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發〔2021〕24號
各區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定點醫藥機構:
根據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醫保發〔2019〕46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本市醫保藥品目錄內非國家醫保藥品品種的三年消化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將“阿托品異丙嗪注射劑”等182個非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品種從本市醫保藥品目錄刪除(詳見附件1)。
二、對“清開靈注射劑”等48個藥品名稱、劑型等進行規範調整(詳見附件2)。
三、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定點醫藥機構要及時更新醫保資訊系統,做好參保人員醫藥費用審核結算工作;各定點醫藥機構要及時調整本機構常用藥品目錄,確保不因上述調整影響臨床用藥。
四、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附件:1.刪除藥品名單
2.規範調整藥品名單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