城格局、建築高度以及文物古跡的環境控制提出了相應的控制規定,1999年經市政府和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批准執行。
    (三)編制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
    1999年,經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審議、市政府批准的《北京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和控制範圍規劃》,確定了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保護和控制範圍。包括南長街、北長街、西華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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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南池子、北池子、東華門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景山東街、景山西街、陟山門街、景山後街、地安門大街、五四大街、什剎海地區、南鑼鼓巷、國子監地區、阜成門內大街、西四北一條至八條、東四北三條至八條、東交民巷、大柵欄地區、東琉璃廠、西琉璃廠、鮮魚口地區。
    2000年,市規劃委組織力量編制了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這些歷史文化保護區總佔地1038公頃,佔舊城面積的
17%,與處於南北中軸線上的皇城、三海、鐘鼓樓地區以及前門外的大柵欄、天壇、先農壇等地區連成一片,基本體現了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整體格局。
    (四)公佈文物保護單位,劃定建設控制地帶。
    建國以來,本市已陸續公佈了六批文物保護單位,其中有5處被列為世界歷史文化遺産,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60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34處,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700余處。從1984年至今,市政府已公佈了四批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對保護古都風貌和歷史文物起到積極作用。
    (五)綜合治理城市水系。
    從1998年起,市政府投資10億元治理市區水系,完成了故宮護城河、六海、長河、京密引水渠昆玉段、玉淵潭至大觀園段的綜合治理工程,恢復了廣源閘、麥鐘橋、紫玉灣禦碼頭等文物古跡以及代表京城水系發源地的蓮花池和後門橋周圍水道古跡。
    (六)在城區道路改造中保護文物和傳統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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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五”期間,在城區道路改造中通過城市設計,突出了街區的歷史文化內涵。平安大街和廣安大街工程實現了城市道路規劃,改善了城區市政基礎設施條件;通過調整道路斷面,保護了沿街的文物古跡。平安大街改建後亮出了段祺瑞執政府舊址及影壁,廣安大街改造原地保留了紀曉嵐故居和德壽堂藥店。金寶街工程打通了王府井至東二環的交通幹道,原址保護了蔡元培故居。王府井商業街的改造深入挖掘該地區的歷史文化內涵,形成了歷史與現代和諧交融的步行商業街。
    (七)大力開展地下考古發掘工作。
    目前,本市已公佈3批地下文物埋藏區,共36處。對延慶縣山戎墓葬遺址、平谷縣上宅文化遺址、豐台區金中都水關遺址等進行考古發掘,對金陵遺址的考古調查取得重大成果;1997年,對東方廣場工地發現的本市平原地區一處重要的舊石器時代晚期古人類遺址進行了挖掘和保護;1998年對元代耶律夫婦合葬墓進行了考古發掘;2000年對老山西漢墓進行了考古發掘。
    (八)加大文物修繕力度,整治文物周圍環境。
    “九五”期間,開展了故宮筒子河、先農壇等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內居民搬遷、環境整治和文物建築修繕工程;對故宮護城河周圍環境進行整治,搬遷了護城河與紫禁城之間的住戶,亮出了角樓,修繕了宇墻和護岸;整治並恢復什剎海地區的傳統風貌。2000年,市政府劃撥3.3億元專款用於三年文物搶險修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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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制定保護文物與名城的地方性法規及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本市制定了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地方性法規及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主要有:《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北京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管理規定》、《北京市週口店北京猿人遺址保護管理辦法》、《北京市文物建築修繕工程管理辦法》、《北京市館藏文物管理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頤和園、圓明園地區建設工程的規定》等,對保護歷史文化名城起到了積極作用。
    目前,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對北京歷史文化內涵的挖掘還很不夠,保護意識有待提高;二是大量文物被單位或居民佔用,不能得到很好地保護;三是有些文物,特別是文物周圍的環境沒有得到很好地保護,新建建築的體量、形式、高度、色彩與傳統建築不協調;四是以房地産開發帶動危改,使部分舊城危改地區的傳統風貌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壞。五是城區內人口密度過大,房屋品質較差,市政設施不足,而改造建設的投資有限,導致城區建設容量較高,有的地區環境品質較差;六是規劃編制和法規的制定明顯滯後,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缺乏指導和依據;七是行之有效的文物管理機制尚未形成,文物保護資金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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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五”時期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根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的要求,“十五”期間,北京要堅持建首善、創一流,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要進一步完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的功能,不斷地向世界展現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新風貌和新成就。
