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人事工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司法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7-05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7-0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司法局關於參加2023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等在京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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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5號)》,現就參加2023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4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在北京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公告如下:

  一、網上填報申請資訊

  參加2023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4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應於2024年7月10日9時至12日24時,登錄司法部官網或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資訊。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報名地、戶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在內地就學畢業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申請人,可以選擇內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二、現場提交材料

  (一)時間

  2024年7月17日(周三)至7月19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地點

  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3層C區。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證,並同時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者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台灣居民提交台灣居民居住證或者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2.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4年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根據審核需要提交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學信網)學歷、學位查詢結果,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等補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後掃描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北京市司法局統一受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在法定時限內完成法律職業資格審核認定工作。根據司法部公告要求,統一受理日期為2024年7月22日。

  三、其他事宜

  (一)申請人在北京市申請法律職業資格無需提交本人照片。申請人姓名、民族、身份證號等發生變更的,還需提交戶口簿原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

  (二)如現場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申請人應當按照補正通知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將補正材料提交至北京市司法局。

  (三)有關2024年應屆畢業生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發放事宜另行通知。

  (四)申請材料已齊全或已補正全部材料的上批次資格申請人,可以攜帶北京市司法局原公告要求的申請材料和補正材料,在上述時間和地點提交申請材料,無需網上預約。

  諮詢電話:400 818 8800(工作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北京市司法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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