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國務院文件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其他
  2. [發文機構] 國務院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12-30
  6. [發文字號] 國函〔2021〕13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1-1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國務院關於“十四五”現代流通體系建設規劃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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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函〔2021〕138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於報送〈“十四五”現代流通體系建設規劃〉(送審稿)的請示》(發改經貿〔2021〕1545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十四五”現代流通體系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推動高品質發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推進現代流通體系硬體和軟體建設,培育壯大現代流通企業,提升現代流通治理水準,全面形成現代流通發展新優勢,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為構建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把現代流通體系建設作為本地區“十四五”時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完善工作機制,編制建設方案,細化落實措施,確保將《規劃》明確的重要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據《規劃》細化提出支援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的具體政策舉措,加強溝通協調,強化輿論引導,為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環境。《規劃》實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點項目按規定程式報批。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綜合統籌服務,密切跟蹤《規劃》實施進展,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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