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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1〕39號
  2. [發佈日期] 1991-07-1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撤銷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農場辦事處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辦事處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1]3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

  為加強對勞改勞教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搞好清河地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市政府決定:撤銷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農場辦事處,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辦事處,同時挂北京市清河農場的牌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辦事處為副局級事業單位,行使政府職能,隸屬市勞改工作管理局。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辦事處的主要職責和任務是:負責清河地區的生産、市政建設、教育、衛生、科技、治安、綠化、計劃生育、居民管理等方面的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清河地區的商業、服務業、社會公共福利事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辦事處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由市編委審定下達。

  四、市政府各有關委、辦、局和宣武區政府,要與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辦事處建立日常的工作聯繫,積極支援並協助該辦事處搞好生産建設、市政建設、文體衛生、科技教育、計劃生育、綠化、居民管理及子女升學、勞動就業等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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