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25〕1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推進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和亦莊新城高品質發展,市政府就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經開區管委會)行使部分行政權力等事項作出如下決定:
一、由經開區管委會在亦莊新城(約225平方公里)區域內行使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使的區級職權,文物部門行使的1項市級行政權力;在亦莊新城新擴區域(約165平方公里,以下簡稱新擴區域)“白名單”企業、園區(區域)(詳見附件1)範圍內,行使人才、發展改革、科技、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生態環境、城市管理、交通運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統計、園林綠化、人民防空等13個部門行使的區級職權,以及其他部門的741項區級行政權力;在新擴區域經開區管委會所屬及管理的學校範圍內,行使教育、生態環境、城市管理、交通運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園林綠化等7個部門行使的區級職權,以及其他部門的815項區級行政權力。(詳見附件2)
二、將新擴區域內3項區級行政權力的實施主體由經開區管委會調整為通州區、大興區政府有關部門。(詳見附件3)
三、經開區管委會會同通州區、大興區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按照新擴區域“白名單”企業、園區(區域)納入規則,落實好動態調整機制,完善事項調整後考核、接訴即辦等配套工作機制。
四、各有關部門要在本決定印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行政權力等事項的調整工作。要加強宣傳解讀,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務品質,認真落實事中事後監管責任,確保有關事項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
因法律法規規章變更,需要對上述事項進行名稱變更、事項合併、許可權劃分調整的,按照權力清單動態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市政府不再另行作出決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4日
- 附件1:新擴區域“白名單”企業、園區(區域)納入規則及首批名單
- 附件2: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使的行政權力等事項目錄(共1557項)
- 附件3:調整亦莊新城新擴區域內部分區級行政權力實施主體事項目錄(共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