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10-12
  5. [成文日期] 2023-10-08
  6. [發文字號] 京政農發〔2023〕5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0-1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3年 第45期(總第825期)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關於印發《北京市漁業捕撈網具最小網目尺寸的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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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農發〔2023〕51號

各區農業農村局:

  為保護和合理利用好本市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生産秩序,保障漁業生産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水域生態環境,現將《北京市漁業捕撈網具最小網目尺寸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10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北京市漁業捕撈網具最小網目尺寸的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漁業資源的管理,保護水域生態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市其他行政區域內使用網具進行漁業捕撈活動適用於本規定。

  在官廳水庫(北京市行政區劃內)使用網具進行漁業捕撈活動,適用於原北京市農業局與原河北省農業廳聯合印發的《官廳水庫漁具使用管理特別規定》(京農發〔2017〕167號)。

  第三條  允許使用網具的網目尺寸分別是:

  (一)捕撈青魚、草魚、鰱魚、鳙魚使用的網具:網目不小于145毫米,允許加外衣,網高不限。

  (二)捕撈鯉魚、鯽魚、魴魚、鳊魚使用的網具:網目不小于80毫米,不允許加外衣,網高不得超過2米。

  (三)捕撈翹嘴紅鲌(俗稱鱖嘴)的網具:網目不小于50毫米,不允許加外衣,網高不得超過2米。

  (四)捕撈餐條(俗稱浮清)的網具:網目不小于28毫米,不允許加外衣,網高不得超過2米。

  (五)捕撈池沼公魚的網具:冬季(2月1日至3月31日)捕撈池沼公魚的導陷插網陷阱網目不小于1毫米;其他網具網目不小于10毫米,不允許加外衣。

  (六)捕撈細鱗斜頜鲴(俗稱密鲴魚)的網具:網目不小于52毫米,不允許加外衣,網高不得超過2米。

  第四條  最小網目測量方法是根據GB/T 6964—2010規定,採用扁平楔形網目內徑測量儀進行測量。測量網目長度時,網目應沿有結網的縱向或無結網的長軸方向充分拉直,每次逐目測量相鄰5目的網目內徑,取其最小值為該網片的網目內徑。三重刺網測量最裏層網的最小網目尺寸;雙重刺網測量兩層網中網眼更小的網的最小網目尺寸。

  第五條  違反本規定,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進行處理。

  第六條  本規定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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