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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市規劃
  2. [發文機構]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8-30
  6. [發文字號] 副中心管委發〔2024〕3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9-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在張家灣設計小鎮城市更新項目中試點推廣數字化整合交付模式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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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中心管委發〔2024〕32號

各相關單位:

  現將《關於在張家灣設計小鎮城市更新項目中試點推廣數字化整合交付模式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    

2024年8月30日  


關於在張家灣設計小鎮城市更新項目中試點推廣數字化整合交付模式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北京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決策部署,積極探索工程建設領域數字化賦能和組織管理創新,加快釋放城市更新項目社會經濟效益,根據《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問題導向、試點先行,不斷增強改革攻堅意識,圍繞科技創新推進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健全完善,探索集約型內涵式城市高品質發展新路徑,推動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準現代化再上新階。

  (二)相關概念

  數字化整合交付模式是指以建築資訊模型(BIM)等新一代資訊技術為支撐,通過構建數字化協同工作環境,促使建設項目各相關主體(包括業主、參建方、使用方、政府監管方等)高度整合,實現工程資訊高效流轉、建設程式充分優化、數字資産同步交付的創新組織管理模式。

  (三)工作目標

  1.突出前期謀劃,將城市更新工作重心前移,依託數字化技術手段深化方案研究,破解多學科、跨行業協作難題,避免實施階段反覆調整,規避“大拆大改”和資源浪費,實現集約型、低碳式、精細化更新。

  2.突出集體決策,通過形象直觀的資訊載體提高物業權利人參與度,推動多元主體需求統一,擺脫單一權益思維,推動構建利益共同體,探索更多開放型合作模式。

  3.突出機制建設,以服務數字化整合交付模式為切入,推動傳統切段式線性審批向聯審聯批轉變,結合告知承諾制等創新服務形式,充分優化受理審批時限,加快保障項目落地。

  二、適用範圍及實施流程

  (一)適用範圍

  張家灣設計小鎮規劃範圍(5.4平方公里)內居住類、産業類城市更新項目原則上應按照數字化整合交付模式組織實施;通州區行政區域內、設計小鎮規劃範圍之外的城市更新項目鼓勵採用數字化整合交付模式;納入通州區智慧建造試點的其他房屋建築類項目宜參照實施。

  (二)實施流程

  1.納入試點

  設計小鎮範圍內的城市更新項目,由區住建委從城市更新項目庫中直接劃轉至試點清單;其他申報項目,由統籌主體或實施主體向區住建委提交正式書面申請,説明項目概況和進度計劃,經評估符合條件的列入試點清單。

  2.項目策劃

  列入試點清單後,實施主體可依法依規開展前期項目策劃研究工作,參照《北京市城市更新實施方案編制工作指南(試行)》(京建發〔2024〕182號)相關要求編制實施方案,重點明確更新範圍、建設內容、成本測算、資金籌措、運營模式等,同時完成項目級BIM模型創建,模型精細度可參考《建築資訊模型設計交付標準》(GB/T 51301-2018)中LOD1.0等級,模型單元幾何表達精度、資訊深度結合項目實際確定。

  3.方案初審

  區住建委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對實施方案進行初審,涉及穩定規劃條件的,報請區政府審議;規劃條件和基本建設內容穩定的,由規劃主管部門、投資主管部門出具初審意見(實行審批制、核準制且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明確招標範圍、招標方式及招標組織形式),具備條件的直接辦理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相關手續。

  4.虛擬建造團隊招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城市更新項目,在規劃條件和基本建設內容穩定的前提下,實施主體可通過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工程建設)開展虛擬建造團隊招標(招、投標文件中均應附IFC格式的BIM模型),綜合考察投標方案技術經濟合理性以及投標人數字化技術應用能力,擇優組建實施團隊。招標流程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等法律法規執行。

  5.方案深化

  實施團隊基於協同設計平臺完成模型深化、建築性能倣真測試、施工方案模擬等工作,交付成果精細度可參考《建築資訊模型施工成果交付標準》(T/CECS 1260-2023)規定的LOD350—LOD400等級。方案深化過程中,區住建委、市規自委通州分局會同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提供技術指導和審批諮詢服務,保障數字化建模與虛擬施工順利推進,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提前開展施工準備工作。鼓勵實施團隊結合自身實際,採用模型渲染、虛擬現實等可視化技術,向包括物業權利人在內的各利益相關方演示方案,充分吸納各方意見,以實現城市更新綜合效益最大化。

  6.聯合審批

  區住建委、市規自委通州分局會同城市更新各部門對深化後的實施方案進行聯合審查,相關職能部門根據《通州區城市更新項目實施方案申報及聯合審查實施意見(試行)》(通政發〔2024〕13號)職責分工,7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符合審查要求的實施方案經公示1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由區住建委出具《更新項目實施方案聯合審查意見》,各項申請材料齊全的同步核發投資、土地、規劃、建設等行政許可;因次要申請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而無法直接核發的,經申請人書面承諾補齊補正期限後,可容缺先行受理。

  7.數字資産交付

  實施團隊在施工階段加強過程數據歸集,將設備參數、供應廠商、工藝細節、作業時間、負責人等基礎數據與BIM模型實時挂接,不斷豐富模型資訊儲量。項目竣工驗收完成後,將竣工BIM模型向物業權利人(或授權運營主體)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同步交付,支撐項目後期智慧化運維,同時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真實數據底座。

  三、重點任務

  (一)壓實過程管理職責

  副中心建設管理協調處會同區住建委統籌推進試點工作,指導數字化技術應用,協調方案初審及聯合審批,對辦理施工許可提供政策指導;副中心投資綜合處、區發改委、區經信局依職責落實投資項目管理,在辦理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方面提供政策指導;市規自委通州分局對項目用地規劃進行審查,在BIM模型報審、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方面提供相應指導;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依職責對實施方案合理性、合規性進行審查並提供必要指導。

  (二)探索虛擬建造團隊招標前置

  嘗試在項目決策初期開展虛擬建造團隊招標,提前組建多元主體參與的實施團隊,借助新一代資訊技術集體研究決策,實現資源要素、知識經驗、更新需求的高度整合和充分響應。區住建委統籌指導實施主體開展招標工作並履行監督職責,市規自委勘察設計管理處對招標過程進行聯合監督。

  (三)提高聯審效率

  各審批職責部門做好提前服務,及時告知審批事項所需的前置條件、申報材料等資訊,依申請指導“容缺受理”,強化過程服務,保障聯審效率,力爭實現“一次性集中辦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將“在張家灣設計小鎮城市更新項目中推廣數字化整合交付模式”納入深化改革、“兩區”建設、優化營商環境和推動副中心産業高品質發展重大舉措,副中心黨工委管委會、通州區委區政府加強對改革試點工作的統籌指導,區住建委作為城市更新和智慧建造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各相關職能部門科學分工、密切配合、嚴格落實,確保取得預期成效。

  (二)強化政策引導

  對納入試點清單的城市更新項目給予綠色金融優惠,依託副中心智慧建造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全面技術服務支撐,先進經驗做法通過各類媒體平臺廣泛宣傳,在北京市智慧建造試點示範工程評選中優先推薦,入選“示範工程”名單的,納入本市建築市場信用評價體系給予信用激勵。

  (三)積極擴大宣傳

  及時總結試點過程中的理念創新、方法創新、機制創新,提煉典型應用場景,形成可複製推廣的經驗做法,做好資訊發佈和社會宣傳,打造新質生産力賦能城市更新的“副中心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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