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技管發〔2024〕5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科技強國、航太強國、數字中國發展戰略部署,提升商業航太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發展中的排頭兵作用,充分發揮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火箭頭部企業聚集優勢,以“北京火箭大街”為引領,以“空天街區”為依託,建設商業航太特色園區,更好構建星箭一體化、通導遙深度融合、空天地資訊一體化發展的商業航太産業生態,結合經開區産業發展實際,特製定本措施。
一、發展目標
到2028年,經開區商業航太創新能力顯著增強,關鍵核心技術取得突破,率先實現可重復使用火箭入軌回收復飛,形成低成本高可靠星箭産品研製能力和大規模星座建設運營能力。産業規模持續壯大,引進和培育100家以上高新技術企業、50家以上專精特新企業和5家以上獨角獸企業,上市企業數量超過5家,在5個以上行業領域打造一批應用示範場景,建成並投入運營“空天街區”和“北京火箭大街”特色園區,形成商業航太500億級産業集群。
再用5年時間,産業規模進一步擴大,發展成為“千企聯動、千星入軌、千億營收”的商業航太創新集群,努力建成中國商業航太聚集發展主陣地、世界航太産業創新新地標。
二、支援措施
(一)加強自主創新能力
1.支援關鍵技術攻堅
支援企業建設航太領域重點實驗室、創新中心等高能級創新平臺。圍繞火箭低成本、快速響應、可重復使用,衛星批量化、柔性化、智慧化脈動生産,空間資訊服務精準時空、全維感知等關鍵領域,支援發動機變推力、回收健康監測與再利用、再入返回高精度導航定位、高超音速技術、整星深度一體化設計、星箭快速總裝整合、6G星地融合、星間鐳射通信、基帶晶片、相控陣等天線、專用演算法等關鍵技術創新突破。支援企業優先申報國家重大專項扶持計劃,對解決國家戰略需求、符合納入“白菜心”工程條件的,給予研發費用50%的資金支援,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對承擔國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産業專項,給予最高1:1的資金配套,每個項目支援金額最高為2000萬元。對新引進或新獲批國家級創新中心、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等資質的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資金支援;新引進或新獲批北京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科技研發機構、工程研究中心等資質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援。(責任部門:科技創新局)
2.支援多元技術融合發展
支援商業航太企業與超高速無線通信技術(EUHT)、自動駕駛、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融合創新,突破智慧終端與晶片、應用場景倣真、通導共生定義等關鍵核心技術,積極推進高端工藝、前沿材料、人工智慧等協同創新生態發展。對年度研發費用增長超過年度目標值的商業航太大中型重點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按照高出部分的20%給予支援,支援金額每年最高為300萬元。(責任部門:科技創新局)
3.支援差異發射路徑發展
支援企業採用新技術、新産品、新理念等創新手段滿足商業化發射需求,支援企業發展重復使用航太運輸系統和空間轉移運輸系統,探索超導磁懸浮與電磁推進和運載火箭、可重復使用飛行器相結合等新技術路線,積極拓展低軌星座組網、空間站貨物運輸、高軌道發射、近太空科學實驗等服務模式。對依法從事星箭研發、生産或發射經營等活動的企業,按照市級支援政策給予商業發射保險貼費不超過市級標準1:1的配套資金支援。(責任部門:汽車和智慧製造産業專班)
(二)構建創新産業集群
4.加強火箭智慧製造體系建設
推進可重復使用火箭、固體液體火箭發動機、高超聲速飛行器、分系統産品等龍頭企業發展,推動新一代中大型商業運載火箭批量化智造,鼓勵商業級元器件與零部件在軌驗證,提高高中低軌及臨近空間進入能力。鼓勵商業航太産業協同發展,對區內非關聯的商業航太企業採購經認定的産品、測試驗證服務,本年度訂單累計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給予訂單總額3%的資金獎勵,最高1000萬元。(責任部門:汽車和智慧製造産業專班)
5.支援大規模星座建設運營
