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86〕36號
  2. [發佈日期] 1986-04-1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審計署關於審計教育經費報告的通知》的通知

  京政辦發[1986]3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審計署關於審計教育經費報告的通知》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本市情況補充通知如下,請一併貫徹執行。

  一、市、區、縣教育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本部門及所屬學校的財務管理,嚴格按照會計制度組織核算。教育經費要專項專用,講求資金的使用效果,切實保證教育事業的發展。要克服重錢輕物的思想,加強財産、物資的管理。今年內,對各項財産、物資要進行一次徹底的清理,將帳外財産、物資清理入帳。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堵塞漏洞。

  二、加強財務監督,嚴肅財經紀律。合理組織的一切預算外收入和集資收入都要納入單位核算,主要用於補充教育經費。不能以任何藉口擅自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不能巧立名目髮發獎金、補貼和實物。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各單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要認真查處,挪用、擠佔教育經費的要如數清退,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市、區、縣審計局要按照審計署和市審計局的部署,繼續搞好對教育經費的審計。

  三、市、區、縣教育部門要在今年內把內部審計機構建立起來,在部門領導和同級審計部門的指導下,積極開展工作。對本部門及所屬學校的財務管理狀況進行一次認真的自查,並將自查情況和處理意見於六月底前報市審計局。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一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審計署關於審計教育經費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1986〕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審計署《關於審計教育經費的報告》,已經國務院批准,現轉發給你們。報告反映的問題應引起普遍注意,所提建議,請組織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執行。

  近幾年來,為了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國家在財力比較緊張的情況下,仍然增撥大量教育經費。各級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一定要加強管理和檢查,切實把這些資金用好,爭取更好的效益。要堅決克服官僚主義,認真糾正只管要錢花錢,不抓財務管理,不問經濟效果的傾向。對挪用、浪費教育經費的,一定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不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追究教育主管部門領導者的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日    


關於審計教育經費的報告

國務院:

  為了管好用好教育經費,以利於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我署佈置,去年部分地區對教育經費進行了審計。主要是審計一九八四年的普教經費,重點是教育主管部門。審計面較大的有湖南、陜西、遼寧、上海等十二個省、市。據不完全統計,十二省、市共審計二千二百一十八個單位,查出各種違紀金額八千二百二十八萬元,約佔被審單位教育經費總數的百分之九。在違紀金額中,擠佔挪用的約佔百分之四十,虛列決算、轉移積壓資金的約佔百分之三十,濫發錢物、請客送禮等約佔百分之三十。致使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未能解決,影響了教育事業的發展。從審計結果看,當前在教育經費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教育主管部門擠佔挪用。十二省、市共查出擠佔挪用教育經費三千二百九十一萬元。其中,據遼寧等五省統計,教育主管部門擠佔挪用的佔百分之七十以上,主要被用於蓋辦公樓、宿舍、招待所和買汽車、辦公司等。有些地區挪用學生課桌凳專款,使學生仍用土桌凳上課。有的剋扣學生助學金、教師福利費和民辦教師補助費,侵佔師生利益。有的敞口亂花錢,如湖南省沅江縣教育局一年召開七十二次會議,有的會議伙食標準每人每天高達十八元。河南省平頂山市普及小學教育驗收團共六十九人,到舞陽鋼廠區驗收五天,區教育局開支招待費一萬零五百多元,每天每人平均三十多元。二是弄虛作假,轉移辦學資金。據湖南、陜西、遼寧等九省、市統計,這方面共查出二千一百三十三萬元。如江蘇省南通縣教育局將預算內資金一百零八萬元虛列支出,轉存在木工場和校辦工業公司,而一些鄉村小學的危房卻得不到修繕。一九八四年黑龍江省撥給蘿北縣水毀校舍救災專款十七萬二千元,其中十五萬元被縣教育局轉移到預算外,不予下撥,延誤了校舍修復,影響了正常教學。

  三是亂收費,濫發錢物。有些地區向學生亂收費的名目達二十多種。有的中學對轉來的學生收取轉學費,每生高達一千三百元,由家長所在單位負擔。有的任意提高“學雜費”收費標準。有的打着“集資辦學”的旗號,違反國家規定任意向機關、工廠、部隊和群眾要錢要物,不給就不讓學生上課。有的巧立名目,濫發錢物。江蘇省有的中學為教師發補貼達二十五種,連教師輔導畢業生填志願表、籌備校慶等,都要發“超工作量補貼”。

  四是財務管理薄弱,漏洞大。教育系統財務管理普遍薄弱,一是多數財會人員沒有經過專業訓練,不少人不懂會計,帳務混亂;有些單位根本無帳,而是“每月一個卷、每年一個包”的“包包帳”。二是內部管理不嚴,會計、出納不分,報銷不審核,財務人員調動工作不移交。三是很多單位財産物資管理混亂,固定資産無帳,物品領用不登記。這就給胡花亂用提供了方便,使經濟犯罪活動有機可乘。陜西省黃龍縣石堡鎮小學副校長,長期兼會計、出納,貪污二萬一千元。

  五是人員普遍超編,部分教育經費沒有發揮效益。據湖南、安徽等省調查,教職工超編人數一般佔總數的百分之十左右。很多地區存在“三超一缺”,即教育主管部門、城鎮學校和行政人員超編,而任課教師缺額。一方面超編,一方面又要花錢請代課教師,增加了經費開支。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是一些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只抓教學,不抓財務管理;只想要錢,不講核算;只知花錢,不問效果;財務規章制度不健全,監督不嚴。有些則利用職權,為小團體或個人謀利。通過這次審計,許多同志認識到籠統地説教育部門是清水衙門是不符合實際的。

  為了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加速教育事業的發展,我們建議:

  一、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屬單位財務管理的監督檢查。去年財務大檢查中沒有檢查過或檢查不徹底的單位,都要認真進行檢查補課。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要做好抽查、驗收,發現問題抓緊解決。各級審計機關要積極協助搞好檢查,並對教育主管部門普遍審計一次。

  二、嚴肅財經法紀。對於查出違反法紀的問題,特別是涉及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的問題,必須嚴肅處理。擠佔挪用的教育經費必須歸還。預算內轉到預算外的資金,要全部轉回。屬於亂收費、亂攤派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清退。用公款請客送禮、旅游等,都要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三、加強財務管理,搞好財會人員培訓。各級教育部門要在今年年底以前把財務機構健全起來。所有教育單位,會計、出納要分管,做到帳目完善、手續齊全。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要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建立和加強內部審計監督制度。單位領導人調動時,對其任期內的財務收支要經過審計後,才得辦理調離手續。

  四、嚴格定員管理。建議教育、勞動人事部門採取有效措施,認真解決超編問題。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教育經費的監督檢查,及時反映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執行。

  審計署        

  一九八六年二月十三日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