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 市級
  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公安局
  4. [實施日期] 2019-01-25
  5. [成文日期] 2019-01-25
  6. [發文字號] 2019年 第〔〕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1-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9年 第21期(總第609期)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關於積極推行實名購買煙花爆竹工作的通告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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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第3號

  根據應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做好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應急〔2018〕110號)要求,為強化我市煙花爆竹安全管控,維護首都安全穩定,在本市積極推行煙花爆竹實名購買制度。購買煙花爆竹時,購買人出示個人居民身份證,煙花爆竹零售點將購買人身份資訊和購買的煙花爆竹品種、數量等情況錄入資訊化系統。請廣大市民給予理解、支援和配合。

  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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