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環發〔2015〕5號
各區縣環保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局,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的通知》(京政發〔2013〕27號)的相關要求,充分發揮經濟手段促進污染減排的作用,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關於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排污收費標準的通知》(京發改〔2015〕265號,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要求,本市自2015年3月1日起徵收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以下簡稱施工揚塵排污費)。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徵收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包括房屋建築工地(含工業廠房)、裝修工地、市政基礎設施工地、拆除工地、綠化工地、水務工地、公路工地、鐵路工地,應繳納施工揚塵排污費。公租房建設工程、救災和搶險工程,以及居民住房裝修工地免收施工揚塵排污費。
二、徵收對象
根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於“誰污染誰付費”的規定,施工揚塵排污費由建設單位(含代建方)繳納。
三、收費標準
按照《通知》要求,施工揚塵排污費徵收基準為每公斤3元,施工揚塵排污費按照收費標準、工地用地面積、工地揚塵排放調整系數、單位揚塵排放量和施工工期計算徵收。
即:施工揚塵排污費=施工揚塵排污費收費標準×單位揚塵排放量×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用地面積×揚塵排放調整系數×施工工期。經測算,每月每平方米用地面積揚塵排放量為0.26公斤。
為促進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加強揚塵防治管理,減少揚塵排放,按照施工工地揚塵管理等級標準(見附件),實行差別化收費。施工工地揚塵管理達到優秀等級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1.5元;施工工地揚塵管理達到達標等級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3元;施工工地揚塵管理不達標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6元。符合全部達標標準要求的視為達標工地;符合全部達標標準同時符合全部優秀標準要求的視為優秀工地;達標標準中有任意一條不符合或因揚塵污染問題被行政機關處罰的,視為不達標工地。
各類工地揚塵排放調整系數見下表:
四、主動申報
建設單位(含代建方)應於每月或每季度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登陸北京市排污申報收費系統(登陸地址:北京市環境保護局政務網站(網址:www.bjepb.gov.cn)--網上辦事--排污申報登記事項),向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縣環保部門進行排污申報,並提交證明材料和各種數據,作為核定排污費的依據;跨行政區的建設工程,依據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施工工地實際所在行政區域,分段向屬地環保部門申報並繳納施工揚塵排污費。對拒報或者謊報的單位,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1.確定用地面積
建設單位(含代建方)應如實申報建設工程用地面積並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包括國土、規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出具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項目規劃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有審批許可權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或其他有關材料。公路、鐵路、水務、管網等線性工程,申報時應提供長度、寬度、管徑等主要技術參數。
對於無相關審批文件證明施工用地面積的工程,由建設單位(含代建方)按照實際用地面積申報或者提供其他加蓋單位公章的正式書面證明材料。
2.核準施工工期
建設工程施工工期按月進行核算,不足一月工期的,按照不同施工階段的實際施工天數除以當月實際天數進行折算。
五、核定徵收
環保部門以建設單位(含代建方)的申報數據為依據進行排放量核定,對建設單位的申報數據保留核查的權力。各區縣環保應與城管等部門建立聯合檢查機制和資訊共用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排放的管理。為促使建設單位據實申報,聯合檢查應以申報優秀等級的施工工地為重點。環保部門應利用城管部門對施工工地的執法處罰情況結合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開展核定工作。建設單位申報情況與環保部門檢查和城管部門處罰等情況不符時,以各職能部門實際檢查結果作為核定其施工揚塵排污費的依據。
按月、季進行申報的建設單位,其現場檢查結果和城管部門的處罰決定書日期分別適用於當月、季排污費的核算。
六、收費稽查
加強對施工揚塵排污費徵收的收費稽查,我局將聯合市財政局不定期對各區縣施工揚塵排污費徵收和使用情況進行稽查;對於未按照規定進行徵收或將徵收的排污費截留、擠佔、挪作他用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環保部門要着重對重點建設工程和申報優秀等級的工程繳納排污費情況進行檢查,對未如實申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七、有關要求
1.做好宣傳。各區縣環保局要與價格、財政部門密切配合,做好揚塵排污收費的宣傳工作,引導和督促工程建設單位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及時進行排污申報。
2.規範收費。各區縣環保局要及時到區縣發展改革委辦理《收費許可證》,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使用市財政局印製的財務票據。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充分利用環保、城管部門的聯合執法檢查及城管部門對施工工地的處罰結果進行核定收費。認真執行施工揚塵排污費差別化徵收政策。
3.加強管理。加強施工揚塵排污費收支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依法足額收繳排污費,排污費全額上繳國庫,嚴格按照專項資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並定期向市財政局和我局報告資金使用情況。同時,密切跟蹤政策實施效果,排解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及時報送總結資訊。
特此通知。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