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掃雪鏟冰事件現狀
北京地區冬季經常出現較大範圍的降雪天氣,並且呈現突發性強、準確預測預報難度大、降雪時空分佈不均、溫差變幅大等特點,極端低溫為-15攝氏度,主要道路易出現路面結冰、積雪等影響交通通行條件的險情,對城市正常運轉和市民的日常出行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1.2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樹立“人文、科技、綠色”理念,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不斷提高機械掃雪能力,科學適量使用融雪劑,進一步完善社會動員機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雪天對道路交通的影響,全面提升掃雪鏟冰應急管理能力,將掃雪鏟冰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範化的軌道。
1.3 編制目的
按照“提前預防、充分準備、周密部署、快速反應、協調聯動、果斷處置”的原則,開展全市掃雪鏟冰應急處置工作,增強雪天道路交通應急保障能力,根據氣象部門預警啟動預案,做到雪前組織好設備和人員準備,雪中保障道路具備暢通條件,雪後保持城市市容環境清新整潔。
1.4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掃雪鏟冰管理的規定》(市政府第200號令修改)、《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本市掃雪鏟冰的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5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城市道路、快速路、高速公路、門前三包責任區、街巷衚同、居民小區及特勤保障線路的掃雪鏟冰保障,雪天其他災害事件的應急處置不屬於本預案處置範圍。
本預案實施的時間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其他時段出現降雪天氣且對交通有較大影響的也適用本預案。
1.6 事件分級
依據雪天可能對道路交通的影響程度,本市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6.1 特別重大掃雪鏟冰突發公共事件(Ⅰ級紅色雪情預警):當出現暴雪天氣,同時,受降雪影響,市區主要道路不具備車輛正常通行條件,對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交通系統造成特別嚴重影響。
1.6.2 重大掃雪鏟冰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橙色雪情預警):當出現大雪天氣,同時,受降雪影響,市區大部分道路出現排隊等候現象,對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交通系統造成嚴重影響。
1.6.3 較大掃雪鏟冰突發公共事件(Ⅲ級黃色雪情預警):當出現中雪天氣,同時,受降雪影響,市區道路行駛緩慢,市區主要道路出現排隊等候現象,對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交通系統造成較大影響。
1.6.4 一般掃雪鏟冰突發公共事件(iv級藍色雪情預警):當出現小雪天氣,同時,受降雪影響,市區各主要道路社會車輛出行行駛緩慢,部分路段出現排隊等候現象,對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交通系統有所影響。
1.6.5 發生連續降雪天氣時,根據累積降雪量確定事件等級。
2 組織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 北京市掃雪鏟冰指揮部
在市應急委領導下,成立市掃雪鏟冰指揮部,由主管副市長任指揮,市政府主管副秘書長、市市政市容委主任為副指揮,市委宣傳部、首都文明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園林綠化局、市雙擁辦、市氣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社會辦、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交管局、各區縣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西站地區管理委員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等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掃雪鏟冰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市政市容委,辦公室主任為市市政市容委主管領導,副主任由市政市容委環境衛生管理處處長和委固體廢棄物管理處、安全應急工作處、科技資訊處、宣傳處,資訊中心,市環衛科研所,市垃圾渣土管理處,及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委、市交管局相關處室的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全市掃雪鏟冰組織協調工作。
