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1982]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當前,我市公共交通已進入冬季客運的高潮時期,為有效地緩和乘車擁擠,維護首都公共交通秩序,必須繼續抓好工廠企業錯開上下班時間的工作。一九八一年十月三十日,市人民政府召開了錯開上下班時間的會議,規定應錯時上下班的工廠企業由過去的二百五十個擴大到五百個(已列表發給各局)。會後,許多單位堅持按市政府的要求錯開了上下班時間。但是,也有一些單位,特別是按規定應在早晨七點上班的單位,遇到一些實際困難,至今未作妥善安排。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市人民政府關於錯開上下班時間的規定,進一步搞好冬季客運,經請示市政府領導同志同意,一九八一年十月三十日會議確定的五百個應錯時上下班的工廠企業,由各局按會議上通知的三個時組(七點上班,十六點下班;八點半上班,十七點半下班;九點上班,十八點下班)安排落實。對七點上班確有困難的單位,各局可按照必須避開上午八點上班的要求,酌情安排在其他時間上下班。各局要切實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認真督促所屬單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克服困難,儘快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