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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8〕60號
  2. [發佈日期] 1998-11-13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 關於開展國際老年人年活動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8]60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
關於開展國際老年人年活動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民政局《關於開展國際老年人年活動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原則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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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國際老年人年活動的意見
(市民政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

    聯合國第47屆大會通過決議,確定1999年為國際老年人年,主題是“建立不分年齡人人共用的社會”。北京是人口老齡化城市之一,搞好國際老年人年活動,對於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培育良好的社會風氣,促進首都精神文明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於開展國際老年人年活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8]128號)精神,現提出本市開展國際老年人年活動的意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本市老齡人口基數大,增長快,現年60歲以上人口已達174萬,預計到2000年將達到188萬,佔全市人口總數的14.66%。進入21世紀,人口老齡化問題將更加突出。
    人口老齡化問題是重大的社會問題,涉及方方面面,關係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老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切實加強領導,充分發揮各級老齡工作領導小組和老齡工作辦事機構以及基層群眾組織的作用,認真組織,統籌安排,密切配合,保證國際老年人年活動的順利進行,並以此為契機,推動老齡事業的發展。
    二、活動安排
    (一)1999年元旦、春節前夕,由市政府老齡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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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市老齡協會分別組織召開北京市慶祝國際老年人年大會和慶祝國際老年人年座談會,動員全社會關注老齡問題。
    (二)要在全市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及《北京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表彰敬老養老、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先進典型。開展敬老先進居(家)委會、敬老先進村及敬老模範家庭百顆星和老齡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活動。
    (三)由市老齡協會會同有關部門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慰問百歲以上老人和救助特困高齡老人活動;舉辦北京市老年秧歌大賽、文藝演出和老年人登山比賽;在1999年重陽節舉辦北京市老年人運動會。
    (四)加快老年人福利設施建設的步伐。確保北京市老年公寓于1999年投入使用;抓緊籌建北京市老年活動中心,力爭2000年竣工並投入使用。
    (五)成立北京市老齡問題研究中心,加強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理論研究工作。
    (六)積極動員和組織機關幹部、青年志願者和大、中、小學生開展向老年人獻愛心、送溫暖、扶老助困活動,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及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和愛護。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本著隆重、熱烈、簡樸、求實的原則,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相應的活動,並注意把活動的重點放在基層,面向社會。要積極創造條件,鼓勵老年人參與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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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文明建設,為首都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再作貢獻。

 - 4 -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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