2.2 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組織落實北京市掃雪鏟冰指揮部的命令和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開展掃雪鏟冰工作;
(2)組織制訂、修訂每年掃雪鏟冰專業作業方案,指導各相關單位制定、修訂本部門掃雪鏟冰應急預案;
(3)檢查各成員單位掃雪鏟冰應急措施落實情況;
(4)分析總結掃雪鏟冰保障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5)負責掃雪鏟冰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6)按照掃雪鏟冰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發展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及時向北京市掃雪鏟冰指揮部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
(7)負責掃雪鏟冰保障工作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8)負責收集分析工作資訊,及時上報重要資訊;
(9)負責掃雪鏟冰作業服務單位掃雪鏟冰應急演習、演練工作;
(10)負責組織掃雪鏟冰作業單位掃雪鏟冰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11)承擔北京市掃雪鏟冰指揮部日常組織實施工作;
(12)發動門前三包單位開展掃雪鏟冰工作,部署、督促各區縣開展掃雪鏟冰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13)負責劃定全市融雪劑使用禁區工作。
(14)承擔市應急委及市雪天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 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成員部門職責
市政市容委環境衛生管理處負責編制全市掃雪鏟冰應急預案,劃定掃雪鏟冰責任區和禁止使用融雪劑的區域,協調相關掃雪鏟冰管理單位。制定全市掃雪鏟冰檢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做好掃雪鏟冰服務品質檢查。協調落實掃雪鏟冰工作。
市政市容委固體廢物管理處負責協調、指導垃圾處理設施正常運作。
市政市容委安全應急工作處負責與市、區縣應急辦、其他專項應急指揮部聯絡協調、資訊交換工作。
市政市容委科技資訊處負責組織協調市環衛科研所開展除雪專業單位使用的融雪劑抽檢工作,確保融雪劑品質符合標準。
市政市容委宣傳處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單位對掃雪鏟冰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掃雪鏟冰保障情況的新聞發佈工作,組織新聞單位進行掃雪鏟冰知識的宣傳,加強對媒體資訊的管理。
市政市容委資訊中心負責城市管理資訊平臺的掃雪鏟冰系統運作維護工作。
市垃圾渣土管理處受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委託,具體負責天管委環衛處、西站地區環衛所、北京環衛集團和各區縣環衛服務中心等專業除雪單位掃雪鏟冰工作的具體組織、監督檢查、統計報送、任務落實和特勤路線雪天保障組織協調等工作。
市環衛科研所負責落實融雪劑品質抽檢、立交橋融雪劑自動噴灑系統運作管理工作和有關科研技術支援工作。
市交通委、市交管局,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處室按照相應職責內容做好工作
3 雪前日常準備工作
進入冬季,根據天氣情況,各成員單位按照責任分工,提前落實雪前準備工作。
3.1 加強雪前宣傳。做好冰雪天安全行車常識宣傳教育,動員社會車輛在冰雪天氣時儘量減少出行,選擇公共交通出行,減少安全隱患,減輕道路交通擁堵。
3.2 儲備除雪物資。掃雪鏟冰各相關單位、專業作業部門,在11月1日前要儲備充足的除雪融雪和防滑料等物資,並對所屬作業車輛完成集中保養檢查,保證良好機械性能。
3.3 做好指揮疏導準備。市公安局交管局要為除雪作業車輛印製專用通行證,必要時應組織警力帶領掃雪作業車輛到達作業現場。加強與區縣市政市容委的溝通聯絡,強化實地勘察,確定上水點、備勤點、積雪消納場,行駛路線、作業路線。
3.4 認真排查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各環境衛生基礎設施權屬單位要協調供電、供熱、燃氣、水務等市政公用部門,對可能出現問題的設備和線路進行巡查和檢修,保證安全運作。
3.5 其他成員單位也要根據任務分工,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各單位作業車輛要配備防滑鏈,保證作業車輛行駛安全。
4 預報預警
4.1 降雪預報
北京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降雪預報工作,並根據《北京市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規定,將已經確定的災害性天氣預警級別快速通知各成員單位。
4.2 雪情預警
根據北京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雪情預警的確定。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雪情預警級別,分別對應小雪、中雪、大雪、暴雪四級,並依次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加以表示。
