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 市級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公路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1-04-01
  5. [成文日期] 2021-03-31
  6. [發文字號] 京交道管發〔2021〕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3-3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於恢復中小微企業佔道費徵收相關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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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交道管發〔2021〕3號

城六區交通委、各郊區城市管理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援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加快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辦發〔2021〕4號)相關要求,自2021年4月1日起,在本市註冊的中小微企業因工程建設需要佔用城市道路的,恢復徵收佔道費。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佔道費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收費編碼:152010001。收費收入全額上繳同級國庫,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二、徵收標準按照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於收取佔道費(試行)的批復》(京價(收)字〔1994〕第185號、京財綜〔1994〕1335號)執行。

  三、請各執收單位認真落實文件要求,並按規定在收費場所及網站做好恢復中小微企業佔道費徵收政策相關公示工作,接受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2021年3月31日  

  (聯繫人:孫慶文;聯繫電話:89150940,13910858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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