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社救發〔2024〕80號
各區民政局、財政局,中共北京市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社會工作部(政法工作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國資局:
為更好保障本市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按照《北京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2號)、《關於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5〕13號)和《關於建立本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6〕15號)的規定,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會同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測算制定了本市低保標準調整方案,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低保標準從每人每月1395元調整為1450元。
二、因標準提高所增加的經費,由各區財政負擔。
三、新標準從2024年7月施行。
此次低保標準調整工作是北京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各區民政、財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本次低保標準調整工作按時有序到位。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