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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2〕10號
  2. [發佈日期] 2002-02-0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2002年本市進一步深化城市 環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2]10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2002年本市進一步深化城市
環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市政管委提出的《2002年本市進一步深化城市環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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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本市進一步深化
城市環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市城市環境整治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標本兼治,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水準的原則,按照深化環境整治,消滅臟亂死角,提高生活品質,美化首都形象的總體要求,集中力量解決熱點、難點問題,為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辦好2008年奧運會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
    二、工作目標
    2002年的工作目標是:實施重點環境整治工程,著力清除都市裏的“村莊”和臟亂死角,形成一批環境亮點,建設一批便民服務設施,全面提高管理水準,展現首都發展面貌,使城市環境整治和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和明顯成效,為進一步深化城市環境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三、總體要求
    (一)管理思想要有新理念。在環境整治工作中,確立重建設更要重管理,重整治更要重法治,重政策引資更要重環境引資,實行公共財政傾斜,環境整治與實施規劃、開發建設和依法管理緊密結合的新理念。
    (二)環境整治要有新格局。實現整治與建設同步,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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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與實施規劃、開發建設、危舊房改造、綠化美化、市政道路建設、社區便民服務設施建設緊密結合。在治理一批臟亂點的基礎上,按照統一規劃,建設一批綠色文化景觀、一批社區便民設施、一批精品街和一批市民休閒廣場,形成整治與開發、危改、綠化、便民有機結合的新格局。
    (三)環境監管要有新機制。繼續深化落實城市管理責任制,積極推進依法治市的進程。以落實逐級責任制為核心,做到事事有人抓,處處有人管,真正實現環境管理由突擊性治理向規範化、科學化、經常化管理轉變。強化城管監察綜合執法,解決城市管理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各有關部門必須實施綜合治理,做到執法依據充分,執法手段先進,執法到位,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切實推進依法管理城市的進程。
    (四)環境建設要有新亮點。環境整治在解決臟亂問題的同時,應著眼現代環境建設,突出重點,整合資源,加大投入,發揮北京的科技、文化優勢,創建一批環境亮點,建設一批精品工程。
    (五)總體形象要有新面貌。城市環境以國內先進、國際一流水準為目標,努力提高市民素質,自覺維護城市環境,環境管理更加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全市整體環境呈現滿足視覺需求、生活需求、精神需求、環保需求和發展需求的新形象、新面貌。
    四、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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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本市城市環境整治工作要圍繞集中解決城市環境的熱點、難點問題,全市確定了138項重點整治項目,其中市級重點整治項目21項,區(縣)級重點整治項目117項。百項環境整治工程要在2002年9月1日前基本完成。各區、縣和有關部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著力解決都市裏的“村莊”問題。通過整治違法建設、逾期臨建、私搭亂建、開發甩項、工程留尾形成的都市裏的“村莊”,明顯改變這些地區環境臟亂、建築破舊、基礎設施落後、管理薄弱的面貌,努力為群眾創造一個整潔、優美、舒適、方便的生活環境。
    (二)繼續推進“進京第一印象工程”的實施。以整治迎賓進京線路地區為重點,進一步整治進京鐵路、公路、道路兩側和城市鐵路沿線環境。繼續推進和完善北京站至豐臺站鐵路、機場路、迎賓線和進京國道兩側的環境整治工作,完善首都機場、北京站、北京西站內外的環境治理、景觀營造、規範管理和優質服務工作,加大整治長途客運站及其周邊環境和城鐵沿線環境力度,建設綠色、優美的進京走廊。
    將整頓旅遊環境秩序作為“進京第一印象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改善諮詢交通服務,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繼續廣泛深入地開展創建設施完善、管理規範、環境優美、服務一流的文明景區活動。
    (三)大力整治城鄉結合部的環境。按照城市化管理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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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加快城鄉結合部基礎設施建設,重點解決垃圾的收集、清運、消納問題。建立健全城鄉結合部清掃保潔制度,落實清掃保潔責任制。
    把城鄉結合部點與線的整治轉向區域性整治,實施包括環境整治、建設、管理在內的綜合性整治,努力使城鄉結合部地區環境發生實質性變化。
    (四)繼續深化學校及科研院所的環境整治。以整治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高校周邊環境為重點,繼續拆除全市學校周邊和內部的違法建設,整治無照經營,加強私房出租和外來人口管理,疏通交通,綠化美化環境,營造讀書育人的環境氛圍。
    (五)大力整頓城市中心區的環境。以長安街沿線和中軸路、二環路為重點,由內向外推進。全面改善城市中心區市容面貌。
    堅決拆除城區主要大街兩側違法建設和逾期臨建,拆除影響市容環境的廣告牌匾,同時整治規範各類市場,規範沿街樓房的涼臺封裝和窗戶護欄設置,規範戶外廣告設置和建築物立面容裝。
    (六)繼續抓好遠郊區縣環境整治工作。遠郊區縣側重中心區、衛星城、公路兩側、旅遊景區環境整治,全面提高環境水準。結合實施“進京第一印象工程”,開展進京鐵路、幹線公路環境整治和環境建設,樹立首都郊區新形象。
    (七)加大城管監察綜合執法力度。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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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考核機制,加快建設現代化的監控設施,提高執法績效和文明執法水準,努力推進依法管理城市環境的進程。
    (八)創建一批高水準的城市環境景觀。環境的整治和建設要以整體推進為基礎,以構築“精品”為重點和標誌。今年全市要努力建設一批精品工程,形成一批亮麗的城市景觀。
    五、保障措施
    (一)精心組織,廣泛動員。百項環境整治工程的實施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城市管理和環境整治聯席會議指揮協調,由市市政管委牽頭,各部門協調配合,各區(縣)政府組織實施。市市政管委負責對本工作方案進行任務分解,明確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
    以搞好百項環境整治工程為重點,在全社會廣泛發動,動員全民參與,形成聲勢。
    (二)明確責任,嚴格考核。百項環境整治工程嚴格實行責任制。將百項環境整治工程列表上帳,市、區(縣)、街(鄉)各級主要領導要親自挂帥,逐級明確工作任務、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重點整治工程的實施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有條件的要採取招投標方式運作。
    為確保百項整治工程的順利實施,要制定明確的考核標準,實行分級考評、統一驗收。2002年年底召開表彰大會予以表彰、獎勵;對於未能按期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要追究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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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廣開渠道,籌措資金。環境整治項目的經費要廣開渠道、多方籌措、統籌安排、精打細算,由市、區財政和開發企業及有關單位共同承擔。各區(縣)確定的重點整治項目所需資金,原則上由各區(縣)負責籌集。對於市級重點整治項目,市計劃、財政部門主要補貼市政道路建設、雨水污水管道、路燈照明等項費用和居民拆遷部分費用。
    (四)要依法加強臨建審批管理和市場管理。逾期臨建要堅決拆除,不得罰款保留,除施工暫設以外原則上不再批准臨建。對徵而未建已過兩年的土地,經市政府主管部門核查,按本市規定依法處理。市有關部門對應建代徵的綠地、停車場、道路等公共設施拖延未建的開發建設單位,要限期改正並依法處罰。
    要撤除對城市環境影響較大的生産資料和生活資料的臨建市場,對便民服務的各類市場,全市要統一規劃,招標建設,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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