    (一)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指導思想。
     從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遺産的高度出發,突出重點,最大限度地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做好以舊城為核心的整體風貌保護。在保護中求發展,以發展促進保護,使城市現代化建設和城市歷史文化保護相得益彰,向世界展示一個具有東方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形象。
    (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原則。
    1.對歷史文化名城採取整體風貌保護與重點地區保護相結合的原則。
    2.對舊城採取保護古都風貌與改善基礎設施和生活條件、優化城市功能相結合的原則。
    3.對歷史文化保護區採取保護原狀與有機更新相結合的原則。
    4.對文物保護單位採取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相結合的原則。 
    5.保護工作實行政府組織引導,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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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五”時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主要任務
    充分認識北京作為歷史文化名城是促進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資源和優勢,深入研究北京歷史文化內涵,繼承優秀文化遺産,明確保護的概念,突出保護重點,特別要高度重視整體風貌的保護。在加快城市現代化建設進程中,正確處理城市現代化建設與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關係,加大規劃編制和實施的力度,完善相關地方性法規,切實加強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初步形成既保持古都風貌,又富有現代氣息的城市風格。“十五”時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一)保護舊城格局。
    1.嚴格保護中軸線上及其兩側的傳統建築。南段整治珠市口到永定門一段:研究復建正陽門甕城的可行性方案;結合大柵欄、鮮魚口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和整治,對前門商業街進行改造,改善地區交通環境,保持傳統商業街特色;恢復老天橋的歷史特色;對天壇、先農壇保護範圍內的單位及居民實施搬遷,完成天壇、先農壇的全面整治修繕;實施復建永定門城樓。北段整治地安門至鐘鼓樓一段:恢復景山以北的皇城夾道,露出皇城墻;全面修繕鐘樓、鼓樓、後門橋及醇親王府、恭王府,整治鐘鼓樓——什剎海地區環境,實現鐘鼓樓周圍的規劃綠地。
    2.重點保護好皇城。做好皇城內文物古跡的保護工作和歷史建築的修繕工作。有計劃地搬遷皇城內佔用文物建築的單位,繼續整治環境和水系。嚴格依據規劃控制皇城內和皇城周圍的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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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妥善保護明北京城墻遺址,建成城墻遺址公園。修繕整治部分明清皇城墻,建成北京皇城遺址公園。沿城墻舊址保留一定寬度的綠化帶,形成象徵城墻舊址的綠化環。按照世界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要求,結合皇城的實際情況,編制《北京皇城保護規劃》,明確皇城保護的範圍,保護的內容和工作重點,制定皇城保護的具體措施。
    3.保護“銀錠觀山”和從市區中心區向西遙觀西山的重要景觀視廊。認真研究市區中心地區的景山萬春亭、北海白塔、妙應寺白塔、鐘鼓樓、德勝門箭樓、天壇祈年殿、正陽門城樓和箭樓各景點之間的景觀視廊,對經研究確定的景觀視廊,其保護範圍內新建築的高度應根據保護需要進行實地測試,並加以嚴格控制。
   (二)保護歷史文化保護區。
    1.研究制定《北京歷史文化保護區管理規定》和《北京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準則》,進一步完善保護規劃,綜合考慮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交通和市政改善問題,調整舊城區的交通系統和道路網規劃。制定有利於人口外遷的政策和措施。在東城區和西城區各選1至2個保護區進行實施保護規劃的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廣。
    2.增劃歷史文化保護區,擴大保護區的內容和類型。如增劃重要景區、近現代街區、村鎮,使保護類別齊全。公佈北京第二批歷史文化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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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強危舊房改造中的名城保護工作。
    “十五”期間,本市要力爭基本完成城區現有危舊房改造工作。要樹立危改與名城保護統一的思想,通過危改將一些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保護區的面貌加以整治和恢復,充分展現北京歷史文化特色。對與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重合的危改區域,要嚴格按照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實施,採取保護原貌、有機更新危舊房、恢復原有歷史特色的方式進行。對舊城內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以外的危改區域,要重點加強文物保護和周邊環境控制,嚴格執行市區中心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的有關規定。要注意舊城整體高度的控制。危改區域的規劃設計方案應包括歷史文化保護專項規劃,內容主要有城市格局和高度、街巷的歷史沿革和體系、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古樹名木的保護、整治和周邊環境改善措施等。市規劃部門、文物部門等要建立相應的工作程式和制度,切實做好危舊房改造中的文物保護工作。舊城改造要基本保持原有的棋盤式道路網骨架和街巷、衚同格局,同時注意路網加密,改善舊城交通擁堵狀況。近期以南池子危改區為試點,探索歷史文化保護區內實施危舊房改造的思路和方法,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對歷史文化保護區內的危舊房逐步進行改造。