4.2.1 藍色雪情預警:預測出現小雪天氣,並對市區主要道路社會交通出行有所影響。
4.2.2 黃色雪情預警:預測出現中雪天氣,並對市區主要道路社會交通出行有較大影響。
4.2.3 橙色雪情預警:預測出現大雪天氣,並對市區主要道路社會交通出行造成嚴重影響。
4.2.4 紅色雪情預警:預測出現暴雪天氣,且市區主要道路交通已不能正常通行。
4.3 預警響應
當本市氣象部門發佈雪情預警資訊後,各區縣、各專業作業單位掃雪鏟冰指揮部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快速響應,積極部署,有效預防,做好鏟冰掃雪的各項準備工作。
接到降雪或異常氣象通報時,各相關成員單位應立即組織本部門、本系統應急工作人員到達各自工作崗位,備齊專業除雪作業所需車輛、工具和物資,特別是遇有夜間、節假日降雪預報時,各相關成員單位要留有充足人員和後備力量,隨時準備實施應急響應。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氣象變化向有關成員單位發佈應急工作指令後,有關單位應儘快啟動本部門應急工作預案。
4.3.1 藍色雪情預警響應
(1)各成員單位領導帶班、人員到崗,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市垃圾渣土管理處檢查各掃雪鏟冰作業單位人員到位情況。
(2)各備勤點掃雪鏟冰人員、裝備、車輛全部到位。出動監測人員、車輛觀察路面現場溫度雪情變化。
(3)做好市政各項生活應急保障準備工作。
4.3.2 黃色雪情預警響應
(1)在藍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帶班,各成員單位責任人和相關人員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置、及時報告。
(2)根據降雪發生區域及降雪趨勢,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檢查相關成員單位領導上崗到位的情況。市垃圾渣土管理處檢查各掃雪鏟冰作業單位領導上崗到位情況,詢問實時雪情和相關工作情況。
(3)加強社會宣傳,對掃雪鏟冰工作動態及時發佈。
(4)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相關工作情況。
4.3.3 橙色雪情預警響應
在黃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各成員單位主管領導或聯絡員到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參加掃雪鏟冰保障應急工作,同時,做好協調各方面力量投入掃雪鏟冰的準備工作,保障雪天道路交通通行條件。
4.3.4 紅色雪情預警響應
在橙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由市掃雪鏟冰指揮部按照市應急委工作部署,調動相關資源全力應對,進一步加強各項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
5 應急響應
5.1 基本響應
北京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市掃雪鏟冰事件級別進行響應,各成員單位根據掃雪鏟冰事件等級,按照以下基本響應內容,出動相應的應急能力,保障城市雪天道路交通通行條件。
出現降雪、路面結冰等影響正常道路交通的氣象條件時,由市垃圾渣土管理處先行組織各掃雪鏟冰作業責任單位開展掃雪鏟冰作業,各掃雪鏟冰作業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本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採取相應措施。
5.1.1 迅速掃雪鏟冰,保證道路暢通。
根據區縣路網實際情況以及各有關單位掃雪鏟冰保障應急作業能力及車輛停放場地等實際情況,掃雪鏟冰保障應急責任區域劃分為:市控區域、區控區域、街道控區域和社區(物業公司)控區域。
5.1.1.1 市控制區域:原則為城六區的城市快速路、重要幹路、重點地區城市道路、聯繫城市快速路間的部分放射線道路、部分周邊新城進出道路、部分窗口地區周邊道路。該區域由市市政市容委根據“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具體劃定,主要涉及單位:北京環衛集團、市公聯公司、市首發公司、首都機場高速路發展公司、京通快速路、華北高速、昊天昊、黑莊戶等集團公司。
5.1.1.2 區控制區域:除市控道路以外的主幹路、次幹路、重要支路以及一些重要的街巷衚同。該區域由天管委、西站管委、開發區管委和各區(縣)市政市容委按照“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具體劃定。
5.1.1.3 街鄉(鎮)控制區域: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市控、區控以外的支路、街巷衚同、門前“三包”責任區和社區掃雪鏟冰工作。該區域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按照“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具體劃定。
