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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0〕82號
  2. [發佈日期] 2000-08-1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建設四環路百米綠化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0]82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建設四環路百米綠化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建設四環路百米綠化帶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〇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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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四環路百米綠化帶工作方案

    2000年年底,本市四環路將基本建成通車。為進一步改善首都生態環境,市政府決定在今明兩年內建成四環路百米綠化帶。為保證按時完成該項綠化工程,特製訂建設四環路百米綠化帶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江澤民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加強北京生態環境建設的指示為指針,以改善首都生態和景觀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本市申辦2008年奧運會、迎接國際奧會檢查為動力,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按時、優質地完成綠化建設任務,由此帶動四環路沿線環境的全面整治。
    二、目標和任務
    總的目標是:實現四環路兩側各100米的景觀綠化帶,建成環繞京城的700公頃景觀綠地,形成“景不斷鏈,綠不斷線”的綠化效果和點、線、片相結合,氣勢宏偉、景色宜人、高水準的首都第一綠色景觀大道。
    具體任務是:
    (一)全部拆遷四環路兩側各100米的景觀綠化帶內的農民房屋;按規劃騰退拆遷中央、市、區企事業單位和鄉鎮企業;拆除所有違章和臨時建築;完善和提高現有綠地的綠化水準;綠化現有空地。
    (二)四環路兩側各100米的景觀綠化帶內非建成區段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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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兩側要盡可能拆遷實現綠化,形成綠不斷帶、綠化深厚的景觀效果。建成區段的道路兩側要本著因地制宜、能寬則寬的原則,後退10米實現綠化。同時要大力開展垂直綠化、庭院綠化和拆墻透綠工作,保證建成區段兩側的道路綠化不間斷,並盡可能多地開闢綠色空間。
    (三)重點搞好全線13個立交橋區綠化及18個重點大型公共綠地的建設,使之成為鑲嵌在四環路綠色項鍊上的31顆明珠。
    (四)在擬建設的700公頃綠地中,朝陽區負責建設380公頃,海澱區負責建設130公頃,豐台區負責建設190公頃。
    三、工作分工和工作進度
    (一)工作分工。
    市園林局負責四環路百米綠化帶建設的全面組織、協調和監督實施,會同市政府研究室組織研究拆遷與建設的有關政策;配合市規劃委、市國土房管局和朝陽區政府、海澱區政府、豐台區政府落實規劃拆遷範圍和拆遷地塊;組織審查各區段綠化方案;負責提供苗木資訊,監督落實綠化工程品質。
    朝陽區政府、海澱區政府、豐台區政府負責轄區拆遷範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和居民、農民的拆遷工作,並按規劃設計方案組織完成綠化建設,監督開發建設單位對代徵綠地的拆遷和綠化工作。
    市規劃委和市國土房管局負責落實拆遷用地,並協調各區完成拆遷工作。
    市計委、市經委、市建委負責按基本建設程式落實搬遷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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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新廠的立項和建設審批。
    市市政管委負責四環路的廣告整頓和樓房外墻粉刷等綜合整治工作,同時會同市規劃委拆除違章和臨時建築。
    市經委負責市屬企事業單位的搬遷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配合各區落實污染企業的搬遷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按建設本市綠化隔離地區的有關政策,落實所需資金(資金使用意見由市園林局根據綠化工程的需要提出)。市公聯公路聯絡線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組織完成四環路道路紅線內的綠化工作。
    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負責組織建設四環路百米綠化帶工作的宣傳報道。
    (二)工作進度。
    今年8月15日前確定拆遷範圍和拆遷進度安排,落實拆遷建設用地。9月底前,各區拆除四環路百米綠化帶範圍內的違章和臨時建築,並在今年秋季及時整理綠化用地,實施綠化。10月底前各區要落實企事業單位、居民和農民的拆遷工作。10月底前完成現有200公頃農田和空地的綠化。12月底前基本完成東四環路、南四環路、西北四環路和北四環路的百米綠化帶的綠化建設。2001年隨道路工程進度全面完成整個綠化建設工作,並組織好檢查驗收。
    四、有關政策
    (一)四環路百米綠化帶建設享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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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快本市綠化隔離地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0〕12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綠化隔離地區建設領導小組〈關於加快本市綠化隔離地區建設暫行辦法〉的通知》(京政辦發〔2000〕20號)規定的有關優惠政策。
    (二)要結合企業結構調整,關閉並拆除污染重、耗能高和長期虧損的企業。對有一定規模和效益較好的企業,應在百米綠化帶外重新規劃選址,立項建設。拆遷企事業單位所用土地經有關部門批准免征土地出讓金、大市政費和四源建設費。
    (三)四環路百米綠化帶地區農民的拆遷與其他綠化隔離地區拆遷農民就地上樓一併安排。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保證政令暢通。建立四環路百米綠化帶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拆遷和工程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由市園林局牽頭,市計委、市經委、市規劃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朝陽區政府、海澱區政府、豐台區政府、市公聯公路聯絡線有限責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參加。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市園林局承擔。聯席會議要定期召開工程調度會,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要把百米綠化帶建設與加強城市管理和城鄉結合部的綜合整治結合起來;與治理污染改善環境結合起來;與“優二興三”調整産業結構結合起來;與下半年加強重大工程建設、拉動經濟增長結合起來。有關區政府要指定主管領導和具體部門負責此項工作。
    (二)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協同配合,確保各項工作如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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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各部門、各單位和各有關區政府要顧全大局,通力合作,認真組織實施。要將這項工程作為重點工作,集中力量,克服困難,堅決完成承擔的任務。市園林局、市規劃委、市國土房管局等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建設規劃、政策研究、拆遷安置、工程檢查等方面的指導、聯繫和監督工作,協助各區解決問題,確保工程進度和品質。
    (三)加強輿論宣傳,保持社會穩定。要通過大力宣傳四環路百米綠化帶建設的重要意義,取得綠化帶內拆遷企事業單位和群眾的理解和支援。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參與,掀起綠化美化環境的熱潮。同時,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保證拆遷單位和群眾得到妥善的安置,保持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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