    (四)整治京城水系。
    “十五”期間,京城水系綜合治理的總體要求是:統一規劃、綜合治理;突出重點、分期實施;先中心後周邊。通過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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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清淤、護岸、水利設施改造、拆遷、綠化美化等工作對城市水系進行全面綜合治理,使城市河湖防洪標準、供水保證能力、水環境品質和水經濟效益都有明顯提高,達到“清、流、綠”的治理目標,在城近郊區增加環境水面600公頃,改善水面1000公頃。
    1.整治和恢復與城市歷史沿革密切相關的河湖水系。保護舊城區內什剎三海、北海、中南海水系。研究舊城內舊有的河道、前三門和東、西護城河恢復的可行性方案。研究保護舊城區內的古代橋閘,如東不壓橋、西不壓橋、後門橋、甘石橋、德勝橋、玉河橋等反映古代北京城市水系變遷和橋梁建築重要實物。
    2.保護舊城區外的水系。主要有西北上游的昆明湖、長河水系和東南下游的通惠河、大運河水系,這是供應北京城用水的重要水源,在接濟漕運和宮廷用水方面發揮過重要作用。月河、壩河是元大都城的重要水系。保護和恢復蓮花池、金中都護城河殘跡、魚藻池,這是遼南京、金中都城發展變遷的重要物證。
    3.實施轉河工程,新開河道3.7公里,形成北環水系並達到通航要求。完成北護城河、二道溝、清河、壩河、涼水河、北運河、潮白河干流、永定河水系、大石河等水系的綜合整治工程。完成京密引水渠和永定河引水渠的河道清淤及沿河景觀整治等技術改造。
   (五)保護世界文化遺産。
    1.重點做好北京皇城及中軸線的保護和整治工作,研究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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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的計劃。同時做好盧溝橋、古觀象臺、北海及團城、雲居寺塔及石經、十三陵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的準備工作。
    2.加大世界文化遺産的保護力度。繼續整治故宮、天壇、頤和園等世界文化遺産周圍的環境,嚴格控制新建築的建築高度。投入足夠的保護資金,採取措施控制故宮、八達嶺長城、週口店北京猿人遺址的參觀人數,減少旅遊者超過合理容量對世界文化遺産保護帶來的不利影響。
    (六)保護和修繕文物古跡。
     “十五”期間,根據“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通過保護和修繕工作,基本實現本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全部得到整修,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得到妥善保護,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消除險情的目標。
    1.落實3.3億元三年文物建築搶險修繕工作計劃,利用高科技手段保護和恢復文物古跡。重點安排“兩線一街一區”(中軸線、朝阜路沿線、國子監街和什剎海地區)等項目。整治修繕鐘鼓樓、火德真君廟、後門橋、太廟、天安門等城市中軸線上的文物保護單位;同時,對位於朝阜路上的白塔寺、歷代帝王廟、大高玄殿、景山、大慈延福宮、孚王府等文物保護單位進行重點修繕;恢複國子監街的傳統風貌;整治什剎海地區,包括濤貝勒府、原輔仁大學、醇親王府、恭王府及花園等。此外,還要重點做好圓明園遺址、明北京城城墻遺跡、先農壇、東嶽廟、宛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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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居民搬遷和文物修繕工作。
    2.做好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論證及申報工作。公佈第七批、第八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使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達到300處。各區縣要分別公佈一至兩批區縣級保護單位及區縣級暫保單位。繼續劃定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建設控制地帶的範圍;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工作要完成50%。
    加強文物保護單位的合理利用工作。積極、穩妥地探索北京地區博物館的分級標準和管理模式。加強對文物拍賣企業、拍賣活動及古玩城、潘家園文物市場的管理。加快琉璃廠文化區建設,促進形成具有北京特色和較高文化品位的文化市場。
    開展北京地區近現代文物的普查及重點保護、利用工作,在此基礎上確定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3.整治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內部和周圍的環境,全面修繕國子監、孔廟,整治國子監街地區環境,恢復其歷史文化風貌。嚴格控制東、西交民巷的新建工程,保護其近代西洋古典建築群的總體風貌。根據《圓明園遺址總體規劃》,完成圓明園遺址駐園單位和居民的搬遷整治,開展遺址勘探調查工作,建成圓明園遺址公園;加強對頤和園、香山地區的環境整治。整治元大都土城及護城河周圍環境,拆除違章建築,加強對遺址的保護。全面修繕、保護盧溝橋、宛平城墻,並開始宛平城內環境整治。修繕十三陵未開放陵區;有重點地開始對明長城北京段的修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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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七)繼續進行考古發掘,保護地下文物埋藏區。
    公佈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區,使全市地下文物埋藏區達到50處。繼續進行琉璃河商周遺址的考古挖掘工作。完成《老山漢墓考古挖掘報告》;對北京地區漢代古城址、古遺址、古墓葬進行全面的調查、勘探和研究。同時,加強舊城內以北京古代城市發展變遷為主題的城市考古工作。重點在宣武區的廣安門、牛街、白紙坊等古薊城、幽州、遼南京、金中都城址地區。
    (八)在城市發展建設中貫徹“兩個戰略轉移”的方針。