支援商業航太企業參與衛星網際網路星座建設,支援通導遙深度融合,推動衛星總體及主要分系統批量化、柔性化、數字化、智慧化生産,鼓勵星座組網運營、集群發展。支援企業積極獲取頻軌資源、地面配套設施准入資格,對成功入軌並投入運營的衛星星座,按衛星銷售價格的2%給予資助,最高資助500萬元;對取得衛星通信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經營牌照的企業最高獎勵5000萬元。(責任部門:汽車和智慧製造産業專班)
6.推動運載火箭航班化發射
探索發射任務資訊快速分配和項目群高效管理,推行火箭發射班次化運營模式,出臺航班化發射服務解決方案,豐富班次化産品型譜,覆蓋多元班次發射需求。加強與發射場聯動,共同部署面向快速整合、快速測試、快速發射的産業體系。對同一型號運載火箭及高超聲速飛行器,給予第1至3發不超過發射測控服務費50%的補貼,每發最高補貼200萬元。(責任部門:汽車和智慧製造産業專班)
7.推進星箭協同融合發展
支援商業航太企業總部、研發運營中心、總裝總測等業務落地經開區發展,以頭部企業為引領,建設培育供應鏈協同創新生態群。支援企業發展星箭快速總裝整合等重點項目,開發面向“星箭一體”的衛星産品和運載火箭。對年度主營業務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星箭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實施晉檔補差。(責任部門:汽車和智慧製造産業專班)
8.培育兩業融合服務集群
鼓勵衛星與各行各業融合發展,推動空天資訊規模化應用,支援企業積極拓寬工業級、消費級通信、導航、遙感應用,鼓勵衛星網際網路、天基物聯網、空間資訊雲、導航與位置服務等增值服務發展,支援通導遙衛星在無人駕駛、物流運輸等創新應用。對定位、導航、授時、遙感、通信等增值服務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衛星應用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實施晉檔補差。(責任部門:汽車和智慧製造産業專班)
9.培育太空經濟新業態
支援空間科學、空間應用與空間技術融合發展,積極培育空天經濟新模式新業態。綜合運用基金投資、信貸、融資租賃、保險等機制,支援企業開展太空資源開發與利用、在軌維護與服務、太空生物醫藥、太空旅游等新業態的技術驗證、工程化應用、商業發展模式。(責任部門:汽車和智慧製造産業專班)
(三)強化發展要素保障
10.強化金融全程護航
實施金融全過程護航行動,為企業提供所有資金解決方案,加大對商業航太全産業鏈、全生命周期的投資力度,全力培育商業航太偉大企業。發揮國有投融資平臺作用,用好市級商業航太基金和經開區政府引導基金,帶動其他基金和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商業航太發展。支援企業登陸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開展個性化上市輔導,對成功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最高1200萬元支援。對使用銀行貸款採購設備總金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新建或在建項目,按照實際使用銀行貸款採購設備資金給予貸款貼息,貼息率為2%,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單個項目貼息金額上限為2000萬元。(責任部門:商務金融局、經濟發展局)
11.保障産業發展空間
規劃建設“空天街區”,加強土地等資源供給,充分保障商業航太産業發展空間,建成商業航太産業集群發展新地標,打造國內領先的商業航太總部基地和創新高地。構建商業航太企業品牌矩陣,推動航太IP內容孵化、品牌授權,支援商業航太文化衍生服務和産品發展,打造體驗商業航太科技成就和文化魅力的城市舞臺。對經認定的企業租用辦公用房和科研生産廠房,給予實際房租50%的補貼,補貼單價不超過1.5元/平方米/天,補貼時間不超過3年,每年最高500萬元。(責任部門:汽車和智慧製造産業專班)
12.支援應用示範場景發展
堅持“能用盡用”推廣原則,推動重點行業規模應用,對每年發佈的若干個通導遙應用場景給予專項獎勵。加強與自動駕駛示範區、國家信創園等對接,探索人工智慧大模型與遙感數據應用深度融合,在自動駕駛、民生服務、防災減災和城市管理等領域不斷拓展和深化衛星數據産品應用場景,推動衛星網路及應用産業規模化發展,吸引衛星應用類企業落地發展。積極拓展北斗在關鍵行業、大眾消費等領域應用示範場景打造,推動北斗時空資訊在工業、交通等行業的深入應用,支援北斗時空資訊服務與大眾消費類産品的研發、設計、生産和測試。(責任部門:市自動駕駛辦公室、新一代資訊技術産業專班、城市運作局)
