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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人事工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2024-01-01
  5. [成文日期] 2023-12-29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事業發〔2023〕4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1-1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16期(總第844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工程諮詢專業職稱評價試行辦法》的通知

字號:        

京人社事業發〔2023〕42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屬各部、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幹部)處,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職稱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23〕10號)、《北京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京人社事業發〔2020〕12號)等文件規定,進一步拓展工程諮詢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加強工程諮詢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更好服務首都高品質發展。經研究,決定在工程技術系列開設工程諮詢專業。現將《北京市工程諮詢專業職稱評價試行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2月29日  


北京市工程諮詢專業職稱評價試行辦法

  為加快構建具有首都特點的現代化産業體系,推動專業服務業提質增效,進一步拓展工程諮詢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加強工程諮詢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更好服務首都高品質發展,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職稱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23〕10號)《北京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京人社事業發〔2020〕12號)《北京市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京人社事業發〔2020〕17號)等文件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從事工程諮詢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層級設置和專業方向

  (一)層級設置

  北京市工程技術系列(工程諮詢)專業職稱等級設置初級、中級和高級。初級只設助理級,高級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

  (二)專業方向

  根據《工程諮詢行業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7年第9號)有關規定,北京市工程技術系列(工程諮詢)專業職稱包括規劃諮詢、項目諮詢、評估諮詢、全過程工程諮詢四個方向。

  三、評價方式

  按照“個人自主申報、單位擇優推薦、多方共同評價、促進評用結合、政府指導監管”的方式實行社會化評價,納入本市年度職稱評價工作安排,每年組織一次,可適時開展專項評審,實現産業鏈、人才鏈、創新鏈融合發展。經評審通過的人員取得相應職稱證書後,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自主、擇優聘任專業技術職務。

  各層級的評審申報條件按照《北京市工程諮詢專業職稱申報標準條件》(附後)執行。

  四、評審機構

  組建北京市工程技術系列(工程諮詢)正高級、高級、中級、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工程諮詢專業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和初級職稱的評審工作。

  五、評審程式

  (一)個人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可提出參評申請,並按照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二)單位推薦。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擇優推薦並在單位內部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所在單位提出書面推薦意見。推薦意見作為評審委員會評審表決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評審機構審核。評審機構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人的各項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將審核通過的申報人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

  (四)評議組評議。專業評議組根據申報人工作和專業情況進行答辯考核,並按照分類評價標準進行定量和定性分類評價。評價意見作為評審委員會評審表決的重要參考依據。

  (五)評審委員會表決。評審委員會對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情況進行考核,按照分類評價標準對申報人進行評價後,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錶決。申報人獲三分之二以上評審專家同意票數的即為評審通過。採用職稱認定方式的可適當簡化程式。

  (六)驗收及公示。評審工作結束後,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全市職稱評審的統一要求進行驗收。驗收結束後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七)發放證書。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頒發北京市電子職稱證書。

  六、其他有關事項

  (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北京市工程技術系列(工程諮詢)專業職稱評價政策制定、制度建設、協調落實、監督檢查和工作評估;評審服務機構負責落實政策、完善評價標準和辦法、組織開展日常評價工作。

  (二)對於符合基本條件的申報人,提交取得低一層級職稱以來的業績成果,未取得低一層級職稱的申報人,提交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以來的業績成果。申報人重點提交近5年的業績成果。

  (三)鼓勵各用人單位對取得工程諮詢專業職稱的人才給予獎勵,將職稱評審結果作為確定崗位、考核、晉陞、績效、薪酬等的依據。

  (四)本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五)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附件

北京市工程諮詢專業職稱申報標準條件

  北京市工程諮詢專業人才申報職稱評價,應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從事工程諮詢專業工作,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須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助理工程師

  (一)基本條件

  掌握工程諮詢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與工程諮詢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能力,能夠處理本專業範圍內一般性技術問題。

  (二)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碩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2.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3.大學專科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4.中等職業學校或技工院校中級工班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二、工程師

  (一)基本條件:

  1.熟練掌握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與工程諮詢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能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能解決比較複雜的工程技術問題,了解國內外工程諮詢領域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學位或博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2)取得碩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以上畢業、取得初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規劃諮詢:從事規劃諮詢工作,具有一定的規劃諮詢能力。作為主要參與人完成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産業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專項規劃、行業規劃、企業發展規劃、規劃評估等規劃類諮詢報告,並經批准發佈或獲得委託單位、相關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業專家認可。

  2.項目諮詢:從事項目諮詢工作,具有一定的投資諮詢報告編寫能力。作為主要參與人完成工程項目的投資機會研究報告、投融資策劃報告、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實施方案、項目節能報告、能源審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諮詢報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等編制類諮詢報告,取得良好諮詢效果,獲得委託單位、相關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業專家認可。

  3.評估諮詢:從事評估諮詢工作,具有一定的投資諮詢評估能力。作為主要參與人完成工程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實施方案、PPP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初步設計、項目績效評價報告、項目中期評價及後評價報告、項目概預結決算等評估評審類諮詢報告,獲得委託單位、相關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業專家認可。

  4.全過程工程諮詢:從事項目實施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全過程工程諮詢實踐經驗和服務能力。作為主要參與人完成工程項目管理(含工程代建)以及多種業務組合的諮詢服務,項目通過審查或驗收,獲委託單位認可,取得良好效果。

  (三)應具備下列成果2項及以上:

  1.對應所申報的專業方向,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1)作為主要參與人完成3項規劃類諮詢報告。