    認真貫徹執行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兩個戰略轉移”的方針,即在城市建設佈局上,市區建設的重點從外延擴展向調整改造轉移,城市建設的重點從市區向遠郊地區轉移,以緩解市區中心地區特別是舊城地區的土地、人口和交通的壓力,這是對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具有長遠意義的關鍵措施。“十五”期間工作的重點是:
    1.加快郊區衛星城和小城鎮建設。“十五”期間,重點發展通州、昌平、亦莊、黃村、良鄉、順義6個衛星城,使其成為市區人口轉移的主要地區。加速推進郊區小城鎮建設,重點抓好昌平小湯山鎮等33個中心鎮的建設。在規劃建設中,要特別重視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道路交通設施建設是搞好衛星城和小城鎮建設的關鍵。
    2.加強主要功能區建設。近期要加快中關村科技園區、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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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中心區、奧林匹克體育公園等重點功能區的規劃建設,樹立首都城市發展的新形象。堅持“分散集團式”佈局原則,加快市區綠化隔離地區建設,改善市區生態環境;加快市區邊緣集團建設,重點搞好北苑、回龍觀、西紅門等新建居住區的建設,疏解市區人口,減輕舊城壓力。
    3.優化城區路網,改善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礎設施狀況。加密舊城路網,從保護舊城風貌出發,對舊城道路紅線的寬度和走向問題進行認真研究,要結合道路調整和改建,加快市區特別是舊城區水、電、氣、熱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
    加快建設全市道路交通系統。一是地面交通與軌道交通共同發展,軌道交通建設是面向城市交通的長遠戰略調整。二是地面交通建設重點形成快速道路系統、城市主幹道系統和中心區路網加密系統,組成三大交通體系。三是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系統,改善市區交通狀況。近期重點完成內環至二環路之間的一些主次幹道工程。“十五”期間城區計劃修建道路31條,長度58.3公里。使城區路網密度從目前的3.8公里/平方公里增至5.27公里/平方公里。
    五、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加強宣傳,提高對名城保護重要性的認識。
    結合“人文奧運”的理念,統一思想認識,制定宣傳方案。同時,利用多種宣傳媒體,廣泛宣傳保護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性,在全社會形成熱愛名城、保護名城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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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編制《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
    “十五”期間,組織編制完成《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主要內容包括:歷史文化名城的價值;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原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重點;從城市整體層次上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措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體系及內容;文物古跡保護與風景名勝區範圍;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劃定和保護等。
    (三)制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
    由市文物、規劃、建設等部門共同開展立法的前期調研工作,結合本市實際,借鑒外省市經驗,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制定《北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制定《北京市歷史文化保護區管理規定》,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嚴格執行。確定適用於各保護區的總體原則,並根據不同功能性質、保護重點和特色等要求,制定具體的管理準則。制定圓明園、長城、天壇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專項保護規章,明確管理責任,保證保護資金,規範建設和管理行為。
    (四)開展文物價值評估和傳統衚同普查工作。
    研究制定文物價值評估和保護的經濟評估工作方案,成立文物價值評估機構,建立文物價值評估指標體系。將文物評估的結果作為制定相關規劃方案和保護整治措施的依據。組織力量對舊城區開展一次全面、準確、細緻、完整的調查,統計完備的衚同及歷史遺存的現狀資料,並採取現代技術進行文字記錄、拍照、錄影和繪圖。市文物部門在已有歷史資料的基礎上,對相關的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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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事件、口述史料、民間傳説一併進行調查、匯總,以求真實體現舊城歷史的進程。
   (五)加強對繼承和發揚名城傳統風貌和文化特色的研究。
    歷史文化名城的內涵,既包括物質形態的城市格局、文物古跡、有特色的建築等傳統城市風貌,也包括精神形態的戲劇、文學、繪畫、音樂等文化藝術活動,還包括具有地方特色的廟會等傳統習俗,以及老字號等名店、名品和特色商務活動。要研究保持和發揚傳統文化、藝術、民俗以及商務活動的有效措施,加大資金和智力投入,加強名城保護工作的國際交流,使集中體現人類城市發展兩種形態文明的成果交融並存,交相輝映,充分展現出北京作為歷史文化名城的輝煌歷史和現代文明,保持和弘揚體現歷史和地方特色的城市活力。
    (六)多渠道籌集資金,初步建立資金保障機制。
    根據“國家保護為主,動員全社會參與”的主導思想,積極開展試點工作,探索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維修、利用的有效途徑,建立資金保障機制。除政府財政撥款外,還要通過開發旅遊經濟、開闢使用單位自籌資金、群眾募捐、政府建立保護基金等多種渠道,多方籌集資金。在資金使用上保證專款專用,搶險修繕項目優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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