5.1.1.4 社區(物業公司)控制區域:負責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劃定的社區內的小街小巷和小區的掃雪鏟冰工作。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由物業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小區內的掃雪鏟冰工作。
5.1.1.5 新建、改建、擴建施工中的和未經驗收邊施工邊通車的道路,由建設單位負責。自來水集團所屬的供水管線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結冰,由自來水集團負責。園林綠化用水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結冰,由區園林綠化局負責。對於高速公路和其他公路的掃雪鏟冰工作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由於管線漏水需進行除冰工作的由管線權屬單位負責。
(1)區縣掃雪鏟冰指揮部根據掃雪鏟冰責任制和《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要求,按照“市、區、街道、社區(物業)公司”四級和街巷清掃權屬關係劃分,及早適時安排足夠除雪工作。在降雪期間,城管執法部門要全員上崗,檢查督促社會單位和群眾進行掃雪鏟冰,對掃雪作業過程中,社會單位由便道向道路推雪、揚雪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
(2)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的掃雪鏟冰工作負總責;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對全市社會單位開展掃雪鏟冰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環境衛生專業作業單位負責對責任區範圍內的城市道路(包括主路、輔路、步道和人行過街天橋)進行除雪作業;北京環衛集團的掃雪鏟冰特勤任務保障隊伍,作為全市掃雪鏟冰應急保障突擊力量,由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任務。
5.1.2 除雪作業開展原則
(1)各級掃雪鏟冰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堅持安排專人收聽天氣預報,隨時了解天氣變化。遇有降雪預報時,提前將作業車輛進入各待命作業位置,確保在短時間內迅速開展作業。
(2)各除雪專業作業單位進行除雪作業時要按照“機械掃雪為主、融雪劑融雪為輔”的原則,以“先立交、後道路”,“先重點、後一般”和“先打開一條路,再向兩邊擴展”的順序作業,同時兼顧中央和國家機關、領導人駐地、大型居住小區、醫院、學校的等主要出行道路的作業。
預報降雪時,應出動多功能機械除雪車對匝道、坡道等易結冰區域採取預撒防冰措施。小雪時,立即出動除雪車輛進行作業,做到隨降雪、隨除雪。出現中雪、大雪或連續降雪情況時,出動全部多功能機械除雪車輛,對路面積雪進行推雪、掃雪,同時噴灑融雪劑融雪,保障車行道不結冰。除雪作業完成後,出動吸掃車輛進行吸掃作業,保證路面乾淨,不積雪、不結冰。
(3)白天降雪時,各專業除雪作業隊伍要努力做到“2小時融通,4小時打透”。夜間降雪時,各專業除雪作業隊伍應於次日早6時前完成全部除雪作業,恢復機動車道交通通行條件。各區縣要組織好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大專院校、志願者隊伍參加掃雪鏟冰;街鄉(鎮)要組織發動好社會單位,按劃分的責任地段,自覺開展掃雪鏟冰;社區(村)要組織好轄區的居民群眾,積極參與掃雪鏟冰;各單位、各部門領導要帶頭,組織動員幹部群眾、社會力量掃雪鏟冰;於降雪當天完成任務,晝間降雪應隨時清掃;夜間降雪,應於次日上午10時前清掃乾淨。
(4)環衛專業除雪單位嚴格按照掃雪鏟冰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實施預案,對警衛路線、重要道路、路口、市區立交橋匝道、主幹道、以及坡路實施作業,要做到雪中雪後除雪並舉,儘量保證路面交通不受影響。保證及時對重要地段進行除雪作業;對主要大街的除雪工作責任要落實到人落實到車,做好車輛維修,上水點設置,融雪劑融化預演等各項準備工作;要做到人工清雪與機械除雪的有機結合;成立應急隊伍處理緊急事件。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清除的冰雪堆積和拋灑到車行道上。嚴禁將含有融雪劑的冰雪,堆放於綠地、樹池或其融化後有可能影響植物生長的地區內。清掃的冰雪應堆放在路邊或便道不妨礙交通的向陽處;便道上的積雪應堆放在靠近路牙的便道上;道路上的積雪應堆放在靠近便道的馬路邊上,堆放的雪堆距離雨水口50公分以上。雪停後要及時清除積雪和雪堆。不得將清掃的冰雪堆積和拋灑到車行道上,黑雪和黑冰要及時運到指定的消納場地。
(6)在天安門廣場,機關企事業單位院內,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一道、二道綠化隔離地區已實現的綠地內禁止使用融雪劑,掃雪鏟冰工作由其管理單位組織人員、機械設備自行清除。
5.1.3 加強交通指揮疏導,快速清理事故車輛,保障交通暢通。
(1)市公安局交管局要及時調整警力部署,加強對重要區域、重點路口、立交橋、主幹路等地區的疏導維護力度,及時清理路面事故及故障車,適時採取交通管制措施,做好各項交通保障,必要時為作業車輛開闢綠色通道。同時,市公安局交通所屬區縣交通支(大)隊要與區縣掃雪鏟冰指揮部建立聯動機制,加強與區縣相關作業部門的溝通協調,為區縣掃雪鏟冰工作提供有效交通保障。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與各區掃雪鏟冰指揮部建立聯動機制,向融雪劑裝載點、上水點、停車點派出聯絡員和帶道警車,為供水、供電、燃氣、電力工程搶險車和救護車提供警車帶道,保障應急車輛快速通行。
