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 市級
  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 [實施日期] 2021-12-01
  5. [成文日期] 2021-09-26
  6. [發文字號] 京醫保發〔2021〕2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9-2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1年 第47期(總第731期)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公佈本市第二批調出非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藥品品種及規範藥品名稱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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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醫保發〔2021〕24號

各區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定點醫藥機構:

  根據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醫保發〔2019〕46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本市醫保藥品目錄內非國家醫保藥品品種的三年消化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將“阿托品異丙嗪注射劑”等182個非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品種從本市醫保藥品目錄刪除(詳見附件1)。

  二、對“清開靈注射劑”等48個藥品名稱、劑型等進行規範調整(詳見附件2)。

  三、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定點醫藥機構要及時更新醫保資訊系統,做好參保人員醫藥費用審核結算工作;各定點醫藥機構要及時調整本機構常用藥品目錄,確保不因上述調整影響臨床用藥。

  四、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附件:1.刪除藥品名單

     2.規範調整藥品名單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刪除西藥.png

刪除中成藥.png

規範調整藥品名單.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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