  (2)作為主要參與人完成3項工程項目的編制類諮詢報告。

  (3)作為主要參與人完成6項工程項目的評估評審類諮詢報告。

  (4)作為主要參與人完成2項工程項目管理(含工程代建)或者多種業務組合的諮詢服務。

  2.作為排名前三作者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領域有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

  3.作為參與人完成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發明專利、軟體著作權、研究報告、技術標準、專著編著等。

  4.獲得國家優秀諮詢成果或作為排名前五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優秀諮詢成果。

  三、高級工程師

  (一)基本條件:

  1.系統掌握工程諮詢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與工程諮詢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技術標準、規範規程,掌握國內外工程諮詢領域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跟蹤工程諮詢發展前沿水準的能力並對所從事專業的某一領域有較深入研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履職成效良好,有較高的行業認可度;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專業技術骨幹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學位或博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2)取得碩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

  (3)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規劃諮詢:從事規劃諮詢工作,具有豐富的規劃諮詢能力。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産業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專項規劃、行業規劃、企業發展規劃、規劃評估等規劃類諮詢報告,並經批准發佈或獲得委託單位、相關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業專家認可。

  2.項目諮詢:從事項目諮詢工作,具有豐富的投資諮詢報告編寫能力。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工程項目的投資機會研究報告、投融資策劃報告、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實施方案、項目節能報告、能源審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諮詢報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等編制類諮詢報告,取得良好諮詢效果,獲得委託單位、相關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業專家認可。

  3.評估諮詢:從事評估諮詢工作,具有豐富的投資諮詢評估能力。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工程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實施方案、PPP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初步設計、項目績效評價報告、項目中期評價及後評價報告、項目概預結決算等評估評審類諮詢報告,獲得委託單位、相關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業專家認可。

  4.全過程工程諮詢:從事項目實施管理工作,具有豐富的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能力。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工程項目管理(含工程代建)以及多種業務組合的諮詢服務,項目通過審查或驗收,獲委託單位認可,取得良好效果。

  (三)應具備下列5項成果中的3項及以上:

  1.對應所申報的專業方向,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1)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5項規劃類諮詢報告。

  (2)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5項單項投資額為3000萬元及以上工程項目的編制類諮詢報告。

  (3)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10項單項投資額為3000萬元及以上工程項目的評估評審類諮詢報告。

  (4)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5項單項投資額為3000萬元及以上工程項目管理(含工程代建)或者多種業務組合的諮詢服務。

  2.作為排名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本領域有重要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

  3.作為重要負責人完成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研究報告、技術標準、專著編著等。

  4.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已授權的發明專利,或作為第一權利人擁有本領域相關的軟體著作權。

  5.作為排名前五完成人獲得國家優秀諮詢成果一等獎,或排名前三完成人獲得國家優秀諮詢成果二等獎,或排名前三完成人獲得國家優秀諮詢成果三等獎,或排名前三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優秀諮詢成果二等獎及以上。

  (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不受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限制,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

  1.作為排名前三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項2項及以上。

  2.作為排名前三完成人,獲得中國專利銀獎及以上。

  3.作為排名前五完成人編寫國家標準,並經批准發佈。

  4.作為排名前三完成人編寫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並經批准發佈。

  5.作為排名前五完成人獲得國家優秀諮詢成果一等獎2項及以上。

  6.工程諮詢産業相關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科技領軍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等單位的技術負責人。

  四、正高級工程師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全面掌握工程諮詢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與工程諮詢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國內外工程諮詢領域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跟蹤工程諮詢發展前沿水準的能力並對所從事專業的某一領域有深入研究和較高造詣,有一定的行業知名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履職成效良好,有較高的行業認可度;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專業技術骨幹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本科或學士以上學位,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取得副高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2)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正高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規劃諮詢:從事規劃諮詢工作,具有很強的規劃諮詢能力。主持完成省部級及以上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産業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專項規劃、行業規劃等規劃類諮詢報告,並經批准發佈或獲得委託單位、相關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業專家認可。

  2.項目諮詢:從事項目諮詢工作,具有很強的投資諮詢報告編寫能力。主持完成工程項目的投資機會研究報告、投融資策劃報告、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實施方案、項目節能報告、能源審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諮詢報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等編制類諮詢報告,取得良好諮詢效果,獲得委託單位、相關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業專家認可。

  3.評估諮詢:從事評估諮詢工作,具有很強的投資諮詢評估能力。主持完成工程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實施方案、PPP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初步設計、項目績效評價報告、項目中期評價及後評價報告、項目概預結決算等評估評審類諮詢報告,獲得委託單位、相關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業專家認可。

  4.全過程工程諮詢:從事項目實施管理工作,具有很強的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能力。主持完成工程項目管理(含工程代建)以及多種業務組合的諮詢服務,項目通過審查或驗收,獲委託單位認可,取得良好效果。

  (三)應具備下列5項成果中的3項及以上:

  1.對應所申報的專業方向,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1)主持完成5項省部級及以上規劃類諮詢報告。

  (2)主持完成8項單項投資額為8000萬元及以上工程項目的編制類諮詢報告。

  (3)主持完成12項單項投資額為8000萬元及以上工程項目的評估評審類諮詢報告。

  (4)主持完成5項單項投資額為8000萬元及以上工程項目管理(含工程代建)或者多種業務組合的諮詢服務。

  2.作為獨立作者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本領域有重要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

  3.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研究報告、技術標準、專著編著等。

  4.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已授權的發明專利,或作為第一權利人擁有本領域相關的軟體著作權。

  5.作為排名前三完成人獲得國家優秀諮詢成果一等獎,或排名第一完成人獲得國家優秀諮詢成果二等獎,或排名第一完成人獲得國家優秀諮詢成果三等獎,或排名第一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優秀諮詢成果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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