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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價格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6-08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06-0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本市成品油價格按機制上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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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要求,按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自2016年6月8日24時起,每噸均提高110元(具體價格見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發價格,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確定;合同未約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和運雜費(最高零售價格的1%)確定。

  各成品油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成品油價格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明顯位置公佈油品價格。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穩定。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價格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6月8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價格表

品名

最高批發價格

最高零售價格

配送制,元/噸

非配送制,元/噸

元/噸

元/升

89號汽油

7230

7155

7530

5.66  

92號汽油

7682

7602

7982

6.05  

95號汽油

8134

8049

8434

6.44  

0號柴油

6255

6189

6555

5.67  

-10號柴油

6648

6579

6948

6.01  

-20號柴油

6976

6903

7276  

6.30  

-35號柴油

7238

7163

7538  

6.53  

  注:以噸為單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為單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捨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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