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 市級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2018-08-03
  5. [成文日期] 2018-06-28
  6. [發文字號] 京建法〔2018〕1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8-0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32期(總第572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房屋登記相關文件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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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法〔2018〕15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6號),市規劃國土委發佈了《關於印發<北京市不動産登記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市規劃國土發〔2016〕100號)。為了進一步規範不動産登記工作,做好前後政策的銜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與市規劃國土委共同決定廢止《關於房屋所有權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等34件涉及房屋登記的相關文件。

  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附件:決定廢止的文件目錄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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