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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12-31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24〕2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01-0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5年 第9期(總第885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北京市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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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24〕2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國辦函〔2024〕71號要求,2025年將開展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為切實做好北京市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目的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通過依法科學調查,掌握2020年以來本市人口在數量、素質、結構、分佈以及居住等方面的變化情況,客觀反映本市人口發展的特徵和趨勢,準確把握首都人口發展規律,為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新時代首都人口發展戰略、推動人口高品質發展、提升首都城市現代化治理水準,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資訊支援。

  二、調查範圍和對象

  本次調查將在本市16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抽取一定數量的住戶,調查對象為抽中住戶的全部人口。

  三、調查內容和時間

  調查內容為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調查標準時點為2025年11月1日零時。

  四、調查組織和實施

  1%人口抽樣調查涉及範圍廣,需要強有力的組織領導、廣泛的社會動員、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和人民群眾的積極支援。本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做好調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為加強統籌協調,由市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成立北京市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具體負責調查的組織實施。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資訊共用。各區人民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確保調查任務順利完成。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調查工作。協調小組及相關工作機制不作為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後自動撤銷。

  本市各級調查機構要組織好調查指導員和調查員的選聘工作,可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調查指導員和調查員,應按照規定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穩定調查工作隊伍,確保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五、調查經費保障

  本市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所需經費,由市、區共同負擔,並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各級財政部門要確保調查經費按時撥付、足額到位,保障調查工作順利開展。全市各級調查機構要加強管理,厲行節約,保證經費的合理使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六、調查工作要求

  堅持依法調查。要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有關規定,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調查數據。全流程加強對調查對象個人資訊的保護,各級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洩露或出售調查對象個人資訊。

  壓實工作責任。本市各級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對調查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同時,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各部門的專業優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調查工作。

  加強品質管理。本市各級調查機構要嚴格執行調查方案,規範調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調查數據品質追溯和問責機制。實行全過程數據品質控制,充分應用部門行政記錄和社會大數據,強化對數據的品質檢查核查,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

  營造良好氛圍。依託多種媒介和方式,突出點面結合,有重點、多層次地開展宣傳活動。深入宣傳調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調查對象依法配合調查,如實申報調查項目,為調查工作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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