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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8〕40號
  2. [發佈日期] 1998-09-0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儘快消除隱患 確保電力線路安全運作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8]40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儘快消除隱患
確保電力線路安全運作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是全國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也是人口高度密集、産業相對集中的綜合性特大城市,因此,確保安全供電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近幾年來,在本市電力線路保護區內違法違章建築房屋、開辦集貿市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吊裝作業、挖沙取土等現象日趨嚴重,違法違章行為造成的供電事故時有發生,對首都電網安全構成極大威脅,給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用電帶來嚴重影響。根據市政府關於切實加強事故隱患治理,力爭在建國50週年之前集中力量解決一批重大事故隱患的要求,為儘快消除電力線路保護區內事故隱患,確保首都電網安全運作,特作如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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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健全組織,落實責任。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電力對國民經濟發展、人民生活安定以及社會政治穩定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保護電力設施的重要性,把保護電力設施和保證安全供電作為搞好“四個服務”的重要任務來對待,切實加強對保護電力設施工作的領導。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國務院頒布的《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維護電力設施安全。各區縣政府要在本轄區內逐級健全群眾護線組織,落實責任,堅持不懈地做好本地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排除隱患。
    二、加強專業管理,摸清各類隱患情況。各級供電部門要加強對電力設施的專業檢查和維護,對危害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要採取適當措施,予以制止。近期要對管轄區域內電力設施和線路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摸清各類隱患情況。對發現由於違法違章行為造成的隱患,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供情況,提出建議,協助有關方面進行治理。
    三、突出重點,儘快開展治隱患排險情工作。近期由各區縣政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本轄區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的安全情況進行一次普查。對查出的隱患,要進行分類排隊,按輕重緩急制訂整改計劃,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抓緊整改。普查情況及整改計劃,由各區縣主管部門於今年9月底前報市經委。對嚴重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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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電力線路安全運作的重大隱患,要態度堅決,重點治理,限期消除。凡在依法劃定的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的違章建築、集貿市場、堆放的易燃易爆物品,由區縣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強制清除障礙。重大隱患要在明年5月底前徹底消除,一般隱患要在今年10月底前解決,市經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治理整頓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四、加強法制宣傳,聯合執法,綜合治理。要大力宣傳《電力法》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加強法制教育,普及保護電力設施的知識,增強全民護電的自覺性。市電力管理、公安、規劃、工商行政管理、勞動、城建等部門要密切協作,聯合執法,嚴厲查處各種危及電力線路安全的行為,保障電力設施的安全運作和首都安全供電。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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