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2〕37號
  2. [發佈日期] 2002-07-3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市交通局關於整頓和規範汽車維修 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2]37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市交通局關於整頓和規範汽車維修
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交通局制訂的《關於整頓和規範汽車維修市場秩序的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 1 -  


 

 
 
關於整頓和規範汽車維修市場秩序的工作方案
(市交通局 二〇〇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的日益提高,汽車保有量不斷增長,促進了汽車維修業迅猛發展。目前,本市有汽車維修企業5148戶,2001年維修産量達到300余萬輛次,年産值達41億元,約佔全國汽車維修業産值的十分之一;已建立110余種品牌車型的特約維修站541個,維修車輛的檔次、品牌、車型居全國之首;初步形成了佈局較為合理、服務便捷的汽車維修網路體系,為方便車輛維修,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安全運作,減少排放污染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當前本市汽車維修市場還存在企業經營不規範、市場秩序混亂等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汽車維修企業經營不規範,欺騙、坑害消費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品質差,收取費用高;二是不具備汽車維修經營資質條件、未取得行業經營許可的企業違法經營現象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並存在安全隱患;三是路邊店佔用道路修車,污染市容環境,影響交通秩序;四是技術和管理人員缺乏,從業人員素質亟待提高;五是市場監管力度不夠,管理不到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國發〔2001〕11號)及本市有關文件精神,適應首都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提高的需要,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
 - 2 -  
 

 
 
汽車維修市場健康發展,特製訂本方案。
  一、整頓工作的思路和目標
  (一)整頓工作的思路。
  堅持“整頓秩序、規範市場、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通過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聯合執法,有重點、分地區、分階段,整頓汽車維修市場秩序,規範汽車維修經營行為,提高汽車維修品質和服務水準,為社會提供便捷、品質可靠、價格合理的汽車維修服務,樹立汽車維修行業的新形象。
  (二)整頓工作的目標。
  在2002年8月底前,為迎接黨的“十六”大勝利召開,在城近郊區集中整頓汽車維修市場秩序。對維修品質低劣、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亂收費等欺騙、坑害消費者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在2002年年底前,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汽車維修企業使用配件、維修品質、收費、規範服務的檢查、清理和查處工作,使全市汽車維修行業的規範化經營、品質保證、文明服務水準等有明顯提高。
  二、整頓工作的內容和措施
  (一)開展汽車維修企業檢查,規範經營行為。汽車維修企業要依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制定並執行業務流程、服務公約、用戶投訴解決、明碼標價、收費管理、配件管理、品質保證期、品質檢驗、竣工出廠合格證、安全生産管理和環境保護管理等項規章制度。對經營不規範的企業,要予以查處,並責令其限
 - 3 -  
 

 
 
期改正;對逾期仍未改正的,要予以降級直至登出其經營資格。
  (二)整頓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對維修品質低劣、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亂收費等欺騙、坑害消費者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對無營業執照、無經營許可證、無特行許可證從事汽車維修、佔用道路修車、超範圍經營等違法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對未經批准擅自設置的廣告,以及廣告內容與經營範圍不符的維修廣告進行清理。
  (三)建立汽車維修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和企業信用考核機制。定期對企業經營資質進行檢查,對達不到經營資質條件的,責令停業整頓,限期整改;對逾期仍達不到的,予以降級直至登出其經營資格。利用《北京市企業信用資訊系統》,建立並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對企業信用度進行考核。
  (四)開展規範化服務達標活動,樹立先進典型。通過先進企業發起自覺遵守《行業自律公約》倡議,引導企業樹立誠實守信的經營原則,推動行業整體服務品質與維修品質的提高。
  (五)提高人員素質,開展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六)建立行政監督、社會監督機制,設立並公佈監督電話。
  (七)通過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引導,推進整頓工作。
  三、整頓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具體安排
 - 4 -  
 

 
 