5.1.4 做好市政市容生活應急保障。
(1)住房建設部門要組織協調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做好施工現場及周邊掃雪鏟冰,維護交通。指導、協調、督促物業公司做好物業小區內道路掃雪鏟冰工作。
(2)園林綠化部門要加強綠化帶、路樹的巡視看管工作,及時維護遮擋措施,減少飛濺的融雪劑對植物生長的影響。
(3)電力供應部門做好電力設備的檢修和特巡工作,保障除雪設施正常供電,特別是要保證應急指揮系統的用電。
5.1.5 加強新聞宣傳報道,廣泛動員群眾。
掃雪鏟冰涉及方方面面,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氣象部門要及時提供雪天預警和雪情大小的變化,為群眾出行方便安全提供氣象資訊;在降雪期間,新聞媒體應滾動播報雪情天氣,引導社會單位、社區居民從身邊做起,自覺參與門前、便道、街巷、小區等區域義務掃雪工作,倡導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同時加大對掃雪鏟冰工作中涌現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的宣傳力度。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統市、區兩級平臺,要加強掃雪鏟冰類案件的上報、派遣和監督工作;各級城管部門組織力量,及時檢查社會單位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區掃雪鏟冰情況,督促清掃門前雪,對未盡職的單位給予處罰,並在媒體上給予曝光;市渣土管理處對專業作業隊伍要加強檢查,發現問題督促及時整改,並進行復查,確保雪天道路暢通,迅速恢復環境。
5.2 分級響應
5.2.1 當一般掃雪鏟冰事件發生時,由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各專業掃雪鏟冰作業單位、天管委、西站管委、開發區管委和各區縣掃雪鏟冰指揮部開展掃雪鏟冰工作,根據事態發展和影響程度的變化,按相關規定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5.2.2 當較大掃雪鏟冰事件發生時,由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掃雪鏟冰作業單位、天管委、西站管委、開發區管委和各區縣掃雪鏟冰指揮部加大掃雪鏟冰工作力度,並派專人到市雪天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應急指揮部參加掃雪鏟冰保障的相關組織聯繫工作。根據事態發展和影響程度的變化,按相關規定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5.2.3 當重大掃雪鏟冰事件發生時,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並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市掃雪鏟冰指揮部指揮或副指揮到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坐鎮指揮。根據事態發展和影響程度的變化,按相關規定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5.2.4 當特別重大掃雪鏟冰事件發生時,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或市雪天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到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應急指揮中心或全市掃雪鏟冰指揮部坐鎮指揮。
5.2.5 應在綜合考慮雪量、地面溫度及道路狀況等因素的基礎上,針對事件等級和雪情預警做出適級響應。
5.2.5.1 一般掃雪鏟冰突發公共事件(iv級)應急作業工藝(藍色雪情響應)
環境溫度較高(氣溫處於0℃左右及以上)。遇有降雪時,應在機動車道的坡道、橋區等路段處視雪情撒布少量固體或液體融雪劑(≤20g/m2),重要路段或交通高峰時可以適當加大融雪劑使用量,必要時開展掃雪作業,其餘路段依靠較高溫度使積雪自然融化。人行步道的坡道、橋區臺階等處及時開展積雪清掃。
降小雪,環境溫度較低(氣溫在0-10℃左右)。一定數量的車行道融雪作業人員車輛準備,全部機掃作業人員車輛準備,一定數量的人行步道專業清掃作業人員設備準備。臨雪前出動監測人員車輛測報路面現場溫度雪情變化。預撒融雪劑(20~30g/m2),降雪開始後開展“先掃後撒”機械除雪作業,作業頻次應當保持在使路面積雪厚度<10mm的頻次,融雪劑使用量20~30g/m2。機動車道的坡道、橋區等路段以融雪為主(融雪劑使用量30~50g/m2),作業頻次應當保持路面不得有明顯積雪。人行步道及時開展積雪清掃,坡道、橋區臺階等處適量使用融雪劑(≤20g/m2)。
降小雪,環境溫度很低(氣溫處於-10℃以下)。全部數量的車行道融雪作業人員車輛準備,部分機掃作業人員車輛準備,部分數量的人行步道專業清掃作業人員設備準備。加大液體融雪劑濃度(≥20%),準備低溫融雪劑。臨雪前出動監測人員車輛測報路面現場溫度雪情變化。降雪前預撒融雪劑(30~50g/m2),降雪開始後採用“先掃後撒”機械除雪作業(作業頻次應當保持在使路面積雪厚度≤10mm的頻次),必要時進行推雪鏟,融雪劑使用量(≥30~50g/m2)。機動車道的坡道、橋區等路段以使用液體融雪劑融雪為主(純融雪劑使用量50~80g/m2),作業頻次應當保持路面不得有明顯積雪。人行步道及時開展積雪清掃,坡道、橋區臺階等處適量使用融雪劑(≤20g/m2),特殊地區可以使用防滑沙。
