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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82〕5號
  2. [發佈日期] 1982-01-1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貫徹執行錯開工廠企業上下班時間規定的通知

京政辦發[1982]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當前,我市公共交通已進入冬季客運的高潮時期,為有效地緩和乘車擁擠,維護首都公共交通秩序,必須繼續抓好工廠企業錯開上下班時間的工作。一九八一年十月三十日,市人民政府召開了錯開上下班時間的會議,規定應錯時上下班的工廠企業由過去的二百五十個擴大到五百個(已列表發給各局)。會後,許多單位堅持按市政府的要求錯開了上下班時間。但是,也有一些單位,特別是按規定應在早晨七點上班的單位,遇到一些實際困難,至今未作妥善安排。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市人民政府關於錯開上下班時間的規定,進一步搞好冬季客運,經請示市政府領導同志同意,一九八一年十月三十日會議確定的五百個應錯時上下班的工廠企業,由各局按會議上通知的三個時組(七點上班,十六點下班;八點半上班,十七點半下班;九點上班,十八點下班)安排落實。對七點上班確有困難的單位,各局可按照必須避開上午八點上班的要求,酌情安排在其他時間上下班。各局要切實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認真督促所屬單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克服困難,儘快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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