13.提升衛星數據服務能力
充分發揮北京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優勢,積極爭取衛星數據校驗專區落地經開區發展,建設衛星遙感大數據平臺,加快形成衛星數據服務産品和解決方案。鼓勵商業航太企業挖掘衛星數據價值,參與數據産權制度和收益分配機制先行先試,推動數據資産價值實現。探索“監管沙盒”機制,搭建衛星數據交易、數據共用、數據分析與應用一體化平臺,鼓勵企業開展衛星數據交易,提升衛星數據存儲、處理、分發及應用等服務能力,打通數據應用和服務的供需鏈條。(責任部門:科技創新局、行政審批局、新一代資訊技術産業專班)
(四)培育高品質産業生態
14.加強企業梯度培育
積極幫助商業航太企業參與國家戰略、對接國家相關部門,協調頻軌資源、發射許可審批申請、國際市場開拓等,爭取有關政策在經開區率先突破、先行先試、試點應用。構建企業從萌芽到發展、從上市到參天大樹的全過程服務體系,將商業航太企業優先納入市區兩級“服務包”,建立商業航太制度創新訴求清單,一對一服務解決問題,加大支援力度,提升服務能級。(責任部門:經濟發展局)
15.搭建産業公共平臺
高標準建設“北京火箭大街”商業航太共性科研生産基地,圍繞企業共性需求,建設聯合試驗、協同加工、共用製造等公共服務平臺。支援協會聯盟搭建資訊平臺、開展對接服務,推動校企聯動、專兼結合、央地協同,與發射場、地面系統等密切協同發展,促進技術攻關經驗共用、航太製造基礎設施開放共用。支援企業搭建滿足火箭、衛星、地面系統、終端設備等要求的技術測試認證、真實性檢驗與倣真實驗、空間環境建模、網路數據和資訊安全評測等公共平臺,按照不超過項目固定投資的20%給予資助,最高1000萬元。(責任部門:汽車和智慧製造産業專班)
16.加強人才培養和認定
加強商業航太人才引進、培養、服務,滿足産業鏈發展需求。支援相關單位設立博士後站、院士工作站、人才培養基地,促進商業航太産教融合,推進各層次人才有機聯動。加大對商業航太領域專業創新人才、創業團隊留京發展服務力度,支援商業航太領域人才申報亦城人才認定,對經認定的人才創新創業提供資源要素體系支撐和高品質生活服務保障,實施專項獎勵。(責任部門:汽車和智慧製造産業專班、社會事業局、組織人事部)
17.加強區域協同發展
支援試驗平臺共用、産業鏈供應鏈建設、通導遙應用等京津冀産業協同發展,帶動京津冀地區共同打造空天資訊廊道。結合各地優勢,探索推動天基地基設施資源在京津冀協同創新應用,鼓勵企業參與跨區域生態治理、環保監測、氣象應用等增值服務。(責任部門:汽車和智慧製造産業專班)
18.拓展國際合作網路
加強國際科技合作,鼓勵企業産品“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場,深度參與全球空天産業分工與合作。鼓勵運載火箭、衛星製造、衛星數據服務等企業通過産品、技術、模式輸出積極開拓國際市場,積極爭取上級部門支援,在經開區開展民營企業低軌衛星出口業務政策試點,推動商業航太相關創新政策在經開區開花結果。積極參與建設空天資訊“數字絲綢之路”,支援企業融入“一帶一路”等全球化合作,為“一帶一路”空間資訊走廊提供服務,鼓勵企業參與國際相關規則標準制定,不斷提升商業航太企業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責任部門:“兩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附則
(一)本措施適用於在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範圍內進行工商註冊、稅務登記、統計登記並實際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火箭、衛星、飛船、高超聲速飛行器、臨近空間飛行器、航太研製配套、航太能力條件保障、衛星應用等業務的企業。近3年無重大行政處罰記錄和刑事犯罪記錄,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企業。
(二)本措施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結束。施行期間如遇相關政策調整,本辦法同步調整。本措施中政策兌現周期以會計年度進行計算。《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支援星箭網路産業發展的實施辦法(試行)》(京技管〔2021〕186號)同時廢止。
(三)同一機構的同一項目同時符合經開區其他政策規定、簽署《經濟發展合作協議》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援,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