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資訊産業(含電信)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7-24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25〕1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08-0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建立未來産業投入增長機制 促進未來産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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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25〕1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建立未來産業投入增長機制 促進未來産業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7月24日  


北京市建立未來産業投入增長機制

促進未來産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於“建立未來産業投入增長機制”的決策部署,把握未來産業成長規律和發展需要,發揮北京教育、科技、人才資源優勢,建立健全要素聯動投入、整合轉化、合理增長機制,更好統籌要素投入、提升全要素生産率,促進未來産業實現從研發創新、企業生成、業態培育到集群化規模化發展,支撐北京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産力方面走在前、作表率,特製定本措施。

  一、健全未來産業要素投入體系

  (一)構建未來産業發展人才高地。以項目制為牽引,強化制度創新,構建應用型人才體系。聚焦視野開闊、具有較強前瞻判斷力和跨學科融合力的戰略科技人才和創新團隊,支援其承擔重大任務。加強工程技術人才、專業投資人才和項目經理人隊伍建設,更好發揮其在甄別産業項目、提升投融資效率、促進成果轉化等方面的作用。立足未來産業發展,加大優秀青年人才引育力度,妥善解決落戶、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需求,穩定青年人才在京發展信心。打通各類人才流動堵點,完善制度細則,嚴格落實服務期、競業限制、保密等相關規定,建立資質互認機制,支援和鼓勵高校、科研機構科技人員等通過兼職、在職創辦企業、在崗創業、到企業挂職、參與項目合作、離崗創業六種模式開展創新創業。

  (二)創新完善産業投資體系。統籌發揮政府“資金+基金”引導作用,推動形成更具前瞻性、針對性和包容度的投融資服務新體系。科技、經濟和信息化等主要産業部門投向未來産業的資金比例不低於20%。鼓勵支援市區兩級政府投資基金、國企基金加強對未來産業的投入,遵循基金投資運作規律,容忍正常投資風險,不簡單以單個項目或單一年度盈虧作為考核依據。優化調整新設基金投資指引,指導新設基金精準投向未來産業。探索“撥投結合”等方式支援原創引領性、顛覆性技術項目。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以及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支援。鼓勵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本投資,用好政策性銀行中長期貸款,加大投向未來産業具有戰略意義的細分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援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産品,打造“股貸債保”聯動的金融支援體系,創造適應未來産業發展需求的金融産品,強化組合融資支援。用好企業創新積分制政策,加快推動創新積分信用貸款落地。創新科技保險産品和服務,更好發揮創新風險分擔和補償作用。鼓勵各類資金和基金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發揮長期耐心資本作用,支援未來産業發展。加強對未來産業企業情況梳理,針對企業不同特徵和需求,引導開展差異化投融資服務。改革優化未來産業投融資考核評價的制度機制,推動建立包容審慎、盡職免責的創新創業生態。

  (三)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依託數據要素綜合試驗區開展先行先試,推動未來産業細分領域數據要素採集、標注以及數據介面等標準統一。在人工智慧充分發揮作用的具身智慧、腦機介面、基因技術等領域建立高品質數據集。鼓勵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項目産生的科學數據開放共用,驅動前沿技術創新。支援未來産業細分領域龍頭企業建設行業和企業可信數據空間,形成産業鏈數據資源集聚、價值鏈數據要素共創、數據治理安全高效的數據産業生態,帶動供應鏈上下游企業,賦能行業和中小企業用數創新。發展面向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數據安全産品,開發適合未來産業企業的解決方案和工具包。優化算力券、模型券等政策措施,支援未來産業企業獲取數據産品和服務,降低創新創業成本。

  (四)梯次建設特色平臺載體。強化未來産業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援企業牽頭調動各方資源開展産業化任務總體設計和佈局。支援企業聯合在京國家實驗室、高水準研究型大學,加強應用需求牽引的科研項目攻關,加快研發成果轉化應用。總結推廣新型産業創新組織模式,建設一批企業主導的新型産業創新平臺,推動解決行業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問題。推動企業、高校等多元主體協同建設産教融合基地,精準對接産業需求,集聚和培育一批高水準技術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

  (五)多維開放城市場景資源。發揮北京超大城市場景孵化器功能,聚焦城市交通、醫療健康、綠色能源、公共服務等領域,探索開放一批代表性強、影響力大的應用示範場景。聚焦通用人工智慧、人形機器人、6G、量子資訊等領域,加強新場景謀劃。深化“融合試驗+試點示範+推廣應用”的全周期場景設計機制,開展場景實測和市場驗證,推動新技術新産品應用示範。加強場景供需對接,推動“先研發後轉化”的創新範式向“技術研發與商業應用同步”的創新範式轉變。

  (六)全力打造産業空間支撐體系。提升存量用地效益,強化增量用地保障,建設産業、科研、生活緊密結合的産業發展空間。盤活老舊廠房、低效産業用地,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水準。圍繞産業需求搭建共用設施,預留未來技術升級、産能擴張或功能轉換所需的彈性空間。保持合理的産業用地比例和規模,實現用地規模供給節奏與産業升級速度相匹配。在高校科研機構集聚、産業鏈群集聚、人才集聚區域建設未來産業育新基地。結合區域用地規劃、主導産業培育等,科學劃定産業空間集中連片單元,打造引領性強、顯示度高的未來産業先導區。加強産業空間與軌道線、交通網、文化帶等城市功能銜接,實現産城融合發展。

