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9〕35號
  2. [發佈日期] 1999-05-2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 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文件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9]35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
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意見的通知》轉發給你們,並作如下補充通知,請結合本市實際,一併認真貫徹執行。
    一、全市的安全生産工作要堅決貫徹江澤民總書記“堅決樹立安全生産第一的思想。任何企業都要努力提高經濟效益,但是必須服從安全第一的原則”的重要指示,狠抓安全生産責任制的落實,切實把安全生産工作的重點轉移到預防為主上來,保障首都的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及各項重大活動的順利進行。
 
 - 1 -  
 
 
 
   二、強化現場監察,加大執法力度。各級勞動安全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産監察職責,加大安全生産監督檢查的力度。對於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産條件、職業危害嚴重的企業,依法責令其整改;對於發生事故的企業要按照“三不放過”,即“找不出原因不放過,本人和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對於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和重大財産損失事故的企業負責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堅決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大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治力度,相互支援、密切配合,認真研究並採取治理重大事故隱患的有效辦法,積極籌措資金,確保在規定時限內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對於一時難以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制定嚴密的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對出現較大險情的隱患,要採取果斷措施,該停産整頓的要堅決停産整頓,防止其引發成為事故。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 2 -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
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1999〕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經貿委《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日
 - 3 -  
 
 
 
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意見
(國家經貿委  一九九九年三月八日)

    安全生産工作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産安全,關係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的健康發展。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加快安全生産法制建設,確立安全生産工作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控、治理和事故調查處理,建立安全生産責任制,推動安全生産宣傳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國安全生産工作取得了較大成績。但近一個時期以來,部分地區和行業安全生産形勢比較嚴峻,重大傷亡事故時有發生。為改變這種狀況,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産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對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強對安全生産工作的領導,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
    (一)江澤民等中央領導同志對安全生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對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安全生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都要認真貫徹落實。1999年我們將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週年,迎接澳門回歸祖國,搞好安全生産具有特殊的意義,各級領導同志一定要認清形勢,高度重視安全生産工作,認真學習。深刻領會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從講政治、保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對人民負責的高度,正確處理好安全生産與發展經濟、安全生産與經濟效益的
 - 4 -  
 
 
 
關係。繼續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克服麻痹鬆懈思想、驕傲自滿情緒和僥倖心理,切實把預防工作作為安全生産工作的重點,常抓不懈,努力減少人員傷亡,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産管理職責,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産工作的領導,將安全生産工作納入本地區、本部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安全生産中出現的問題,要採取切實措施及時加以解決。在機構改革和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對安全生産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要加強和穩定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隊伍,尤其要加強和穩定基層安全生産監督執法隊伍,同時增加安全生産資金投入、加大技術進步力度。
    (三)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産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自覺接受國家監督和行業管理。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産規章制度,改善職工勞動條件,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産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産全面負責。
    二、加強安全生産檢查工作,強化安全生産法制建設和制度建設,加大執法力度
    (一)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産現場監督檢查,特別要加強交通運輸、煤炭、電力、石油、化工、建築、林業、商業、文化娛樂和易燃易爆危險行業的安全監督檢查;加強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對安
 - 5 -  
 
 
 
全設施不配套、工程建設品質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生産和使用;加強鍋爐、壓力容器等設備品質的監督檢查,不合格的不允許出廠和使用;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生産、銷售和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重大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的檢查、評估和監控;加強企業重大危險設備、設施的安全認證和企業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工作的管理。開展行之有效的群眾性監督檢查活動。
    (二)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調整經濟結構,對事故隱患較多的行業和企業進行綜合治理,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堅決按期關閉非法開採、佈局不合理和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産條件的各類小礦井;整頓和關閉技術落後、浪費資源、品質低劣、污染嚴重、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五小”企業(小玻璃廠、小水泥廠、小煉油廠、小火電廠和小煉鋼廠)。
    (三)加強安全生産的法制和制度建設。要在目前已有法規、制度的基礎上,加快安全生産法規、標準和制度的補充、完善。各地區、各部門負責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的部門要密切合作,加大執法力度,對違反安全生産法律、法規的行為,要依法給予處罰,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保證安全生産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
    三、加強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
    (一)各級宣傳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生産宣傳教育,特別要加強安全生産法律、法規
 - 6 -  
 
 
 
的宣傳。新聞單位要積極配合,大力宣傳安全生産的先進典型,加大安全生産宣傳力度。對違反安全生産法律、法規的行為和重大事故進行曝光,用典型事例教育廣大職工知法、守法,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大、中、小學也要適當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堅持開展每年一次的全國“安全生産周”活動。
    (二)要加強對企業經營者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産培訓和考核,提高其安全生産管理水準。對企業員工特別是務工農民,要進行安全生産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四、加強事故統計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各級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事故統計報告工作,保證安全生産資訊的全面、準確和及時傳遞。凡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必須及時報告國家經貿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其中,特大事故要立即報告國務院。對重大、特大事故,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家有關部門要按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並及時進行處理。對因忽視安全生産工作,違章違紀造成事故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堅決追究有關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家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對特大事故調查結果進行批復結案等工作,
 - 7 -  
 
 
 
重大事項請示國務院決定。

 - 8 -  (全文結束)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