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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7-02-17
  6. [發文字號] ​京教督〔2017〕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7-03-0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於加強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長效治理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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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督〔2017〕1號

各區人民政府: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堅決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的有關部署,落實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教師〔2015〕5號)、《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處理辦法》(教師〔2014〕1號)、《關於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意見》(教師〔2013〕10號)等工作要求,進一步規範本市教育教學和招生入學秩序,規範中小學校辦學和教師從教行為。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大力推進素質教育。長效治理本市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行風問題,堅決遏制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等不正之風,堅決查處影響教育行風的違規違紀行為,堅決治理校內外違反招生考試製度、擾亂升學與教育秩序的現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助力學生成長成才。

  二、工作內容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資訊;

  (四)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資訊;

  (七)嚴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三、工作機制

  (一)建立常態舉報監督機制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向社會公開監督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常態接受社會監督,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市教委公佈監督舉報電話:96391首都教育諮詢服務熱線;舉報郵箱:youchangbuke@bjedu.gov.cn;來信地址:西城區前門西大街109號,舉報有償補課(收);郵編:100031。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相應公佈監督舉報渠道,並由學校告知每位師生和家長。

  (二)建立嚴格的學校內控機制

  各中小學校要切實強化內部管理,建立嚴格的內部管理制度,黨政領導&&執行規定,堅決杜絕學校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行為,並加強對教師從教行為的管理,將在職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作為年度考核、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結合實際細化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並制定相應的處理辦法,從學校內部切斷校外有償補課來源。

  (三)建立市、區、校專項檢查督查機制

  市教委、市教育督導室將治理有償補課納入年度工作重點,每年開展專項檢查督查。各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對轄區所有中小學校進行檢查督查,將有償補課檢查督查納入教育收費檢查、審計監督和專項督導等工作內容之中,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督促學校和相關部門查實處理。各中小學校要建立常態自查機制,通過自查,及時發現處理各類有償補課問題。

  (四)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是責任主體,中小學校長、書記是治理有償補課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落實相關管理責任。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健全責任落實和倒查追責機制,對有償補課行為及時組織調查核實。依據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等相關要求進行嚴肅處理,對監管不力、社會反響強烈的學校,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責任。市教委和教育督導部門建立專項督導和約談追責制度,針對問題督促整改落實。

  (五)建立教育聯合執法機制

  建立區教育、工商、公安、民政、城管、稅務等部門校外有償補課聯合執法機制,切實凈化校外培訓環境。對無證機構依法取締,對非法廣告和欺詐廣告進行全面清理,對違法違規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及時公佈執法檢查結果,加強動態監控管理。

  (六)健全完善師德師風建設和減負監測機制

  進一步健全完善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加強教育培訓,引導廣大教師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拒絕有償補課。加強中小學校教師聘用管理,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時應明確教師不得參與有償補課。宣傳優秀教師典型,充分展示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無私奉獻、崇德向善的精神風貌。建立健全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全面性、常態性監測制度,切實提升學校辦學品質,提升教師專業素養和能力,提升學生學習能力。

  (七)建立工作情況報告和通報機制

  各中小學校每學期要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相關制度規定落實執行情況和校外有償補課檢查結果。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要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對發現並查實的違規違紀問題要及時上報。全市將適時通報各區有償補課治理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政府要高度重視治理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治理工作,多方聯動,統籌推進,堅決治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教師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做好自查整頓,關注寒暑假、法定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將有償補課治理與學校內部管理相結合,與行政部門監管責任追究相結合,有效遏制有償補課現象。

  (二)落實主體責任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健全領導責任制和工作機制,增強工作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中小學校長、書記和學校班子成員承擔有償補課治理工作的直接責任,對出現“點招”、“佔坑班”問題的單位,區招生考試部門負責人、校長要承擔相應責任。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響強烈的學校和地區,區、校兩級主要責任人要承擔相應責任。對查實的有償補課行為,要根據管理許可權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嚴格日常監督

  持續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廣泛發動和支援社會各界監督舉報包括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在內的師德師風問題,積極構建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廣泛參與的監督體系,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環境。

  (四)強化宣傳教育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多種方式,及時將相關要求傳達到中小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和家長。教育引導廣大教師甘當學生錘鍊品格、學習知識、創新思維、奉獻祖國的“四個引路人”。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廣泛宣傳優秀教師典型,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疏導化解社會誤解,傳播教育正能量。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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