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4-03-01
  5. [成文日期] 2024-01-15
  6. [發文字號] 京技管發〔2024〕2號
  7. [廢止日期] 2025-12-31
  8. [發佈日期] 2024-01-1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20期(總第848期)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於亦莊新城核心區公辦托育服務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 (試行)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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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技管發〔2024〕2號

各公辦幼兒園、公辦托育機構:

  為落實本市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要求,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號)《關於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京衛家庭〔2023〕22號)等相關規定,現就亦莊新城核心區(約60平方公里)公辦托育試點期間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

  亦莊新城核心區(約60平方公里)範圍內公辦幼兒園、公辦托育機構。

  二、收費標準

  公辦托育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在亦莊新城核心區(約60平方公里)內公辦幼兒園、公辦托育機構服務費(不含膳食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月不高於2100元。公辦幼兒園、公辦托育機構可在政府指導價標準範圍內,根據不同班型、不同托育形式制定具體收費標準。

  三、信息公開

  公辦幼兒園、公辦托育機構應通過招生簡章、幼兒園(托育機構)官網、收費公示欄等方式,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退費規則等內容,提前告知家長,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四、監督管理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對亦莊新城核心區的公辦幼兒園和公辦托育機構的托育服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嚴禁擅自提高標準、強制或變相強制收費等亂收費行為,對違反規定的依法進行查處。

  五、附則

  本通知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試點期限到2025年12月31日,試點期間國家和北京市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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