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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2〕71號
  2. [發佈日期] 1992-10-0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局關於壓力容器整頓治理情況和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報告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2]7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

  市勞動局《關於壓力容器整頓治理情況和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的報告》,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壓力容器是生産和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做好壓力容器安全工作是保持企業正常生産秩序,保證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産不受損失,維護首都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當前在企業深化改革,轉換經營機制的過程中,各級領導絕不能絲毫放鬆安全工作。所有使用壓力容器的單位及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規章,切實落實各項管理制度,保證設備的正常運作;各級勞動部門必須加強壓力容器的安全監察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1992年10月8日


關於壓力容器整頓治理情況和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的報告

市人民政府:

  本市於1986年開展的壓力容器整頓治理工作,經各級管理部門與使用單位共同努力,於1991年基本完成。現將有關情況和進一步加強壓力容器安全工作的意見報告如下:

  一、整頓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摸清了壓力容器的數量、分佈,基本掌握了設備狀況,為今後安全監察和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礎。據1991年底的統計,全市固定式壓力容器已達38914合,其中符合安全要求的32345台,佔83%;存在缺陷尚能滿足最低安全要求,需採取措施監控使用的1051台,佔2.7%,其餘的有待進一步治理。

  (二)消除了一批嚴重隱患,安全狀況有了較大改善。整頓治理以前,壓力容器安全狀況較差,失檢失修現象嚴重,事故時有發生。1978年和1979年發生事故分別為14起和13起,其他年份也在8起左右。經過整頓治理,“七五”期間比“六五”期間事故減少11起,下降64.7%。一批有嚴重缺陷的壓力容器,如被列為我市“三大壓力容器隱患”的燕山石化公司4台乙烯球罐、市液化氣公司雲崗儲備場的液化石油氣球罐和北京焦化廠208台煤氣臥式儲罐,經修理改造,達到了安全使用要求。

  (三)基本理順了壓力容器的管理體制。使用壓力容器較集中的生産性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建立、健全了管理機構,明確了管理人員的職責,制定了管理制度;按區縣、主管局(總公司)實行壓力容器目標管理責任制,使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開始納入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四)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一些關鍵部位的壓力容器達到了設計使用要求,提高了運作效率。北京焦化廠煤氣臥式儲罐,整頓治理前“帶病”運作,降壓使用,檢修後工作壓力恢復到8公斤/平方釐米,僅此就多儲煤氣7.3萬立方米。使用壓力容器比較集中的燕山石化公司和市化工系統,由於堅持檢驗,減少了停車天數,提高了經濟效益。

  (五)培養和鍛煉了一批壓力容器檢驗人員。整頓治理中,對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進行了培訓,提高了他們的專業技能,為下一步實行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工作打下了基礎。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整頓治理工作的覆蓋面不夠寬,鄉鎮企業、醫療衛生、科研、大專院校等單位遺漏較多。由於這些單位的壓力容器沒有納入管理範圍,1990年後發生爆炸以至引起傷亡的事故有所增加。  

  (二)少數單位領導對壓力容器安全工作重視不夠,其主要表現,一是只滿足於轉發文件,很少進行具體指導;二是片面強調生産,不按規定對壓力容器進行定期檢驗;三是個別實行承包責任制的單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盲目拼設備,對壓力容器缺乏必要的維護和檢修。

  (三)壓力容器安全狀況轉化、升級不及時,特別是對2.7%應監控使用的壓力容器採取措施不力,隱患依然存在。

  (四)有的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有所削弱,出現了壓力容器無人管理的現象。

  (五)個別檢驗單位檢驗水準低,不能滿足合理確定安全狀況等級和檢驗周期的需要。

  三、對今後壓力容器安全工作的意見

  根據國務院和勞動部關於對壓力容器進行定期檢驗,實現壓力容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的要求,為了鞏固和擴大整頓治理的成果,防止事故發生,保證設備安全運作,對今後本市壓力容器的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各使用單位要保證國家有關壓力容器法規、標準的貫徹執行,對壓力容器的使用與安全運作負責;各級勞動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要認真落實國務院發佈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各自職責密切配合,相互支援,共同做好壓力容器安全工作。

  (二)清理死角,不留遺漏。凡使用壓力容器的單位,都應將其納入管理範圍,各區縣勞動局、市屬局(總公司)要分別對本轄區內中央在京單位、大專院校、區縣屬單位和本系統的壓力容器進行一次清理,組織登記、檢驗,確定安全狀況等級,制定定期檢驗制度及壓力容器安全工作制度。清理結果於1993年3月底前報市勞動局。

  (三)限期做好壓力容器整頓治理收尾工作。按1991年底壓力容器總數,今年內要完成註冊登記、檢驗和評定安全狀況等級工作,逾期達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對於確因技術方面問題和其他特殊原因影響檢驗和評定安全狀況等級的壓力容器,除進行註冊、納入管理和監察的範圍外,還必須經有關技術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監控措施,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和使用單位所在區、縣勞動局備案方可繼續使用。

  (四)實行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制度。燕山石油化工公司、首鋼總公司、市建築工程總公司、市市政工程總公司、北京鐵路分局、北京礦務局、市化學工業集團公司、市一輕工業總公司、市紡織工業總公司、市建材集團總公司、市公用局、市機械局的鍋爐壓力容器檢驗部門負責本系統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其餘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任務由各區、縣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接轄區分別承擔。主管部門與勞動部門的檢驗所應相互支援,工作量大、時間緊時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使用單位要把定期檢驗作為生産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制訂生産計劃的同時必須落實檢驗計劃和所需資金,企業主管部門要進行督促和檢查。

  各單位要根據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要求,安排並完成好年度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計劃與定檢率,從1995年起全市每年定檢率要達到100%。

  (五)做好壓力容器轉化升級工作。對監控使用的4級壓力容器,要創造條件儘快消除隱患,提高安全狀況等級;對無修復價值的儘快更新或報廢,堅決杜絕不檢驗和無監控措施使用的現象。凡定為報廢的壓力容器,一律不準以任何理由繼續使用。

  (六)鍋爐壓力容器檢驗單位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合理安排力量,嚴格執行檢驗規程,確保檢驗品質。

  (七)做好壓力容器統計工作,各單位要按統計表的要求,每季度匯總上報一次,並做好統計年報工作。鋻於壓力容器分類複雜、統計要素多,有條件的單位特別是壓力容器數量大的單位,應創造條件實行電腦管理。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執行。

  北京市勞動局    

  199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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