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7-14
  6.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25〕1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07-1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在本市部分行政區域內禁止放飛、升放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動物和其他物體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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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發〔2025〕19號

  為確保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紀念活動有關飛行活動的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市政府決定,自2025年7月16日零時起至2025年9月3日24時止,將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通州、昌平、門頭溝等9個區的行政區域設置為凈空限制區,除為紀念活動籌辦組織的相關飛行活動以及和平鴿、氣球等專項放飛活動外,禁止升放任何影響飛行安全的物體,分段限制放飛鳥類。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通州區養殖鴿子等鳥類動物,自2025年7月16日零時起至9月3日24時止,每日6時至17時必須進行圈養,禁止放飛;在其他8個區養殖鴿子等鳥類動物,自2025年8月15日零時起至9月3日24時止,每日6時至16時必須進行圈養,禁止放飛。

  二、請信鴿協會做好協會會員、公棚、俱樂部等的組織管理工作,監督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影響飛行安全。

  三、在凈空限制區內禁止升放無人機、穿越機以及風箏、氣球、孔明燈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體。

  四、凈空限制區所在的區政府要組織公安、城管執法、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對影響飛行安全的隱患進行認真排查。各級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和公安、城管執法、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要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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