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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81〕50號
  2. [發佈日期] 1981-06-0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行保密檢查情況的報告

京政辦發[1981]50號


國務院辦公廳: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關於進行一次保密檢查的通知》精神,我們對市政府系統的保密工作進行了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清查機密文件。

  我們把一九七九年、一九八○年國務院發的機密文件,列了目錄清單,由各區、縣和市政府各委、辦、局逐件清查核對。我們收到的國務院機密文件一九七九年十件,一九八○年十六件,共二十六件,一千三百一十六份,發給一百零一個單位。截止五月底,已報清查核對結果的有八十五個單位,應清查核對的文件一千零六十份,沒有發現丟失現象。其餘十六個單位正在清查。

  二、檢查保密制度貫徹情況。

  四月二十七日,市政府辦公廳召開了機要秘書會議,參加會議的有市政府領導同志的秘書和各委、辦及市公安、外貿、糧食、財政、建築工程等局的辦公室主任或機要秘書。在會上,學習了中辦發〔1981〕6號、10號兩個文件,座談了過去一段時間機要工作的情況和問題。大家認為,政府機關中的機要部門和做機要工作的同志,在各級黨組織領導下做了大量工作,完成了領導交給的任務。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多年來,對機要保密工作宣傳不夠,機要秘書調動頻繁,目前,擔任機要秘書的,不少是新同志,不熟悉機要工作,對機要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承辦機密文電手續不健全,有的通過交換站、收發室遞送,有的遞送電報不加密封。少數單位沒有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有的密碼電報至今沒有找到。經檢查,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一年五月底,市政府收到的密碼電報中有十一份沒有找到,其中,送市進出口委的就有五份,現正在繼續清查。

  市公安局和市林業局未經請示,聯名轉發了今年二月國務院《關於加強護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密碼電報,共印四百份,幸發現早,立即採取了緊急措施,除有三份未收回外,其他都及時收了回來,未造成嚴重後果。為吸取教訓,市委保密委員會及時通報了全市。

  針對上述情況和問題,我們除繼續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外,強調政府各部門要認真學習並嚴格貫徹執行《機要工作條例》的各項規定,切實做好機要保密工作。

  以上報告,如有不當,請指示。

  一九八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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