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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0〕2號
  2. [發佈日期] 1990-01-20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審計局、市政府農林辦公室關於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情況的調查審計報告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0]2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

  市審計局、市政府農林辦公室《關於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情況的調查審計報告》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今後,要嚴格控制佔用菜地。凡因城鄉建設特殊需要必須徵佔的,應按《北京市基本菜田保護管理辦法》(京政發〔1987〕42號)認真履行審批手續。經批准用地的單位,必須按照《北京市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京政發〔1986〕137號)的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挪用或批准減、免、緩徵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市審計局、市政府農林辦公室關於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情況的調查審計報告

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等部門關於檢查大中城市菜地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情況報告的通知》的要求,我們對市、區(縣)1987年至1988年(個別地區查到1984年)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以下簡稱菜地基金)的徵收、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調查審計。現將調查審計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徵收菜地基金對發展蔬菜生産,促進商品菜生産基地的建設,保證首都市場的蔬菜供應起到了積極作用。

  據統計,1987年至1988年,有關部門在本市近郊區共徵佔菜地19200畝,已收繳菜地基金2.277億元,新開菜地18萬畝。按市、區(縣)、鄉三級投資4:2:4的比例分配,採用有償使用和無償投入相結合的辦法,建設現代化菜地5萬畝,並實現了管道灌溉;建設了具有世界先進水準的蔬菜研究中心、良種繁育基地和蔬菜速凍貯藏冷庫,引進了三個蔬菜育苗廠;整修了30多條菜地主幹河渠。在節水灌溉、蔬菜配方施肥、病蟲害防治技術、特種菜基地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進展,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水準的科研、生産、加工貯藏、産後服務的蔬菜生産體系,為搞好首都市場蔬菜的供應,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經審計發現,一些用地單位徵地後,不及時繳納菜地基金,土地管理部門也未嚴格執行憑財政部門開具收款證明再劃撥菜地的規定。至今,應徵未徵或應繳未繳的菜地基金達4675.5萬元。

  2、有的區、縣領導擅自批准減、免、緩徵菜地基金,還有一些單位擠佔、挪用菜地基金達2947.7萬元,嚴重違反了菜地基金應專款專用的規定。

  3、從對58個菜地建設項目的審計情況看,絕大多數項目符合規定要求,個別項目存在着設備利用率低,經濟效益差的問題。

  三、處理意見:

  1、凡經市政府批准緩徵或作為其他項目投資的菜地基金,目前尚未辦理有關手續的,應立即補辦手續,並明確緩徵和收回資金的期限。如項目撤並,作為投資的菜地基金應如數收回。

  2、凡區、縣越權減、免、緩徵的菜地基金應予糾正,所欠款項要在1990年2月31日前如數收繳,徵繳工作由市土地管理局負責。

  3、凡被擠佔、挪用的菜地基金,最遲應於1990年底前全部還清。

  4、各區、縣要對1985年以來菜地基金的徵收、使用情況進行一次自查。查出的問題可參照上述意見處理,重大問題應報市政府農林辦公室。自查結果應於1990年2月31日前報市政府農林辦公室,同時抄報市審計局。

  四、建議:

  1、為防止今後再發生擠佔、挪用菜地基金的情況,建議從1990年1月1日起,將菜地基金由分散徵收、支用改為全市統收統支。具體方案另行報告。

  2、財政部門對菜地基金的無償投資和有償借款要分戶設帳,有償部分要會同有關部門按期收回。

  3、加強審計監督。今後各級審計機關要對菜地基金的徵收、使用實行定期審計。對嚴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


  198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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