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1982]1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高等院校:
遵照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現將密雲縣人民政府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日《關於令公中學淹死七名學生事故的通報》轉發給你們,請各區、縣人民政府向所屬各類學校和校外教育等有關單位的幹部、師生傳達,從中吸取教訓,切實把保障學生在各項活動中的安全工作重視起來。
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通過密雲縣令公中學這次慘痛事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認真吸取經驗教訓。今後在組織學生參加各項活動時,必須事先進行安全教育,申明組織紀律,同時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對那些不重視安全工作,不負責任,無組織無紀律,玩忽職守而建成學生重大傷亡事故者,必須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密雲縣人民政府關於令公中學淹死七名學生事故的通報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八日,東莊禾公社令公中學在組織學生秋游時,因組織者玩忽職守,造成七名學生被淹死的嚴重事故。現通報如下:
令公中學團總支為了對團員進行一次愛國主義教育;初二年級語文組為開闊學生視野,寫好作文,在徵得黨支部書記兼校長王漢章同意後,於十月十八日(星期日)去本公社境內的司馬臺金山嶺長城秋游。參加這次活動的有學生團員三十一人、初二學生一百三十人、教師十人。教導主任相遠書帶隊,團總支書記劉克勤(教師)和語文教研組長分別負責團員和初二學生的活動。
十月十八日上午九點半,師生們來到司馬臺。十點左右,照完集體像,即按計劃登西山長城。當時一部分團員想去登東山的望京樓(因東山險峻,原計劃不去),劉克勤開始有些猶豫,後又同意了,並向帶隊的相遠書請示。相遠書説東山不好走,但沒有明確制止。相説完就帶着初二學生上西山了。而部分男學生就往東山望京樓方向走去。劉克勤也帶着十一名女學生團員往東走。
當天上午八點,東莊禾公社幹部張向文擅離工作崗位,向公社武裝幹事張文元提出到司馬臺水庫去玩,張文元以去司馬臺大隊工作為名,同張向文去了司馬臺水庫。司馬臺水庫沒有遊船,只有一條工作人員巡庫用的漏水小木船。這天看船的人不在,用鏈子將船鎖在岸邊,船槳放在庫房內。他們二人乘民工進庫房取水泥的機會,私自取出船槳,又用尖刀將船鏈撬開,把船劃了出來。其後,又有北京的兩個工人上了船。這時恰逢令公中學的師生到此秋游,體育教師馮連權便和幾個學生跳上船去,游了一會兒,又下船上岸去照像。船上的其他人還繼續游玩。過了一會,當馮連權等人往北走時,小船正往南劃來,馮連權等人又招呼船靠岸,上了船,而且還接過船槳劃起來。
這時,劉克勤正帶着十一名女學生團員往東山去,女學生王玉珍向劉克勤提出要坐船到東岸,其他學生也有附和的。劉克勤同意了她們的要求,並親自招呼馮連權擺渡靠岸。馮連權把船上的兩名工人送到大壩後,又把船劃回,接劉克勤和十一名女學生上船。這樣,連同張向文、張文元、馮連權,一條小船竟坐了十五人。由馮連權划槳,向東北方向劃去,船走一百米左右,張向文發現船體嚴重漏水,提出返回。當馮連權掉轉船頭時,因乘人太多,船體失去平衡,船頭扎入水中,這時,船上人員驚慌失措,又無人指揮,紛紛跳水。岸上的師生發現後,趕緊跳水搶救。劉克勤不會游泳,自己掙扎到岸邊。馮連權、張文元識水性,也參加搶救。除救出張向文和四名學生外,其餘七名學生均溺水死亡。
這次事故是解放以來我縣教育系統最嚴重的一次責任事故。它不僅給死者家屬造成了痛苦和損失,也給社會上帶來了極壞的影響。這次活動的組織者之一、學校團總支書記劉克勤,不認真執行原訂計劃,放任學生自由活動;教師馮連權,無組織無紀律,不參加集體活動,獨自行動,而且違反水庫規定,划船取樂;公社幹部張向文、張文元,假公私出,違反規定,取槳撬船。更為嚴重的是,在學生提出乘船要求時,這四人不顧船小,沒有安全把握,竟同意學生上船,是造成船覆人亡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已經觸犯刑律。經縣人民檢察院偵查核準,已將劉克勤、張向文、馮連權逮捕,將張文元拘留,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學校黨支部書記兼校長王漢章,對這次大規模的秋游活動,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雖然泛泛地講了“注意安全,千萬別出事”,但沒有具體措施和嚴密的組織來保證活動的安全,也沒有詳細過問活動計劃,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相遠書作為這次活動的直接組織者,領導不力,對師生要求不嚴格,無原則地同意劉克勤等師生提出的改變活動路線的要求,雖然未直接參與乘船,但也應對事故負一定的領導責任。對王、相二人,有關部門將分別給予黨內和行政處分。
縣政府認為,這次事故雖然發生在學校,説明我們對群眾缺乏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在各系統、各部門的幹部中也存在着程度不同的麻痹大意思想,一些單位還潛伏着不安全的隱患。縣政府要求全縣各單位都要以這次事故為戒,對群眾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和遵守規章制度的教育,進一步克服渙散軟弱狀態,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
特此通報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