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法〔2024〕7號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範建設工程品質檢測機構品質行為,進一步強化檢測機構信用管理,依據《建設工程品質檢測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及人員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檢測機構及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13版)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24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實施。《關於修訂〈北京市建設工程品質檢測機構及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的通知》(京建發〔2013〕558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