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 市級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財政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4. [實施日期] 2019-07-18
  5. [成文日期] 2019-07-18
  6. [發文字號] 京財稅〔2019〕133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7-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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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財稅〔2019〕1333號

各區財政局、稅務局、殘疾人聯合會:

  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財政部關於取消 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財政部關於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徵收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9號)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等,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修訂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北京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稅〔2018〕1271號)同時廢止。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9年7月18日

  (聯繫人:李鵬;聯繫電話:5559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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