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1993]6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
市預防狂犬病領導小組《關於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管犬滅犬和預防狂犬病工作的意見》已到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1993年11月19日
關於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
管犬滅犬和預防狂犬病工作的意見
市政府:
遵照希同同志指示,何魯麗同志主持召開了全市加強管犬滅犬和預防狂犬病工作會議。會上,總結了前一段工作,分析了當前情況,着重研究了進一步加強管犬滅犬和預防狂犬病的措施。大家一致認為,今年以來,各區、縣和有關局在很困難的情況下,採取集中滅犬與加強經常管理相結合的辦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到9月底,全市共捕滅違章犬34756條(其中城近郊區21093條),處罰6899人次;取締了非法設立和無照經營的大公司、犬商店,打擊了狗販子,摸清了小動物醫院的情況,現正在研究整頓管理的意見;積極開展了宣傳工作,僅8、9月份就印發、張貼了宣傳材料5萬份,同時運用報紙、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介宣傳城區養犬的危害和有關規章;加強了準養犬的管理和狂犬病疫情的監測處理工作,狂犬病基本得到了控制。
但是,當前存在的問題仍很突出:一是禁養區違章養犬增多,觀賞犬的捕滅難度很大;二是被犬咬傷人數增多,到10月底全市被咬傷4萬餘人次,狂犬疫苗比較緊張;三是禁養區養犬擾民,影響衛生,引起民事糾紛,群眾反映強烈;四是有的區、縣對管犬滅犬工作認識不足,管理松弛,加上沒有經常經費,有的宣傳媒介導向錯誤,使這項工作的開展受到一定影響。
會議決定,必須採取堅決措施,集中力量,狠抓管犬滅犬和預防狂犬病工作,務求收到明顯成效。
一、進一步統一認識。城區禁止養犬(包括觀賞犬),是維護人民群眾利益、保護城市環境的大事,也是絕大多數群眾的意願。要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必須樹立反覆抓、連續抓的思想,不能企圖一勞永逸。
二、繼續加強宣傳工作。宣傳城市養犬的危害和本市的有關規章、管理措施及被犬咬傷後的處置方法。特別要加強對違章養犬人的宣傳工作,動員他們自覺遵守政府法令。
三、立即在全市統一集中滅犬。各區、縣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捕滅違章犬,嚴厲打擊狗販子。對牽狗招搖過市、帶狗進公共活動場所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同時要加強經常管理,對集貿市場、活犬交易場所、經常遛狗的地方,要突擊清查,發現違章犬,及時處理。
四、對寵物公司、愛犬樂園、小動物醫院等,在整頓的基礎上,制定管理辦法,切實管起來。
五、保證狂犬疫苗的數量和品質,對被犬咬傷的人要及時處置,防止發生因狂犬病死人。
六、切實加強領導,實行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區、縣政府領導要親自抓,在財力、物力上給以支援。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公安、衛生、工商行政管理、畜牧、街道、鄉鎮等部門和單位要各負其責,齊心協力,共同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建議批轉各區、縣和市有關局執行。
市預防狂犬病領導小組
199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