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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85〕144號
  2. [發佈日期] 1985-12-3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菏澤市第三棉花加工廠特大火災事故檢查處理情況的報告的通知》的通知

  京政辦發[1985]144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菏澤市第三棉花加工廠特大火災事故檢查處理情況的報告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希望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入冬以來,本市連續發生幾起重大火災事故,給國家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如,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地鐵古城車輛段因電氣設備短路起火,燒燬電動客車兩節,損失九萬二千余元。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凌晨,大興縣魏善莊鄉西蘆垡村粘袋廠廠長在爐火上烤粘膠袋引起庫房失火,燒燬廠房七間,膠袋四千多個,損失五萬餘元。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朝陽區勁松百貨商場傢具倉庫發生火災,燒燬散裝自行車二十輛,電風扇八十七台,以及雙人床、寫字檯、沙發、鞭炮等,損失四萬餘元。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晚,石景山區開發公司紫薇賓館工地,因電焊機電線短路打火,引着易燃保溫材料,燒燬建築面積二千平方米,死一人,傷四人,直接經濟損失十七萬四千余元。這些火災事故的發生,暴露了一些單位對消防工作重視不夠,管理制度不嚴,對潛藏的火患沒有及時檢查和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目前,正是冬季發生火災的旺季,各級領導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採取有效措施,嚴格實行防火責任制,層層負責,提高警惕,消除隱患,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轉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菏澤市第三棉花加工廠特大火災事故檢查處理情況的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1985〕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菏澤市第三棉花加工廠特大火災事故檢查處理情況的報告》轉發給你們,望從這一重大責任事故中吸取教訓,認真搞好安全生産。山東省菏澤市第三棉花加工廠發生的這起特大火災事故,給國家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各地區、各部門務必引起重視,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在各項生産活動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嚴格的安全生産的規章制度,採取有力措施,改善安全生産工作,並不斷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日    


關於菏澤市第三棉花加工廠特大火災事故檢查處理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我省菏澤市第三棉花加工廠發生一起特大火災事故,燒燬皮棉十萬零一千九百二十八擔,污染一千三百九十六擔;燒燬籽棉五千五百三十五擔,污染七萬二千六百擔;燒燬部分棉短絨、房屋、機器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千零一十二萬九千余元,加上付給農民的棉花加價款三百六十六萬九千余元,共損失二千三百七十九萬九千余元。

  火災發生後,雖然調集了本省和鄰省部分地區的消防人員和車輛參加滅火,保住了主要的生産廠房、設備,搶救出部分棉花,但由於該廠領導組織指揮不力,加上風大、垛密,缺乏消防水源,致使火災蔓延,給國家造成了巨大損失。事故發生後,省委、省政府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派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現場,協助調查處理這一事故,做好善後工作。經過上下通力合作,該廠於四月三十日正式恢復生産。

  從調查核實的情況看,這次火災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其直接原因是該廠臨時工李行學違反勞動紀律,擅自扭動籽棉上垛機上的倒順開關,放出電火花引燃落地棉所致。但這次火災的發生,領導負有重大責任。一是長期以來,廠領導無人過問安全工作。從去年棉花收購以來,該廠有記錄的火情就有十二次,並因倉儲安全搞得不好,消防組織不健全,消防設施失靈等,多次受到通報批評。廠長段連同嚴重喪失事業心和責任感,對火險隱患聽之任之,對上級部門的批評置若罔聞,直至得知發生火災消息後,也沒有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因此,段連同對這次火災應負主要責任。分管安全生産工作的副廠長張公明,工作不負責任,該廠發生的多次火情,從未研究、採取措施,對造成這次火災負有重大責任。二是菏澤市委、市政府對該廠的領導班子建設抓得不緊。一九八一年建廠以來,一直沒有成立黨的組織,班子渙散,管理混亂。這次火災發生後,分管財貿工作的副市長都興娥同志,忙於參加商品展銷招待會,直至招待會結束才到火災現場,嚴重失職,對火災蔓延、擴大損失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三是這次事故雖然發生在基層,但也反映出省政府、菏澤行署的領導,在經濟體制改革的新形勢下,對安全生産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識不足,抓得不力。

  另外,近幾年來,菏澤市棉花生産發展較快,收購量大幅度增加,儲存現場、垛距、貨位都不符合防火安全規定的要求。再加資金缺乏,編制不足,消防隊伍的建設跟不上,消防設施不配套,也給及時撲救、控制火災帶來了困難。

  為了認真吸取這次特大火災的沉痛教訓,我們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認真學習國務院關於搞好安全生産的有關規定,提高對新形勢下搞好安全工作的認識。省政府於五月上旬發出了《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各部門認真學習有關安全工作的規定,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迅速制訂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産、安全管理、安全監察等各項制度。菏澤市第三棉花加工廠發生的火災事故已通報全省。

  (二)在全省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從五月中旬開始,省政府確定由一名副省長負責,組織了四個檢查組,到有關地市,對礦山、交通、棉儲、化工、食品衛生等行業進行重點檢查。各地市也分別組成檢查組,進行安全檢查。

  (三)對菏澤市第三棉花加工廠發生的這起特大火災事故,省政府責成省供銷社、省勞動局、省公安廳會同菏澤地委、行署核實案情,抓緊做好善後工作。菏澤地委、行署幾次向省委、省政府寫了檢查報告,請求處分,並已整頓了企業領導班子,決心接受這次事故的教訓。事故的性質和責任已經查明,對肇事者李行學已依法逮捕,負有直接責任的廠長段連同、副廠長張公明依法處理。對菏澤市政府分管財貿工作的副市長都興娥同志,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我們一定要在現有人力、物力、技術條件下,盡最大努力做好安全工作,防止此類事故的發生。

  以上報告,如有不當,請指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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