  為加強對整頓工作的領導,成立市汽車維修市場整頓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市協調小組),由劉敬民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閻仲秋和市交通局局長張燕生任副組長,成員由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市政管委、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市物價局、市勞動保障局和各區縣政府的主管領導同志組成。市協調小組定期召開整頓工作協調會議,通報整頓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整頓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市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負責日常整頓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各區縣要設立相應的整頓工作小組,由主管領導同志牽頭,負責做好本轄區汽車維修市場秩序的整頓工作。
  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縣整頓工作小組,應在市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聯合執法,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落實責任,執行本方案的各項整頓任務,確保整頓目標的實現。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頓汽車維修市場。
  自2002年8月1日開始,本市全面開展整頓汽車維修市場工作。
  1.各區縣政府要貫徹執行本市各項整頓任務,落實責任,組織並監督檢查轄區內各有關部門開展整頓工作;重點查處和清理轄區內無營業執照、無經營許可證、無特行許可證從事汽車維修、佔用道路修車等違法經營行為,清理未經批准擅自設置的廣告和廣告內容與經營範圍不符的維修廣告;按期向市協調小組匯
 - 5 -  
 

 
 
報整頓工作情況。
  2.市交通局負責對汽車維修企業資質、經營行為和遵守行業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檢查,並於2002年年底前完成。
  3.市工商局負責,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對無營業執照從事汽車維修的“黑戶”和有營業執照而無經營許可證、無特行許可證從事汽車維修的經營者進行查處。
  4.市工商局負責對銷售假冒偽劣汽車配件、未備案而設立戶外汽車維修廣告及廣告內容違法的行為進行查處。
  5.市公安局負責對影響消防安全、違反《北京市機動車維修行業治安管理若干規定》的行為和“三無”人員進行查處。
  6.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對違法佔用道路修理的機動車進行查處。
  7.市市政管委負責對未經批准擅自設置的廣告、戶外廣告外型破損等違反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對在城市區劃公共場所範圍內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違法建築進行查處。
  8.市物價局負責對未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未按《汽車維修業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多收費和亂收費的行為進行查處,並於2002年年底前完成。
  以上各項整頓工作,凡涉及各城近郊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職責的,要在2002年9月底前完成;凡涉及各遠郊區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職責的,要在2002年年底前完成。
 - 6 -  
 

 
 
  (二)規範和培育市場。
  1.在2002年年底前,市交通局負責,市工商局配合,建立汽車維修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和企業信用考核機制。市交通局定期對企業經營資質進行檢查,對達不到資質條件的,責令其停業整頓,限期整改;對逾期仍達不到的,予以降級直至登出其經營資格。對登出經營資格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利用《北京市企業信用資訊系統》,建立並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對企業信用度進行考核。
  2.在2002年年底前,市交通局會同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和相關部門,制定《北京市汽車維修品質規範》和《北京市汽車維修服務規範》,經市品質技術監督局批准發佈為汽車維修品質地方標準後,在全市汽車維修行業內貫徹執行,保證汽車維修品質和服務品質,使廣大消費者滿意。
  3.自2002年10月份開始,市交通局組織開展規範化服務達標和創建“汽車維修文明企業”活動,樹立先進典型,向社會推薦。通過《行業自律公約》,引導企業樹立誠實守信的經營原則,推動行業整體服務品質和維修品質的提高。
  4.在2002年年底前,市交通局負責會同市工商局和相關部門,制定汽車維修業連鎖經營管理辦法,引導汽車維修企業向規範化和規模化方向發展。
  5.自2002年10月份開始,市交通局會同市勞動保障局組織開展汽車維修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培訓和技術等級培訓,實行從業
 - 7 -  
 

 
 
人員持證上崗。
  6.市品質技術監督局會同市工商局,加大對汽車配件品質的監管力度,將涉及安全、環保的關鍵汽車配件列為重點監督檢查範圍,採取措施,打擊假冒偽劣汽車配件的生産和銷售行為,促進汽車配件品質的提高。

 - 8 -  (全文結束)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