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1-27
  6. [發文字號] 京教基二〔2023〕2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2-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6期(總第834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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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二〔2023〕21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提高教材建設和管理水準,全面落實教育部《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教材〔2019〕3號)、《中小學教材選用管理辦法》(教材〔2023〕1號)、《教育部關於加強中小學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意見》(教材〔2023〕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中小學教材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教材廳函〔2023〕4號)等文件要求,市教委修訂了《北京市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京教辦〔2021〕16號),已經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23年第32次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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