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12-20
  5. [成文日期] 2023-12-11
  6. [發文字號] 京糧發〔2023〕6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2-1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7期(總第835期)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於印發《北京市糧食領域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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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糧發〔2023〕63號

各區商務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綜合執法局:

  為健全完善本市糧食領域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的品質和效能,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結合實際制定《北京市糧食領域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經2023年12月6日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第33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2023年12月20日起施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3年12月11日  


北京市糧食領域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

北京市糧食領域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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