  二、加強未來産業全周期投入

  (七)支援跨領域跨平臺聯合開展技術攻關。推動人工智慧、先進計算、生物技術等技術融合創新,催生新技術新業態。鼓勵民營企業、央國企、高校院所等不同類型創新主體參與組建創新聯合體,瞄準未來産業新方向深度合作,提高企業在項目設置、組織和資金分配等方面的參與度。鼓勵在京國家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産業創新中心等不同類型創新平臺深化交流合作,打破資訊壁壘,統籌用好各方資源。聚焦量子資訊、商業航太等領域,搭建“需求牽引-企業研發-聯合驗證”的技術攻關機制,加快研發進程。

  (八)支援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支援企業加強應用基礎研究,提高企業原始創新能力,加快形成以財政資金為引導、企業投資為主體、金融資金為支撐的多元化研發投入體系。支援企業承擔國家未來産業“揭榜挂帥”創新任務,形成一批標誌性技術成果。支援企業在京設立研發中心,加大投資力度,部署未來産業細分領域重大項目。在未來産業領域,試點財政項目經費“包乾制”,推行“首席科學家負責制”。

  (九)完善工程化成果轉化體系。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聯合企業開展實驗室技術驗證與工藝優化,建立覆蓋“原型設計-概念驗證-中試樣品”的梯度開發機制。支援創新主體聚焦科技成果轉化早期階段,建設集原型設計、樣機研製、性能測試、工藝定型、小批量試製等服務於一體的概念驗證平臺。支援建設技術整合、工藝熟化與工程化的中試和應用驗證平臺,提高精密測量儀器、高端試驗設備、設計倣真軟體等供給水準,強化原型製造、工程化放大等轉化服務能力。支援在京國家實驗室、大科學裝置等高水準科研平臺成果轉化和項目孵化,推動原創性、顛覆性技術成果“沿途下蛋、就地孵化”。支援檢驗檢測企業加強技術攻關,提升檢驗檢測專業化水準,促進工程化開發、生産工藝設計、産品可靠性驗證,加速産品創制。

  (十)鼓勵創新成果首購首試首用。鼓勵未來産業企業創新成果在未定型階段與應用方建立首試首用合作,促進産品迭代熟化,對在全國範圍內首次試用的創新産品給予一定補貼。允許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在安全範圍內的試錯創新。創新産品商業化定型後推薦納入市級重大裝備首臺(套)應用推廣目錄。支援民營企業與央國企加強合作,帶動民營企業完善供應鏈體系,形成創新成果轉化應用的合力。

  (十一)支援創新型企業孵育和重大項目落地。在中心城區及有關高校院所周邊重點佈局一批服務前沿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的標桿孵化器,強化與創新源頭的連結協同,培育早期硬科技企業。鼓勵科研崗位人員參與創業孵化,推行科研人員離崗創業期間保留編制、職稱評聘資格以及基本工資待遇的政策,允許5年內隨時返崗續聘原職級。完善未來産業重大項目跨部門協同服務機制,集中力量打包支援,在項目規劃、審批、建設等環節開闢綠色通道,依據項目進度分階段精準投入,促進項目加快落地。

  (十二)支援企業裂變發展和規模化成長。推動央國企加大未來産業領域在京投入,開展原創技術策源地佈局建設,培育孵化啟航企業、領航企業。推動大型企業將創新知識轉化為創新能力,促進內部創業、技術團隊創業,打造未來産業“企業係”創業新模式。支援大型企業通過“新投資”“新並購”,積極推動産業鏈上下游裂變式創業,促進産業“強鏈”“補鏈”。支援企業拓展海外市場,匯聚國際優質資源要素。

  三、完善未來産業長效服務機制

  (十三)完善工作推進機制。積極承擔國家重大任務部署,推動形成多級聯動、部門協同的工作格局。加速佈局未來産業先導區,積極爭取和探索先行先試政策,快速集聚創新要素,打造未來産業創新高地。市區共建未來産業育新基地,集中投入資源,通過集聚人才和創新團隊、承接研發機構成果、推動大型企業生態孵化等方式培育高成長企業。健全市級層面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推進機制,壓實相關部門責任,及時有效解決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協同問題。

  (十四)優化知識産權開發利用機制。適應未來産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需要,探索利用專利預審等方式,加速高品質專利審查。開展未來産業領域專利導航,探索推動細分領域專利池建設。推進高校、科研院所等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改革,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工作,推動簡化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程式。鼓勵專利合作條約(PCT)專利申請,加大涉外知識産權糾紛維權援助力度。

  (十五)發揮標準引領作用。支援未來産業領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標準化組織建設,組織企業對接標準化機構,強化相關標準的制修訂。鼓勵在京單位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和國際標準研製。鼓勵企業在共性技術、産品通用規範等方面開展團體標準制定,推動部分領域關鍵標準適度領先於行業平均水準,形成引領産業優化升級的標準群。

  (十六)建立未來産業監測評估及長效服務機制。開展常態化産業跟蹤,加快完善政策體系,制定細分領域産業實施細則。鼓勵未來産業多技術路線並行,滾動迭代關鍵技術與前沿産業項目佈局清單。加強對前沿技術和潛力企業的識別與判斷,開展未來産業企業畫像分析,納入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完善未來産業潛力項目支援措施,發揮“創贏未來”公開路演活動等平臺機制的積極作用。用好“服務包”“服務管家”等機制,暢通企業與政府間的溝通渠道,加強對未來産業企業的聯絡對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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