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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89〕25號
  2. [發佈日期] 1989-03-3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提高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生活待遇的通知

京政辦發[1989]25號


  按國家人事部《關於1988年度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的復函》(人專函〔1988〕3號),批准  同志為1988年度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其工資從1988年10月1日起提高 個檔次。其他待遇按1984年中組部、中宣部、勞動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優先提高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生活待遇的通知》(中組發〔1984〕3號)的有關規定(見附件)辦理。

附件:中組發〔1984〕3號文件中對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優先提高生活待遇的規定。

  1989年3月31日    


附件:

中組部、中宣部、勞動人事部、財政部

《優先提高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生活待遇的通知》

中關於生活待遇的規定

  ……

  二、對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從下述方面優先提高其生活待遇:

  1、越級(不限級次)提升工資級別,提升後的月基本工資金額,一般暫不超過200元。

  2、夫妻兩地分居者,要限期儘快將另一方調至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所在地。配偶為在職職工的,由人事、勞動部門負責調動並安排工作;配偶屬農村戶口的,由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准予落戶。子女隨遷問題,按有關規定執行。

  3、住房按照當地高級知識分子住房標準給予調整,由省、市、自治區或中央、國務院各部、委統籌安排,儘快解決。

  4、因公、因病由所在單位保證用車,無車單位可乘出租汽車,憑票報銷。

  5、改善醫療條件。根據各地醫院設施的實際情況,給予住院或門診照顧,每年全面檢查身體一次,加強保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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