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服務 > 規範性文件 > 市級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6-15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6-2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關於印發《北京市農産品品質安全檢測抽樣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規範(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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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農業農村局,局屬各有關站所:

  為進一步加強農産品品質安全檢測抽樣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參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和《關於落實“四方責任”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場所和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北京市農産品品質安全檢測抽樣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為規範(試行)》。請市、區各相關單位嚴格貫徹落實,督促農産品品質安全抽樣人員在執行日常抽樣工作規範要求的基礎上,認真執行本規範,做好個人防護。其他農産品品質安全相關工作人員參照執行。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6月15日


北京市農産品品質安全檢測抽樣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為規範(試行)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發〔2020〕2號)和《關於落實“四方責任”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場所和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20〕4號)精神要求,在嚴格執行日常抽樣工作規範要求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制定本防控規範。

  一、強化主體責任制落實

  各檢測抽樣單位應按照“四方責任”要求建立單位主體責任制度,認真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責任。

  明確防控工作分工及人員安排,做好相應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資保障。強化抽樣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升人員防護意識。

  二、建立健康監測制度

  建立體溫監測等健康監測的長效機制,對所有參與抽樣的人員(含司機)應嚴格每日體溫監測和記錄。

  出現發熱等異常健康狀況時,應及時上報,並按照相關要求隔離觀察。

  三、建立抽樣計划動態管理機制

  各檢測抽樣單位要根據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總體要求和承擔的統一監測計劃任務,制定抽樣計劃,合理安排農産品監測抽樣工作。

  開展抽樣工作前,應及時關注全市疫情防控相關資訊,隨時掌握全市疫情防控動態資訊,針對疫情防控要求及時調整抽樣計劃安排,合理部署農産品抽樣地點。

  四、建立抽樣全程記錄製度

  建立抽樣日誌,對抽樣全程進行記錄。每一次抽樣都要全程記錄抽樣具體時間、地點、被抽樣主體及相關人員聯繫方式等主要資訊,並做好備案保存。

  五、強化抽樣過程的疫情防護措施落實

  1.做好個人防護,所有抽樣人員、司機在抽樣過程中要嚴格落實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防護措施。

  2.抽樣人員應對被抽樣主體個人防護進行要求和提醒。在抽樣過程中,如被抽樣主體未佩戴口罩,應及時提醒其先佩戴口罩,再開展抽樣工作(建議抽樣前為被抽樣主體預備好一次性口罩備用)。

  3.提高抽樣效率。做好抽樣前工作溝通和準備工作,到達抽樣地點後立即開展抽樣,在保證規範抽樣的前提下儘量縮短抽樣時間。

  4.抽樣過程中,抽取樣品及器材應儘量減少與抽樣現場臺面及物品接觸。

  5.抽樣全程保持安全距離。抽樣過程中避免握手等非必要行為,儘量減少人員接觸。

  6.在每一個抽樣點完成抽樣後,應及時進行個人及相關物品的清潔消毒。

  7.由一個抽樣點到另一個抽樣點,以及完成當天抽樣工作後,均需對車輛進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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