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4. [實施日期] 2024-12-01
  5. [成文日期] 2024-11-18
  6. [發文字號] 京建發〔2024〕48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11-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5年 第1期(總第877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部門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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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發〔2024〕488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工作部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二、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個人購買住房涉及的契稅,按照《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4年第16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市享受契稅優惠政策的具體操作辦法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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