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國務院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03-22
  6. [發文字號] 國辦發明電〔2019〕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3-2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2019年勞動節假期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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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明電〔201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調整2019年勞動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二、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本地區、本領域的勞動節假期調整落實工作,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運力,加強旅游服務,豐富産品供給,強化綜合調控,確保平穩運作。

  三、勞動節期間,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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