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 市級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1-08-05
  5. [成文日期] 2021-08-04
  6. [發文字號] 京建發〔2021〕243號
  7. [廢止日期] 2024-03-27
  8. [發佈日期] 2021-08-0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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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發〔2021〕243號

  為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完善房地産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本公告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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