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調字〔2019〕47號
各區人民政府:
北京市商務局擬制的《北京市商務局關於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經營資格審批許可權有關工作的通知》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務局
2019年12月30日
北京市商務局關於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經營資格審批許可權有關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19〕42號)和《商務部關於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運函〔2019〕659號),進一步深化我市石油成品油“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現將我市取消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審批、將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許可權下放至各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取消石油成品油經營資格審批事項
(一)取消原油銷售、原油倉儲、成品油批發和成品油倉儲經營資格審核與審批
1.從通知印發之日起,市、區商務部門不再受理原油銷售、原油倉儲、成品油批發和成品油倉儲經營資格申請,不再受理上述經營資格證書的變更、換證和登出申請業務,現有證書在有效期滿後自動失效,不再收回。
2.審批取消後,從事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應當符合企業登記註冊、國土資源、規劃建設、油品品質、安全、環保、消防、稅務、交通、氣象、計量等方面法律法規,達到相關標準,取得相關資質或通過相關驗收後,依法依規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二)取消原油銷售、原油倉儲、成品油批發和成品油倉儲經營企業經營資格年度檢查工作。從通知印發之日起,市區商務部門不再受理原油銷售、原油倉儲、成品油批發和成品油倉儲經營企業經營資格年度檢查業務。
二、下放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事項
(一)將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及管理工作下放至各區人民政府確定的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的部門(商務主管部門或各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部門,下同)。
(二)將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經營資格年度檢查工作下放至各區人民政府確定的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的部門。
(三)將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網點規劃確認下放至各區人民政府確定的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的部門。
三、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申請及變更、受理與審查程式
(一)申請與受理
1.申請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區人民政府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區人民政府審批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審核後,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
2.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申請變更《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事項的,應當向所在區人民政府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區人民政府審批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審核後,對符合審批條件的,給予變更,並換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
(二)審查程式與期限
各區人民政府審批部門收到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申請或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申請變更《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認為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所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符合審批條件受理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或承諾時限)內完成審核,對符合《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應當給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並頒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將不予許可的決定及理由書面通知申請人。
四、《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的頒發
《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由商務部統一印製,目前仍通過市商務局向商務部申領,由各區人民政府審批部門頒發。
五、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經營資格年度檢查
各區人民政府審批部門應當每年對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的企業進行成品油經營資格年度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經營、安全等情況,或上級部門關於年度檢查工作有關要求,並將年度檢查合格的企業名單向社會公佈。
對於年度檢查合格的企業,在其《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副本上加蓋“年檢合格專用章”;對於年度檢查中不合格的成品油零售企業,應責令其進行整改,經整改不合格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網點規劃確認
按照《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各區新建加油站(點),需符合城鄉規劃及成品油零售網點佈局要求(與周邊加油站的間距要求等),列入當地成品油零售體系發展規劃。申請從事新建加油站(點)成品油零售經營的企業,應當到區人民政府審批部門申請辦理確認文件,並在申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時,提交區人民政府審批部門核發加油站(點)規劃確認文件。
七、其他事宜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19〕42號),對於鄉鎮以下具備條件的地區使用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的加油站,申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土地規劃方面的手續按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有關政策執行。
八、工作要求
(一)做好審批承接工作。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下放後,各區人民政府要周密部署安排,儘快確定審批部門,對下放事項建立承接機制,建立健全審批隊伍,確保審批工作的連續性,在確定審批部門前,由各區現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初審工作的商務部門負責審批業務。承接銜接階段,市商務局將指導各區審批部門做好審批工作。
(二)嚴格依法依規審批。各區審批部門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要求,依法依規開展審批工作。要按照法定程式和時限,認真履行申請受理、現場核查、資料審核、審批決定等職責,不得擅自增加受理限制條件、增設辦理環節等。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各區人民政府審批部門要完善審批管理制度,公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依據、審批程式、審批條件、審批期限及需提交的材料目錄和申請書規範文本等內容,按照“多規合一”要求編製成品油分銷體系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網際網路+監管”、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年度檢查、公示公告等制度,確保本區內成品油經營秩序正規有序。
(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成品油零售經營審批許可權下放後,各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成品油市場管理,規範成品油零售企業經營秩序,並按時開展經營資格年度檢查工作。
(五)全面提升行政能力。各區要加強行政審批隊伍建設,加強對成品油審批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學習,提高審批人員業務素質。市商務局將適時組織開展成品油審批工作培訓,指導各區審批工作,幫助提升業務能力。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執行。自2020年1月1日起,市商務局不再受理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相關事項。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