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1995]11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電話電視會議》精神和國家經貿委《關於認真做好1996年春節運輸工作的通知》要求,為確保春運期間旅客運輸和節日商品、重點物資運輸的安全暢通,組織民工有序流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春運和民工有序流動工作
1996年春運期限自1月30日開始,3月19日結束,歷時50天。春運期間,各有關部門要依據“以客為主,客貨兼顧,安全有序,優質服務,繼續加強運輸組織管理,努力提高旅客疏運和貨物運輸的服務品質和水準”的春運工作指導原則,制定春運及相關工作的計劃和應急調整方案,及時調配運力,保證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對節日商品和重點物資要優先列入運輸計劃,優先安排裝運。鐵路部門要安排增加有關通道的臨時旅客列車,同時要利用春節假日期間部分客車停運的時機,組織搶運重點物資和積壓物資,並做好郵件、報刊、包裹的運送工作;公路部門要組織好省際間公路客運直達運輸;市公交總公司、地鐵總公司要做好市內乘客和鐵路加開臨時客車運輸旅客的集疏工作。
組織民工有序流動是春運工作的一項艱巨而複雜的任務。各區、縣和各有關部門都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嚴格執行1996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的政策,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市勞動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落實60%的民工留在務工地過節,同時避免民工家屬進城過年。各用工單位要向民工做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動員他們在務工地過春節。對響應號召留下來過節的民工要予以表揚和獎勵。要安排好他們的節日生活,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娛樂活動。
春運期間,要重點保證學生休假探親和返程運輸。市教育部門要協調各大、中專院校有計劃地錯開放假時間。
二、強化治安管理,確保運輸安全
安全是春運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級領導同志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親自抓安全工作。要教育幹部職工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各運輸部門對投入春運的運輸工具及設施要認真全面地進行安全檢查和驗收,消除隱患,防止帶病機具投入春運。要強化鐵路道口和事故多發路段的安全管理。對個體營運車輛要加強管理,嚴禁超載和帶病車運營,嚴禁無證照人員參加春運。
繼續廣泛開展禁止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以下簡稱“三品”)乘車的宣傳和查堵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力量,依法採取有效措施和手段查堵“三品”,對違反規定的旅客要依法嚴肅處理。
各級政府要組織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以及當地駐軍和社會力量做好運輸沿線和車站、機場的治安管理工作,特別要加強對北京站、首都機場以及北京西站等重要客運場所的綜合治理。嚴厲打擊破壞運輸治安秩序、危害旅客生命財産安全、搶劫盜竊運輸物資的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堅決懲治車匪路霸、偽造及非法倒賣車票的不法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堅決清理和查處“黑三輪”、“黑出租”、“黑托運”等的不法活動,嚴禁強買強賣和拉客詐騙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好運輸場所的秩序,確保春運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加強組織領導,搞好服務和宣傳報導
為加強對春運及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的組織領導,調整市春運及民工有序流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各有關部門也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具體負責運力組織、調度指揮和民工有序流動政策措施的落實工作,保證春運期間電力、燃料和糧油、副食品的供應。
春運期間,各有關部門特別是運輸部門要加強對職工進行職業道德、紀律和崗位責任制教育,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優質服務活動。要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品質,加強服務管理;整潔車容、站貌,優化旅行環境;各客運站點要增設售票窗口、延長售票時間,對大學生要提前訂票、送票;要切實維護旅客的合法權益,堅決糾正各種不正之風,制止亂漲價、亂收費的行為,樹立良好的行業、企業形象。
春運期間,各新聞單位要以正面宣傳為主,抓住重點,正確導向,及時反映春運動態,提供春運疏導資訊,以推動春運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春運及民工有序流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張百發 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陽安江 市經委主任
劉克信 市經委副主任
阜柏楠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韓景泉 市商委副主任
王純善 北京鐵路局局長
阮增義 市公安局副局長
尤蘭田 市勞動局副局長
王正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成 員:趙樹新 市交通局副局長
楊柏林 市公交總公司副總經理
李振成 市地鐵總公司副總經理
朱養慈 市糧食局副局長
楚國清 市民政局副局長
郭永彬 市郵政局副局長
王德芳 北京鐵路分局局長
林克慶 東城區副區長
譚植洪 國際航空公司地面部經理
許治貴 市運輸指揮部主任
辦公室主任:許治貴(兼)
辦公室設在東長安街6號4樓432房間
今後,領導小組成員的調整,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商有關部門同意後報組長審批,並通知成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