氣溫較高而地表溫度極低,降小雪或雨夾雪時,地面可能形成“地穿甲”,這種情況極易導致交通事故。全部數量的車行道融雪作業人員車輛準備。應先預撒融雪劑(≤20g/m2),降雪過程中(包括白天和夜間)持續直接噴灑液體融雪劑,出動監測人員車輛連續檢查路面現場溫度雪情變化。人行步道的坡道、橋區臺階等處撒防滑沙。
5.2.5.2 較大掃雪鏟冰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應急作業工藝(黃色雪情響應)
降中雪,環境溫度較高(氣溫處於0℃左右及以上)。一定數量的車行道融雪作業人員車輛準備,部分機掃作業人員車輛準備。臨降雪前出動監測人員車輛測報路面現場溫度雪情變化。降雪前不需要預撒融雪劑。降雪中在機動車道的坡道、橋區等路段處視雪情撒布少量固體或液體融雪劑(≤20g/m2)。人行步道的坡道、橋區臺階等處及時開展積雪清掃。其餘路段依靠較高溫度使積雪自然融化。
降中雪,環境溫度較低(氣溫0--10℃左右)。一定數量的車行道融雪作業人員車輛準備,全部機掃、部分推雪作業人員車輛準備,一定數量的人行步道專業清掃作業人員設備準備。臨雪前出動監測人員車輛測報路面現場溫度雪情變化。預撒融雪劑(20~30g/m2),降雪開始後開展“先掃、推,後撒”機械除雪作業,作業頻次應當保持在使路面積雪厚度<10mm的頻次。融雪劑使用量30~50g/m2。機動車道的坡道、橋區等路段以液體融雪劑融雪為主(純融雪劑使用量50~80g/m2),作業頻次應當保持路面不得有明顯積雪。人行步道及時開展積雪清掃,坡道、過街橋橋區臺階等處適量使用融雪劑(≤20g/m2)。
降中雪,環境溫度很低(氣溫處於-10℃以下)。全部數量的車行道融雪作業人員車輛準備,全部機械作業人員車輛準備,全部數量的人行步道專業清掃作業人員設備準備。加大液體融雪劑濃度(≥20%),準備低溫融雪劑。臨雪前出動監測人員車輛測報路面現場溫度雪情變化。降雪前預撒融雪劑(30~50g/m2),降雪開始後採用“先掃、推雪,後撒”機械除雪作業(作業頻次應當保持在使路面積雪厚度≤10mm的頻次),融雪劑使用量(≥50~80g/m2)。機動車道的坡道、橋區等路段以使用液體融雪劑融雪為主(純融雪劑使用量50~80g/m2)並且增加作業頻次,作業頻次應當保持路面不得有明顯積雪。人行步道及時開展積雪清掃,坡道、橋區臺階等處適量使用融雪劑(≤20g/m2),特殊地區可以使用防滑沙。
5.2.5.3 重大掃雪鏟冰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應急作業工藝(橙色雪情響應)
降大雪,氣溫較高(0℃左右及以上)。一定數量的車行道融雪作業人員車輛準備,全部機掃、部分推雪作業人員車輛準備,一定數量的人行步道專業清掃作業人員設備準備。臨雪前出動監測人員車輛測報路面現場溫度雪情變化,適時提高響應級別。路面積雪達到30mm,作業頻次應當保持在使路面積雪厚度≤30mm的頻次。機動車道的坡道、橋區及重要路段可以實施融雪作業(融雪劑使用量≤20g/m2)。其他道路機械除雪後不需要使用融雪劑融雪。積雪可堆置路邊自然融化。人行步道、坡道、橋區臺階等處及時開展積雪清掃。
降大雪,環境溫度處於較低(氣溫0--10℃左右)。全部數量的車行道融雪作業人員車輛準備,全部機械作業人員車輛準備,全部數量的人行步道專業清掃作業人員設備準備。臨雪前出動監測人員車輛測報路面現場溫度雪情變化。預撒融雪劑(20~30g/m2),降雪開始後使用“先掃、推雪,後撒”機械除雪作業,作業頻次應當保持在使路面積雪厚度≤10mm的頻次。融雪劑使用量30~50g/m2。在機動車道的坡道、橋區等路段使用液體融雪劑融雪時,每次融雪劑使用量50~80g/m2,作業頻次應當保持路面不得有明顯積雪。人行步道、坡道、橋區臺階及時開展積雪清掃、拋雪作業,坡道、橋區臺階等處適量使用融雪劑(≤20g/m2)。
降大雪,環境溫度處於-10℃以下。全部數量的車行道融雪作業人員車輛準備,全部機掃作業人員車輛準備,全部積雪清運人員車輛及積雪堆放場地準備,全部數量的人行步道專業清掃作業人員設備準備。加大液體融雪劑濃度(≥20%),準備低溫融雪劑,並且有足夠的融雪劑儲備量。臨雪前出動監測人員車輛測報路面現場溫度雪情變化。先預撒融雪劑(播撒量50~80g/m2),降雪開始後持續開展“先掃、推雪,後撒”機械除雪作業(除雪車輛編組作業且作業頻次應當保持在不少於1次/小時,使路面積雪厚度≤10mm,),必要時需要封閉路段以便完成除雪作業,保證基本交通通行條件。在機動車道的坡道、橋區等路段使用液體融雪劑融雪時,純融雪劑使用量50~80g/m2,作業頻次應當保持路面不得有明顯積雪。降雪停止後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積雪清運消納工作。人行步道及時開展掃雪、拋雪作業,坡道、橋區臺階等處使用機械除雪後適量使用融雪劑(≤20g/m2)融雪,特殊地區可以使用防滑沙。
5.2.5.4 特別重大掃雪鏟冰突發公共事件(Ⅰ級)應急作業工藝(紅色雪情響應)
按照橙色雪情響應中環境溫度較低時的作業要求開展作業。組織社會應急力量投入作業。
降雪中,當出現環境溫度由較高快速降至很低(氣溫處於-10℃以下),地面積雪融化後結冰(俗稱地穿甲現象),路面非常滑的狀況。加大液體融雪劑濃度(≥20%)。臨雪前出動監測人員車輛測報路面現場溫度雪情變化。降溫發生後直接使用液體融雪劑融雪(冰),融雪劑使用量≥30~50g/m2。機動車道的坡道、橋區等路段融雪劑使用量50~80g/m2。人行步道及時撒播防滑沙,坡道、橋區臺階等處撒播防滑沙同時使用融雪劑(≤20g/m2)。
