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1987]90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有關總公司:
市商業委員會、市政府農林辦公室《關於1987年西瓜購銷工作安排的請示》,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九八七年六月四日
關於1987年西瓜購銷工作安排的請示
市人民政府:
今年本市大興、順義、通縣種植西瓜11萬畝,比去年略有減少,但優質、高産品種增加,預計西瓜商品量5億斤左右,與去年基本持平。由於推廣了地膜和晚熟品種,西瓜上市比去年約提前10天,供應期將會延長。同時,外埠西瓜也將大量進入本市,如果不遇大的自然災害,今年西瓜貨源和市場供應情況會好於去年。為了組織好今年西瓜購銷工作,現將安排意見報告如下:
一、繼續堅持放開搞活的方針。
今年西瓜購銷要繼續堅持多渠道流通,提倡生産者與零售商店産銷直挂,減少中間環節,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到産地拉瓜。市供銷社、二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要辦好多層次、各種類型的批發交易市場和農貿市場,拓寬流通渠道,為産銷雙方提供服務。市場銷售要堅持國營、集體、個體一齊上,多渠道經營,組織有條件經營的食品店、副食店、蔬菜商店、服務社等單位積極經營西瓜;對旺季季節性經營西瓜的個體商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援,及時增發賣瓜臨時執照。
西瓜的購銷價格繼續全部放開,隨行就市,由買賣雙方協商定價。國營商店的零售價格要根據市場供求,本着薄利多銷的原則制定。各有關部門和批發交易市場要加強價格資訊的蒐集、整理、傳遞和反饋工作,方便購銷。建議從7月1日起,在電台、電視台和有關報紙上,每天播發和刊登當日主要批發交易市場的成交價格,以指導購銷、溝通資訊、穩定市場。
二、充分發揮國營商業、供銷社的作用。
供銷社系統要切實做好産銷銜接工作,充分發揮生産者協會、購銷服務站、直挂站、批發交易市場的作用,加強與完善系列化服務,協助有關部門普遍推行西瓜生産保險業務。各級商業部門、批發交易市場要組織好産銷雙方購銷合同的簽訂工作,並督促簽約雙方認真履行合同。凡在批發交易市場成交的西瓜繼續執行去年免征營業稅和對個體商販不代扣零售環節營業稅的規定。為方便購銷,瓜農直接送零售店的可以直接同商店結算,允許商店用坐支的銷貨款支付。國營零售商業要發揮對市場的主導作用,積極簽訂購銷合同,努力擴大西瓜經營。大型商店(場)要盡可能從産地或批發交易市場直接掛鉤進貨,中小商店可採取聯購分銷或委託大型店(場)代購的辦法,積極組織好貨源。各銷區副食品公司要採取各種形式,加強與産區基層供銷社、生産者協會或産區批發交易市場的聯繫,提供各種服務,做好産銷銜接,方便零售進貨。為了調動國營零售商店職工的積極性,可以去年實際銷售量為基數,實行補助費與銷售量和毛利率掛鉤的辦法,即每銷售百斤西瓜,以費用列支補助費4角;超額完成1%至30%,對超額部分每百斤補助5角;超額完成30%以上,每百斤補助6角;對完不成任務的,適當減少補助費。具體辦法由各區按以上原則自行制定。
三、各方協作,互相配合,共同搞好西瓜市場的供銷工作。
凡本市郊區拉運瓜果的卡車,允許在6月1日至11月15日期間內,持紅色“水果”字樣通行證進城(早7時至早8時半除外),並在規定的23條大街卸貨。為了維護交通秩序,減少擾民,從6月20日至8月10日,只允許本市郊區拖拉機、馬車在晚8時半至次日早5時進城卸瓜,並在早5時前駛離市區。外埠拉運瓜果進京的卡車、拖拉機、馬車,交通檢查站可以放行,卡車的放行日期從7月1日起至11月15日止;拖拉機、馬車的放行日期從7月1日起至8月10日止,但在白天不準進入三環路(不含)以內地區,只允許在晚上8時半至次日早5時進入市區。凡進入市區的馬車必須攜帶清掃工具,牲畜必須配帶糞兜。郊區送瓜所需燃油,市石油公司要積極協助解決,提前作好安排。
為方便群眾購買,要在不影響市容、交通的前提下,增設攤點,具體由各區組織街道、商業、工商行政管理、環衛、交通管理等部門進行協調、統籌安排。在西瓜銷售旺季,應允許商店在門前擺攤、存瓜、賣瓜,允許瓜農和國營、集體、個體西瓜經營者在市內居民區、機關單位集中的地方擺攤設點,流動賣瓜。所有西瓜經營單位和個人都要做到文明經商,碼放整齊,搞好市容和環境衛生,作好門前三包,遵守有關部門的各項規定。各管理部門既要發揮監督管理作用,又要搞好服務。為了維護消費者利益,要嚴禁生瓜上市。各産瓜縣要把好上市關,教育瓜農不摘生瓜、不賣生瓜;批發交易市場要做到不交易生瓜,發現生瓜就地處理,堅決不準流入市場;各有關部門要在進城的主要交通要道加強檢查,發現生瓜令其拉回或就地處理;零售商店及個體商販不得出售生瓜。凡違反規定出售生瓜的,要給予必要的嚴厲的經濟處罰。具體辦法由市供銷社和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商局協商制定,並請各新聞單位協助做好宣傳工作。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證正常交易,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計量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市場管理,對攔車截瓜、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擾亂市場的,要堅決予以打擊和處罰。
四、加強領導。
為搞好西瓜市場的産銷協調工作,在市商業委員會、市政府農林辦公室的領導下,組成由市供銷社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西瓜購銷協調辦公室(名單附後),負責協調與解決西瓜購銷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辦公室地點設在市果品公司。各銷區和西瓜主産地區的政府也要相應成立協調機構,做好以上工作。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有關部門執行。
北京市商業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農林辦公室
1987年5月12日
附:
市西瓜購銷協調辦公室成員名單
主 任:賈 剛 (市供銷社主任)
副主任:王富詩 (市二商局副局長)
鄭國強 (市供銷社主任助理)
曹克宇 (市工商局副局長)
成 員:劉克祥 (大興縣副縣長)
趙春桂 (順義縣副縣長)
鄭國本 (通縣副縣長)
史繼舜 (市稅務局副局長)
高殿貴 (市財政局副局長)
李光榮 (市環衛局副局長)
張慶合 (市公安局副處長)
姜鳳歧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長)
惲耀南 (市氣象局副局長)
張佔英 (城市生産服務總社副主任)
王常在 (市個體協會常務副會長)
金 立 (市工商銀行副處長)
閻克溫 (市保險公司副總經理)
湯岳泉 (市農工商開發貿易公司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