5.3 擴大響應
當掃雪鏟冰應急工作超出本指揮部能力,涉及其他專項應急指揮部處置職責範圍的,需報請市應急委,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5.4 響應結束
5.4.1 一般或較大掃雪鏟冰事件的應急結束,由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確定。
5.4.2 重大或特別重大掃雪鏟冰事件的應急結束,由市掃雪鏟冰指揮部確定。
6 資訊管理
6.1 預案啟動後,各成員單位要強化資訊意識、敏感意識,向市垃圾渣土管理處報告具體實施方案的啟動情況和領導到位情況及路面狀況、階段性工作進展情況、降雪對道路交通造成的影響、社會單位和群眾發動情況、城管執法檢查情況等資訊。對於一般掃雪鏟冰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市垃圾渣土管理處。對於較大以上掃雪鏟冰突發事件,或對於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重大、特別重大掃雪鏟冰突發事件的資訊,不受事件分級標準的限制,必須立即報市垃圾渣土管理處,並每隔四小時續報。
各專業掃雪鏟冰作業單位、各區縣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及市城管執法局應及時填報資訊報送表,各專業掃雪鏟冰作業單位工作資訊經市垃圾渣土管理處匯總後,立即上報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
各區縣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城管執法局應將社會單位、群眾發動情況和城管執法檢查情況報送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
6.2 市垃圾渣土管理處負責組織收集、整理、匯總和審核、上報掃雪鏟冰事件資訊工作。掃雪鏟冰事件資訊包括各掃雪鏟冰作業單位工作情況、城管執法檢查情況和社會單位開展掃雪鏟冰工作情況。
(1)對於較大以下的掃雪鏟冰事件資訊,市垃圾渣土管理處要及時報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
(2)對於重大以上或“三敏感”的掃雪鏟冰事件資訊,市垃圾渣土管理處立即向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詳細資訊(包含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經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審核,最遲不晚於事件發生後2小時報市應急辦。
6.3 市垃圾渣土管理處將收集掌握的問題向各掃雪鏟冰作業責任單位通報,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措施解決,反饋措施落實情況。並隨時將路面交通管制資訊和特勤任務保障資訊向相關成員部門通報,便於主責部門有重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工作。
7 善後恢復
7.1 做好積雪殘冰清除,迅速恢復交通環境。降雪結束後,除雪單位要及時行動,將路邊積雪、殘冰及時拉運至指定傾卸消融點,不得隨意堆積在路邊,以免影響市容環境。不得將含有融雪劑的殘冰、殘雪堆積在樹池、綠地內,以免鹽化土壤,危害園林植物的正常生長。不得向路面揚撒積雪,避免因路面結冰造成交通安全隱患。
7.2 在雪後交通恢復工作中,市公安局交管局以儘量減少對正常交通的影響為前提,為作業單位提供必要交通保障。
7.3 總結和評估
7.3.1 掃雪鏟冰保障應急工作結束後,市垃圾渣土管理處要對環衛系統掃雪鏟冰作業保障工作進行總結,並報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後要2天內將總結報告市應急辦。
7.3.2 認真總結經驗,完善應急機制。每次應急工作結束後,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召開成員單位會議,認真總結成功經驗,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決措施,逐步完善掃雪鏟冰保障應急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應急工作水準。
8 保障措施
8.1 各成員單位要層層落實責任制,各項責任要落實到人。市掃雪鏟冰指揮部工作啟動後,各單位負責同志要確保通信暢通,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凡需離京的,必須向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責任領導離京期間,應指定專人負責代理開展工作。
8.2 區縣掃雪鏟冰指揮部按照屬地區域管理原則,根據本預案要求,結合本區縣實際情況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建立應急機制,開展本區縣掃雪鏟冰工作,切實保證區縣所屬道路雪天交通通行條件。
(1)完善預案,規範程式。
相關單位要按照統一領導、分片負責的原則,根據市、區掃雪鏟冰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單位掃雪鏟冰工作預案完善應急機制,細化處置程式,本着“責任明確、預案周詳、準備充分、工作細緻、反應快速、協調一致、作業到位、不留死角”的原則,切實做到“責任、預案、設施、人員、經費、積雪消納場”六落實,購置充足的掃雪設備和融雪劑,並儲備到位,除雪作業要做到“雪前準備”、“雪中除雪”與“雪後迅速恢復市容環境整潔”並舉。
(2)依託科技,整合資源。
環衛專業作業單位在除雪過程中應儘量提高科技含量,豐富科技監管手段。人行步道除雪作業推廣使用小型機械除雪機具,嚴格控制融雪劑的使用量。同時要轉變觀念,樹立雪也是寶貴的水資源的意識,認真做好積雪的清掃收集,採取有效措施,把積雪轉化為水資源。
(3)加強部門協作
加強與氣象管理部門的緊密聯繫,市氣象部門應及時向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市垃圾渣土管理處和各掃雪鏟冰專業作業單位提供雪情預報,以確保各單位能夠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準確的氣象資料,在小雪以上的降雪過程中,應及時向有關單位提供進一步雪情變化。
入冬前,園林綠化管理部門要全面做好綠地的遮擋工作,防止含融雪劑的冰雪濺入綠地內,影響植物的生長髮育。
園林綠化和自來水等部門同時做好灌溉用水源和城市供水系統的日常檢查和管理,防止發生“跑、冒、滴、漏”造成大面積結冰。
針對城區交通流量大,雪天易發生擁堵的情況,市公安局交管局及時疏導道路交通,組織警力負責保障除雪作業車輛通行。
市品質技術監督局繼續授權市環衛科研所對各掃雪鏟冰專業作業單位的融雪劑産品品質進行檢驗,確保融雪劑産品品質符合要求。
住房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檢查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做好施工現場的掃雪鏟冰工作,指導、協調、督促物業公司做好物業小區內道路掃雪鏟冰工作。
衛生部門負責組織掃雪鏟冰事故傷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電力供應部門負責做好環境衛生基礎設施電力保障工作,迅速組織力量進行設備巡查和檢修。
(4)完善應急機制
各責任單位建立應急機制和隊伍,完善應急措施,特別是遇到預報降大雪和突降大雪時,快速反應,不斷提高除雪作業應急處置能力和服務效率。
特別是遇有夜間、節假日降雪預報時,各相關成員單位要留有充足人員和後備力量,隨時準備實施應急響應。
每次應急工作結束後,各成員單位認真組織總結成功經驗,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決措施,逐步完善掃雪鏟冰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應急工作水準。
北京環衛集團和各區縣環衛服務中心要做好垃圾運輸通道的除雪工作,以保證生活垃圾能夠及時運出、處理。
8.3 市掃雪鏟冰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要建立起高效的應急指揮體系和通信聯絡體系。
8.4 凡因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導致工作失誤,影響掃雪鏟冰工作正常開展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及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9 培訓和演練
9.1 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要對各部門技術通信設備使用進行培訓,確保應急工作資訊渠道的暢通。
9.2 為保證本市及時、高效、有序地實施應急預案,由北京環衛集團組建反應迅速、突擊力強的專業應急除雪隊伍,並由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安排,適時進行模擬演練和實戰演習,檢驗掃雪鏟冰保障的快速反應能力,進一步提高實戰工作水準。
10 附則
10.1 名詞術語
小雪:12小時降水量(雪融化後的水量,下同)達到0.1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或24小時降水量達到0.1毫米以上、2.5毫米以下。
中雪:12小時降水量達到1.0毫米以上、3.0毫米以下,或24小時降水量達到2.5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
大雪:12小時降水量達到3.0毫米以上、6.0毫米以下,或24小時降水量達到5.0毫米以上、10.0毫米以下。
暴雪:12小時降水量達到6.0毫米以上,或當24小時降水量達到10.0毫米以上。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2 預案管理
(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制定並負責解釋。
各區縣、各相關單位和各街道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責,制定相關的應急預案,並報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2)預案審查
本預案由市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審查。
(3)預案修訂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
(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佈之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